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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中世纪(增订本)
1.13.5 传教士内哄

传教士内哄

汤若望于是陷于腹背受敌的困境了。在这以前,他为了对付来自同道的狙击,已忙了好几年。

怎么回事呢?

从利玛窦起,在华的欧洲传教士,照例都以“方外士”的身份活动,不做官,也不食禄。首开担任中国政府公职的记录的,就是汤若望。他不仅在清朝做了官,而且官衔渐多,品秩渐增。他的职事一直是钦天监正,但自1646年到1658年的十二年间,他不断被加官进阶,先后获得的加衔有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加阶有通议大夫、光禄大夫,就是说官列九卿,顶戴一品。而且,1653年,顺治还特别赐予“玛法”一个称号——“通玄教师”,以表彰他是汉代洛下闳、张衡到元代郭守敬都不能及的天文历算大家。按照惯例,三品以上大员都被追授诰命,因而汤若望便两次获得这样的荣誉,被追封三代。

不消说,无论汤若望本人的意向如何,他的活动主要在官场,而不是教会,他的寓所更像官邸,而不像教堂,他日益陷溺于宫廷事务,而难以遵守教会规矩[16]

既然是这样,那么在中国人眼里,汤若望并非真正的出家人,在别的欧洲传教士眼里,他也大有背离耶稣会清规戒律的嫌疑,又有什么奇怪呢?

耶稣会本是欧洲反宗教改革的保守团体。入会的修士必须宣誓决不从事“灵魂拯救”以外的任何世俗活动。汤若望担任中国政府官职,尽管他和他的支持者都认为这是为传教作出的牺牲,也符合利玛窦确定的传教方针——首先用欧洲的科学和传教士的节操,赢得中国士大夫的尊敬和信任,再通过感化中国士大夫而逐渐传播基督教,——但他的牺牲是真诚的吗?他那样忙于政府公务,官场应酬,宫廷活动,难道不是被世俗污染的证明吗?否则,他同皇帝和朝廷显贵那样亲密,何以不去感化他们改宗基督教呢?况且,他的中国管家潘尽孝在外面那样粗野无礼,而他居然为这个仆人请求皇帝恩赏官爵,居然将此人之子过继为自己的义子——后经证明是顺治的主张,难道不是透露他的私生活大有可疑吗?

在传教士中间流传的密语,蓄积的怀疑,很快化作了公开的责难攻讦。首先发难的是意大利籍传教士利类思(Ludovicus Buglio)和葡萄牙籍传教士安文思(Gabrielde Magalahens)。

这两人原在成都传教。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委任他们担任宫廷天文官。顺治三年(1646)肃亲王豪格打败张献忠,俘虏了他们,并要与其他被俘官员一体处死。安文思在临刑前情急声称汤若望是他们的“老哥哥”,立即得到豪格下令免死,并送到北京。多尔衮认定他们是“附逆”者,下令配与旗下为奴。尽管他们的主子因为汤若望的关系不敢奴视他们,并待以宾礼,但他们却认为自己的逆境是汤若望不肯相救造成的,因而大怨汤若望。个人的成见终于发展成宗派的冲突。从1649年起,他们便和傅汛济、龙华民等结合起来,不断向耶稣会中国教区和总会控告汤若望,说他品行不端,违背誓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等。经过多年反复辩难,调查,反诉,总算证明汤若望的私德无可非议,除了他性格易怒、言词峭刻以外。

但比私德更严重的指控,是汤若望担任钦天监正与所编历书,背叛了基督教教义。首先对此表示疑虑的是意大利籍传教士艾儒略(Julius Aleni)。他在明朝万历末入华,曾被晚明士大夫称作“西来孔子”,于清初在华传教士中最为元老[17]。他的批评,主要针对汤若望应否担任钦天监正。经过汤若望答辩和傅汛济支持,这段公案很快平息。但1649年安文思又旧事重提,而且说动傅汛济改变原来支持汤若望的立场,签名于他起草的反对汤若望担任钦天监正与所编历书的文章,并代傅汛济以中国北方传教会会长名义,起草并发出了要求汤若望退职的正式通知书。

