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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
1.3.3.1 一、总产出、总收入与总支出

一、总产出、总收入与总支出

核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产出(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方法,即直接将各种产品和劳务的数量与其价格相乘再加总起来,这是从生产的一方出发来核算的。另一类是间接方法,其一从人们获得收入的角度入手,称为收入法;其二是人们对当期生产出来的产品和劳务的支出入手,称为支出法。

从理论上来说,上述三种方法是等价的,即三种方法得到的数值在理论上是相等的,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三种方法得到的GDP总存在一定差异,这是由于数据来源不同,可能存在某些重复计算、遗漏甚至是错误,一般以支出法为主,其后运用收入法进行修正。

理解这三种方法的等价性,需要说明总产出与总收入和总支出的恒等关系。

1.总产出≡总收入

考虑下述例子,假定某经济社会有两家企业,其中一家生产电脑芯片,另一家生产电脑。芯片生产商投入劳动力和机器设备生产电脑芯片,然后将芯片卖给电脑制造商,电脑制造商投入劳动力和机器设备生产电脑,最后卖给消费者。两家企业的数据如表2.4所示。

表2.4 电脑芯片生产商和电脑制造商的假设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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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最终产品是电脑,其价值为1 000元,在这个假设的例子中,GDP就是1 000元。电脑芯片生产商的销售收入分解为四部分,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150元、利息50元、租金100元以及获得的200元利润。电脑制造商的销售收入分解为五部分,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250元,利息50元,租金100元,向电脑芯片生产商购买芯片支付500元,利润100元。这个假设社会的总收入为所有的工资和利润之和,为150+50+100+200+250+50+100+100=1000元,与最终产品价值是相同的,总收入等于总产出。当生产环节以及产品种类更多时,中间产品价值总可以分解成为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报酬,将这些报酬加总起来形成的总收入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总产出与总收入的恒等关系的关键,在于企业销售收入扣除其支付的工资、利息和租金之后的所有剩余都称为利润,利润是一种剩余物或平衡项,自然总产出和总收入二者之间就是恒等关系。上述说明可表示如下:

利润=销售收入(产品价格×产品数量)-工资-利息-租金

因此,有:

销售收入(产品价格×产品数量)=利润+工资+利息+租金

2.总产出≡总支出

从人们对当期生产的产品的支出角度看,企业销售产品和劳务的总销售收入必然等于人们的总支出水平。不过,需要注意一点,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通常把期末厂商的库存看作是企业自己销售给自己的,称为存货投资(后文会详细说明)。存货投资实际上也起着平衡项的作用,能够保证总产出与总支出之间保持恒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