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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年代的秋千
1.5.5 江平

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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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教育家江平

写江平前有些犹豫。一是他所从事的法学,人们都太陌生了,有些内容放在精短的篇幅里,很难一句两句话就解释清楚。二是他从80年代初一直到今天,在内地法学的教育、国家法律的制定、国际法学资料的移译等方面,做了大量填补空白(而且是重要空白)的工作,对中国社会的演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我还记得大二的时候,班里有同学因为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人是中学同学,就联络出了一个“友好班”,两个班偶尔一起搞个联谊之类的。结果对方那个班有好几个天津籍学生,大家玩得不错。时隔多年后遇见其中的一个,聊起来还十分亲热,以至于我都没意识到,他们那个学校,就是海子生前的单位。法学家江平,就曾在那段时间当过他们的副校长和校长。

江平是个传奇。1930年生,祖籍宁波,十五岁在北京读中学时,参加中共地下党外围组织,后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作为新中国首批留苏学生,进入莫斯科大学学习法律,其间参加中国学生会工作,跟同在一个系当学生干部的戈尔巴乔夫打过交道。他还担任过中国司法访问团的俄文翻译工作。回国后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即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不久因言论出位被划为右派,不久又因为劳动事故,失去了一条腿。1972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江平被下放到安徽农村,后来几经周折,调到延庆中学教书。六年后政法学院复校,江平也终于复职。他是当时冒着政治风险,最先在国内开设罗马法、西方民商法课程(其中,罗马法历来被世界各国视为“民法之祖”),进行民法思想和法治理念启蒙的大学教师。

80年代初,江为硕士生导师。1983年,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1988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他认为:学法律的人固然需要埋头于法律条文的诠释和学理的探究,但离开了民主、自由、人权这样的基本目标,法律就会苍白无力。对此理念,他在办学中也身体力行。有人总结过当时中国政法大学办学的三个特点:“一是在学校的各种工作中,任何情况下都以教学为优先。他挽留了很多优秀教师,也帮助和引进了很多优秀教师,并且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提供最重要的帮助;二是在处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中,以学生为学校的主人。他在一定范围开创了学生自由选择老师听课的先例;三是在教育方针上,确立民主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并进的原则。”江由此被人称作“民主校长”。

江平多次以专家身份参与国家重要法规的制定,主持国外法学文献的编译。他是1986年民法通则四人专家小组成员之一。1986年他担任行政立法研究组组长,领导起草了行政诉讼法。1988年,他与意大利国家有关机构达成合作协议,主持翻译罗马法原始文献,全部文献计二十多卷五百万字,均为第一手历史文献资料。他还争取到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组织翻译了一套三十余种的“外国法律文库”丛书,总计一千多万字。1990年2月,江平被司法部免去校长以及校党委委员职务。

离开校长职位后的江平,从1990年至今,在担任博导之余,依旧在国家法规制订的进程中发挥着自己的影响力。他先后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种职务,他参与起草了《合同法》《信托法》《国家赔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这些跟中国经济生活、公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法规制订,并担任着《物权法》和《民法典》专家起草组的负责人。2003年,广州发生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引起全社会对收容制度的广泛关注,引发众多知识界人士的研讨、呼吁并上书全国人大。江平在孙志刚事件及收容遣送制度的专门研讨会上表态,赞赏和支持上书学者合法运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手段和武器,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行为。随后更进一步提出“宪法司法化”和国家在未来设立“宪法法院”的设想。

据说作为球迷和古典音乐迷的江平,在法学界学术性的聚会上,常常会受到同行全体起立的尊重。有人称他是中国民法的“教父”,江平自己则说:“我只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我只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化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这番话又让人想起1990他离开校长职位时的另一段低调却有力的独白:

“自担任校长职务以来,我一直感到不能够胜任这副重担。自己也多次萌生辞去职务的想法。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大学校长这个角色愈发不好干,自己愈发不能适应国家的要求。今天终于被免去了职务,我好像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感到了一种特别的轻松……当然,由于自己能力和水平上的原因,许多事情想做没有做成,或者没有做好。我想今天是一个机会,向大家表达我的歉意,尤其是我得罪过的那些人们,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我现在还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我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立法方面的工作,为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总之,无论地位怎样变化,无论从事哪种工作,我都将力求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

无论身处顺境逆境,都尽其所能,把自身对社会建设良性的一面做到最大,而不是颓唐、扭曲,甚或倒向另一个极致——这是许多人至今都忽视的,启蒙精神中最可贵也最难坚持的一点。江平身上的光彩,正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