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启蒙年代的秋千
1.8.26 《布赖顿硬糖》

《布赖顿硬糖》

关于1980年代的读物,我最后的记忆是《布赖顿硬糖》。它显然不是那个年代人手传阅的译作,比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比如《百年孤独》、《日瓦戈医生》……

那么,是什么使我记住了《布赖顿硬糖》?打从最早知道书名,到当时初读、再到今天重读,我都觉得它跟我和大家一起回望的这十一年(1980~1990),尤其是最后那两年,有着一种难以言传的联系或隐喻。

《布赖顿硬糖》是20世纪后半叶英国首席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的长篇。1989年,由浙江文艺出版社推出它在内地的第一个中译本(姚锦清翻译)。格林在这本小说里,讲了一个英国海滨城市中不良少年沦为恶棍、并最后覆亡的故事。主人公宾基是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小混混。他所在的那个小团伙刚刚被人灭了老大,群贼无首,地盘也开始被别的团体瓜分,宾基一门心思给老大报仇,重振团伙声势。他和同伙杀了与老大之死有密切关系的海尔,接下来却陷入了销毁罪证所带来的多米诺骨牌式烦恼。为此,他向一个目击线索的十五岁的女招待罗斯献殷勤,试图以恋爱、结婚堵住对方的嘴,可他又非常讨厌和女人进行性接触;他杀同伙,拉来一个律师作伪证,然后再动员律师去国外旅行;与此同时,一个一厢情愿自认为是海尔红颜知己的过气歌女艾达,因为好奇海尔之死,开始了无休止的私下调查:她跟踪宾基一伙,也跟踪罗斯,这加剧了宾基的紧张,他试图骗罗斯殉情自杀,来掐断艾达和警方的最后线索,终因艾达和警察的到来而失败。宾基与警察在搏斗中被自带的硫酸烧坏,坠入悬崖下的大海。宾基死后,罗斯去教堂见了神父,她希望宾基能给她留下一个孩子,她将把孩子养大成人,并像神父建议的那样,“培养成一个圣徒——为他的父亲祈祷”。

从文学角度上讲,《布赖顿硬糖》大概是整个1980年代第一本出现在读者眼前的以“流氓”为主人公的小说(备受争议的王朔小说,与格林的主人公相比,不过是一些俗脸过于突出的假流氓罢了)。格林在这本小说中宣示了他文笔中那种“冷酷的流畅”。这种笔触在当时的翻译作品中极其罕见,比如他这样写宾基:“一回想起自己已经干掉那个人,而这般自作聪明的雷子却还没有聪明到能搞清真相的地步,他就把瘦小的肩头猛地向后一摆。他身后拖曳着一团体现他自身光荣的云雾——他在襁褓中就跟地狱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准备迎接更多的死亡。”底层少年出人头地的欲念,荷尔蒙所催生的愤怒,恶是怎样从小到大一点点地滋生……格林都以纪录片甚至外科手术般的精确予以不动声色的呈现。人是复杂的,社会邪恶的生长也是复杂的,格林在描写这些时表现出了文学家应有的对生活原生态的尊重与提炼。他甚至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天主教背景,在小说结尾给幸存者罗斯留一道善意而微茫的天光,而是以这样的一句结尾,颠覆了书中神父的劝喻:“在这六月的微弱阳光下,罗斯疾步走向那世上最不堪忍受的恐怖”。作为读者,我要说,这“恐怖”不仅仅拘谨于小说中的英国海滨,它来自全人类各时代生活的本相。格林的这种充满着生活肉身气息的超迈,也正是内地1980年代所有作家们所不曾具备的。

《布赖顿硬糖》中译本的面世,只是1980年代内地文化启蒙大潮于众多无意间结出的一个小小果实。但这果实预告并预言了内地文化下一个“冷酷时代”的来临:所有关于欲望、生存、市场、情感、人文,甚至文学与艺术家的境遇,此后都将进入到一个镀金的“冷处理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