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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
1.3.3.2 二、收入法

二、收入法

按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是将所有生产要素收入,包括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加总起来,由于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是生产产品和劳务的成本支出,因此收入法也称为要素成本法。进一步,国内生产总值是市场价值概念,还有一些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如间接税、折旧等,也要计入按收入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具体来说,收入法应当计入如下项目:

1.广义的工资、利息和租金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所有报酬的总和,包括各类补贴和福利收入,例如劳动者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公积金、所得税等。利息是指人们储蓄在本期的净利息收入。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利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之间的相互借贷产生的利息;二是政府向国债的购买者支付的利息;三是企业向消费者借入资金而支付的利息。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只计入最后一种,前面两种利息视为转移支付,如果计入会造成重复计算。这是因为,消费者之间借贷产生的利息表现为一方之所得正是另一方之所失,从国民经济总体角度来看是收入在消费者之间的转移,并不是因为提供了相关的产品和劳务而形成的。政府公债利息性质与此类似,是依靠税收来筹集资金支付公债利息的,即政府从一部分人和组织手中无偿获得资金转移到购买公债者的手中,纯粹是收入在国民间的流转,也不是因为提供了相关的产品和劳务。租金包括个人出租土地、房屋等租赁收入。注意在租金中包括一部分估算收入(imputation income),即个人自有自住住房要按市场水平估算租金,并计入按收入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计入估算租金的主要理由是,自有住房可以为住户在较长时间内提供居住服务,是人们收入的一个源泉,如果没有自有住房也需要在市场租赁,计入该项能够较确切地反映各种要素所获得的收入。

2.非公司企业收入

非公司企业收入是指合伙企业和个人经营企业的收入,例如个人从事农业的收入,合伙经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诊所、杂货店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等。之所以将非公司企业单列一项进行核算,主要是为了节约核算成本。非公司企业收入往往是多种收入混合在一起,既有业主自己提供劳动应得的工资,也有自己提供资金应获得的利息,提供经营场所应获得的租金,还有作为所有者能够得到的利润。在实际核算中,如果将这些收入按四项收入类别分解开来会十分困难,因此一般将之单列一项计算。

3.公司税前利润

公司税前利润包括公司利润税(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股东红利及公司未分配利润等。由于公司利润税和社会保险税是对公司利润无偿扣除部分,是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利润的一部分。

4.间接税和统计误差

间接税(indirect tax)指对产品和劳务征收的税收,是与直接税(direct tax)相对的。间接税是对成本的一种征税,企业可以通过产品加价的形式全部或部分转嫁给消费者,即付税人(直接支付税收者,通常在间接税时由企业代收代缴)和税负人(承担税收方,在间接税情形下一般是消费者承受的)不一致。而直接税是直接对个人和企业的净收入征收的税收,个人和企业不能向外转嫁,付税人和税负人是一致的。由于间接税直接造成产品价格水平提高,而GDP又是市场价值概念,因此按收入法核算时必须将这一项加入。实际经济生活中的间接税形式主要有,货物税或销售税、流转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增值税等。

5.资本折旧

资本折旧是企业从销售收入中预先提取出来以补偿资产损耗的收入部分,在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中也应当视为一种成本。

上述前面三项归纳一下就是四种要素收入: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这些项目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净要素收入。由于GDP是总值(Gross,也可译为“毛值”,意为未扣除损耗),那么在四项要素收入基础上加上间接税和折旧,就可以得到国内生产总值。

表2.5列出了美国2000年和2012年的国民收入构成状况。

表2.5 美国2000年和2012年的国民收入构成(收入法)  单位: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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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www.be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