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Naila Kabeerde的社会机制分析框架
Naila Kabeer的社会机制分析框架(Kabeer,1999a;Kebeer,1999b)把社会性别关系放在一个多样的、变化着的社会机制中来进行分析。这个框架为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社会性别分析提供了深刻的社会机制的视角。该框架从社会机制的视角分析了根深蒂固的机制化的社会性别不平等的性质以及社会性别的权利关系。该框架提出了结构性的社会关系的概念,这个概念包含四个要点:①社会关系是结构性的;②社会关系是可变和动态的;③社会关系在不断地系统地创造和复制不同社会群体,不同个人的社会地位的差异性;④社会关系决定了哪个社会群体或是个人能够获得哪些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以上四个要点构成了社会关系机制化的因素。
一、社会性别的社会文化含义
作为人类的男性和女性的生理上的差异的社会文化含义就是社会性别,也就是说社会性别是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异通过文化习俗、道德标准和社会价值评价被转变成为广泛的社会差异。不同的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差异有不同的社会含义。有些社会环境允许男性和女性的生活空间有很多的交叉,但有些社会严格把男性和女性分成两个不同的世界,严格规定什么男人做,什么女人做。例如,在东南亚国家,妇女被认为有商业和管钱的能力,所以妇女在商业和贸易方面承担着显著的角色。但在南亚地区,妇女被认为在管理钱方面没有能力,所以金融事务由男性掌控。在非洲的撒哈拉地区,耕种主要以锄头为主,锄地被认为是妇女的工作,当地文化甚至以为男性如果接触了锄头,就会变得没有力量。所以在田野上用锄头劳动的大多数是妇女。相反地,在南亚地区,耕种主要以犁为主,犁地被认为是男性的工作,而妇女是被禁止参加犁地的。
这些男女两性的社会文化差异常常根植于一个错误的理解:这些差异是两性的生理差异,因此是不可改变的。两性差异的生理学的观点在发展领域曾经十分普遍的。这种观念指导下会出现在资源与义务的分配中不是考虑男性和女性的不同的能力,而只考虑他们是男性还是女性,这样导致阻止男性和女性做某个具体的工作以及从中受益。这种建立在生理差异观念上的区分两性的不同是不平等,它可以导致资源分配、机会提供等方面两性之间的不公平。
当我们在谈“文化”的时候,我们从两性的社会事实差异(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活动,不同的角色和不同的能力)转移到两性的社会文化差异。文化代表着某个特定的组织社会生活的方式,其中形成一系列的价值判断和标准。这些价值标准不仅指导我们思考世界是什么样的,而且指导我们思考它应该是什么样的。换句话说,文化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文化存在于我们如何思考、如何评价和如何构建我们周围的世界,包括如何思考、如何评价和如何构建生理上的差异。文化价值存在于男女两性的内心、头脑和信仰之中,男女两性通过自身的社会实践在人类历史中不断地赋予和复制文化的意义。随着意义和社会实践的变化,文化本身也在变化。文化是人们的身份认同和“社区”观念的重要来源。
文化把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异转变成不平等的社会差异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这个过程开始于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不同的社会对女儿和儿子有不同的价值期望,因此,社会性别不平等通过文化价值对两性的不同评价体现出来。
二、社会性别差异和不平等关系的社会机制分析
社会性别概念的出现区分了两性的生理差异和社会建构的不平等。社会性别关系的概念不是把男性和女性看做两个孤立的分类,而是指在社会关系中,男性和女性被形成不平等的社会群体。社会性别关系是更广泛的社会关系的一个方面,它像其他社会关系一样由一系列的制度、习俗和标准组成,这些制度和标准的实践与运用决定了资源的分配,角色与任务的分工,而且不同的角色被给予不同的价值和权利。就是说社会性别关系的运用与实践不是在社会真空中,社会性别关系是社会机制随着时间而不断地形成和重构的产物。
家庭里的家族和亲属关系是体现社会性别关系的首要的场所,但是社会构建的社会性别不平等,不仅仅局限于家庭和家庭亲属关系,而是被一系列的社会机制所复制,这些社会机制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建构了不同形式的不平等。这些社会机制是什么以及它们是如何建构社会性别的差异和不平等?为了帮助全面和深入地理解社会机制,Kabeer重点分析了四个主要的机制化的场所以及它们如何建构社会性别关系。这四个主要的机制化的场所是:国家、市场、社区和家庭。
国家:国家是更大的机制场所。国家通过法律、军队和行政组织来实现其机制化。
市场:市场机制的主要结构性形式包括:公司、金融机构、农业企业和其他形式的经营组织。