通知书列举要求汤若望退职的理由共有十条,首先就指控钦天监正的职务不合基督教的信仰,而历书与给皇帝的天象预报包含迷信与占卜,其次指控汤若望担任监正后的言论,违背《圣经》和教宗学说。其中威胁说,汤若望的言行已足以诉诸宗教裁判所,而如坚持不肯辞职,则必将被革出教门[18]

汤若望当然要起而抗辩。他最著名的申诉文件,就是1652年3月7日给耶稣会的《辩驳书》——可惜此文至今还没有中文译本。站在他一边的有意大利籍传教士潘国光、贾宜睦和波兰籍传教士穆尼各,接着又有原先持怀疑态度的耶稣会中国省区会长、葡萄牙籍传教士阳玛诺(Emmanuel Diazjeune)、意大利籍传教士卫匡国(Martinus,或作匈牙利人)等。

汤若望等集中驳斥十罪款中的第一款。他们极力证明,钦天监决非迷信机关,历书也决非以占卜为主要内容。他们引用基督教所承认的先圣的例证,说明星象与人体关系向为教会所肯定,以为天上星宿直接影响地上人类的命运与性格。他们声称中国历书所规定的吉凶时日,同欧洲当时历书上的预言预测并无二致。但他们又特别强调,汤若望担任钦天监正以后,并不能对全部历书负责,证据就是凡由他本人制定的部分,都注明“依新法”字样;而无此字样的部分,则由钦天监内中国官员依据传统推定,他为了尊重中国习俗而不加干预,但不能对这些部分负责。

显而易见,这第一款的驳斥如果成立,则以下九款都不攻自破。因此以后多年,在华传教士的内哄,主要围绕此款进行。

争讼终于惊动罗马教廷。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罗马耶稣会总会长委托五名教授组成的“审查中国历书问题委员会”,作出了第一次裁决,内容虽倾向于汤若望,但在中国历书是否属于迷信这一点上措词含糊。因而裁决书在1659年到达中国后,又引起安文思、利类思和他们支持者的反诉。而刚到中国不久的比利时籍传教士、汤若望的助手南怀仁,又在1661年写了长长的备忘录替汤若望辩护。罗马耶稣会重新任命四名教授复审中国历书问题,他们于1664年4月再次作出裁决,并于同年4月上报教宗亚历山大七世作出最终裁决,断定汤若望可以照旧担任中国政府的钦天监正,“因为这工作是对于基督教在该国之传布与保护以及教会之尊严,均有这样重大关系的”[19]

人们不知道这份文书何时到达中国,也不知道汤若望见到它没有。但人们确切知道,中国政府授予汤若望官职,起初完全是针对他个人的行动,目的是擢用一位天文学家,而非奖掖一名欧洲传教士。这一点,即使在顺治尊信汤若望达于极致的时期,依然区分得很严格[20]。汤若望在主持钦天监工作期间,当然可为贯彻自己的意向,包括科学的与宗教的意向而尽力,但那也只能限于他个人的认识和信仰。在华传教士当然可以指控他作为传教士的个人品格,但指控他担任的公职和工作内容离经叛道,便已属借宗教干预侨居国政治的行径。而欧洲耶稣会总会居然组织委员会审查中国历书是否违背教旨,无论他们所谓裁决的结果如何有利于汤若望个人,都只能视作干涉中国内政的蠢举。

这类蠢举,帮不了汤若望的忙,反而迫使他耗费巨大精力替自己辩护。这类蠢举,更无助于基督教在中国的什么“传播与保护”,反而妨害汤若望在执行公务的同时扩大自己作为传教士的影响。特别正当中国君主易代之际,汤若望却把主要力量用于消弭萧墙之祸,以致顾不得积极设法对付杨光先的攻击,终于被一个中国讼师所击倒,而在华教士也几乎随之全军覆没。如果说,由安文思、利类思发难,而龙华民、傅汛济等在华耶稣会头面人物,都卷进去的反汤若望的内哄,适足以帮了杨光先等中世纪式政客的大忙,那能说不是事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