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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
1.3.2.2 二、比例(GB/T14690-1993)

二、比例(GB/T14690-1993)

比例是指图样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比值为1的比例,即1︰1,称为原值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如4︰1等,称为放大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如1︰3等,称为缩小比例。

绘制图样时,应尽可能按机件的实际大小画出,以方便看图,如果机件太大或太小,则可用表1-2中所规定的第一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必要时也允许选取表1-3第二系列的比例。

表1-2 比例系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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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比例系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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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时应尽量采用相同的比例,当某个视图需要采用不同比例时,必须另行标注。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

不论放大或缩小,标注尺寸时必须注出设计要求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