社区:社区由不同的家庭或家庭亲属群体组成,包括社区行政机构、法律组织、邻居网络以及非政府当地组织。这些机构或组织对社区成员的日常生活有很深和很广泛的影响。
家庭:家庭包括家庭成员和家庭亲属关系。家庭通过亲属关系来实现其机制化。
不同的机制化的场所的运作形式不一样,但是一些共同的标准、价值和信仰可以在不同的机制化的场所发挥同样的作用,以此更广泛地、系统地建构和加强社会不平等关系。社会关系中的五个概念是分析社会机制运作的十分有用的内容。这五个用于分析社会机制运作的概念是:制度、活动、资源、人和权利。
制度:机制是由一系列制度支配的。这些制度可以是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规则,可以是某种价值观,也可以是某种传统和习俗。这些制度规范做什么,如何做,谁来做以及谁受益。
活动:机制通过制度把活动分成不同的类型,并通过制度来管理这些活动。制度支配的一系列活动是围绕着特定的需求和目标来组织的,这些活动是可以分配的和可以调整的。制度支配的活动的特点说明机制会创造出日常化的实践,而且这种实践是可以复制的。机制化的实践是随着时间复制社会不平等的关键因素。一旦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发生变化,机制化的实践也随着发生变化。
资源:所有的机制都有能力调动资源,并且机制化的制度能够支配资源调动和分配的类型。这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劳力、教育和技能)、物质资源(食物、资产、土地、水、现金)和无形资源(信息、社会网络、知识、政治地位、个性)。
人:机制化的制度和实践决定了哪个社会群体或是哪类人可以被包括在内,以及哪个社会群体或是哪类人应该被排除在外。机制化的制度和实践决定了这些群体或是个人如何分配角色、活动和责任,也决定了不同的社会群体如何使用资源,即谁可以使用和控制什么样的资源,谁有权利得到从使用资源获得的利益以及人们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得资源等。包含与排除的机制化的类型体现了阶级、社会性别以及其他社会不平等。
权利:在机制化的社会中权利从来都不是平等分布的。在机构/组织内不平等的资源和责任分配,加上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支持使得这种不平等的分配合法化。机制化的不平等的资源分配保证了某个群体或个人有权利解释机构/组织的目标和需求,有能力调动和支配资源。这些权利通过制度、传统、分配资源和责任等形成了机制化生活的综合特点。机制化实践的产出包括机制化的复制,反映了有权利制定规则和改变规则的个人或群体的利益。
社会机制运作的五个概念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产生了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家庭,作为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一种具体的组织形式,是社会机制构建社会性别关系的首要场所,在这里两性的生理差异首先被重新建构成为社会文化的不平等。在印度的很多地区,对儿子的偏爱是一个长期建立的文化价值观,所以女孩从出生的那一刻就不仅被与男孩区分对待,而且很少得到有力的支持。虽然对女孩歧视的程度家庭与家庭之间可能很不一样,但是有足够的统计数字说明在儿童获得营养、食物分配、健康状况、健康支出、教育费用和儿童死亡率等方面男性与女性有很大的差异。同样的文化价值观及其实践也把妇女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限制了她们为家庭经济发展做贡献的能力,因此把她们定义为家庭经济的负担,在家庭内部理应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亲属关系的标准和规范在建构婚姻关系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印度,亲属关系的标准和规范与等级制度结合在一起决定了谁与谁结婚,在什么年龄结婚,什么资源可以用于结婚,新婚夫妇是否住在丈夫家还是自己建立家庭。我们把这些制度和标准叫做机制,因为它们不是由任何个人来决定和选择的,它们存在于更大的集体性地方如社区或某个社会。违反这些制度和标准的个人被认为是不正常的人,由此可能招致惩罚。
当然,这些制度和标准在印度的实践是有地区差异的(Kabeer,1999a)。在印度南部,同族结婚很普遍,新婚夫妇住在新娘家和住在新郎家都是可以的。在印度北方流行异族婚姻,因此妇女如果在本族或是本村结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人。对婚姻的两种不同的实践在形成两性的权利关系类型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印度南部的亲属关系没有把妇女与她的出生家族分开,也就是说妇女结婚后仍然能够得到来自自己家族的支持。而印度北方的亲属关系体系认为妇女结婚后应该从物质上和观念上与她的出生家族分开,这就把结婚后的妇女变成了男人的附属,限制了她的个人自主权。
在印度北方,男人在文化上被定义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因此他们在家庭里可以享有资源(财产与继承)分配的优选权以及优选获得家庭产品(消费与投资)的权利。有关印度Rajasthani邦家庭食物分配的研究表明,文化的规范在家庭食物分配的实践中体现了一种歧视性的等级制度观念。成年男性享有优选权,其中家长得到第一优选权,其次是老年和青年男性,特别是年轻的儿子比老年男性更有优选权。妇女在家庭食物分配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遇到食物短缺,必然是妇女承受,因为文化观念认为妇女是家庭中提供服务的人,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相对于男性而言,不同年龄组的女性的死亡率在该地区很高。
三、社会机制中变化的需求与利益
制定挑战机制化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偏见的战略必须以了解组织/机构是如何在不同社会经济背景下复制社会性别关系为前提。机制化的组织/机构的制度得以延续,资源得以分配的原因是组织/机构按照一系列制度要求其成员承担责任,作为回报,成员可以向组织/机构主张他们相应的权利。这些责任和权利以社会性别的关系加以定义,成员的责任与权利的实践产生了成员的需求与利益。不同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利和责任,因此成员之间的社会性别需求和利益也是不同的。
但是,社会性别的需求在社会性别不平等的关系结构中并不是可以客观地表达的。有些需求得到社会的认可,如男性的角色被认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他们的需求不仅仅可以表达为要求工作和薪酬,而且可以要求比女性更多的薪酬,尽管可能女性与男性承担同样的工作。相反的,如果妇女成为实际上的家庭经济支柱,她们的需求可能不像男性那样容易得到满足。另一个例子是妇女的角色被认为是家庭的照顾者和服务者,但如果妇女在工作场所要求提供照看小孩的设施,这个需求往往遭到拒绝,妇女的要求被认为是家庭内部的事务。
两性的需求不是简单地为了完成各自的责任和角色而提出的,而是包含着社会性别偏见的观念和习俗主导了对需求的回应,使得这种回应体现了社会性别的偏见而常常不能满足妇女的需求。在很多贫困家庭,女孩实际上承担了很多的家庭再生产劳动如煮饭、洗衣等,家庭可能因为缺少劳力而不能让女孩上学,或是因为缺少现金而使女孩失去读书的机会。而目前的发展中国家的教育系统对贫困女孩的接受教育的需求的回应是很有限的。
组织/机构内部成员或组织/机构之间的成员的需求和利益通常是冲突的。以印度实行的社区森林共同管理的项目模式为例,“社区共管”的概念遇到的挑战是社区内部存在着不同社会群体,他们在森林产品方面的需求和利益是冲突的。贫困家庭的妇女依靠收集森林产品用做煮饭的烧柴,所以妇女的需求是获得烧柴,当这个需求得到满足以后,妇女才能完成家庭分配的责任:为家庭成员提供食物。但是,社区的森林政策把社区对木材的需求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而不是考虑贫困家庭对烧柴的需求。结果是这些贫困妇女为了得到烧柴不得不违反社区制定的森林政策,甚至这些妇女与富裕家庭的男性和女性直接发生冲突,后者实际上成为了社区森林警察,因为他们有另类的烧柴来源,他们的利益是出售社区木材。
社会性别关系支配的两性之间的不平等的资源分配产生了两性之间不平等的利益。男性和女性常常有不同的甚至是冲突的社会性别利益。这种利益冲突体现在保护自己的资源使用和控制的权利,以及拒绝或是转变不平等的资源分配制度。
需求通常与政治话语中的社会地位相联系,而利益则需要承认个人的权利,这样个人才能决定他们自己的目标和优选需求。需求与利益在实践中相互关联,因为利益的获得依赖于需求得到满足。但是需求通常是指实际的社会性别需求,即在两性的日常生活中因为社会性别分工不同,资源的使用与控制的不同所产生的需求。利益则是指策略性的社会性别利益,即是根本的结构性的不平等的产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妇女并不是一个同质的群体,也既是说不是所有的妇女都有共同的需求和利益。妇女的需求和利益与妇女的社会地位相联系。阶级、年龄、等级、民族等不同的身份决定了妇女的不同的需求和利益。贫困妇女与富裕妇女的需求是完全不相同的,由此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利益也是不一样的。
四、机制化的社会性别政策
为了更清楚地解释不同的社会机制相互作用产生和复制了有关社会性别、阶级和等级的差异,以及社会机制如何影响资源的分配,如何决定谁受益,谁被排除在外,Kabeer提出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组织/机构的政策进行分析,可以把组织/机构的社会性别政策分为五种类型:社会性别盲点政策、社会性别意识政策、社会性别中立政策、社会性别特殊政策和社会性别转变政策。
表4-1机制化的社会性别政策特点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