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范以锦 新时期社会政治生态中,媒体的艰难与希望

范以锦 新时期社会政治生态中,媒体的艰难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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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以锦,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历任南方日报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记协副主席等职。

他在南方报业时首次提出了“报系理念”,先后创建“21世纪报系”、“南周报系”、“南都报系”三大组织运营结构;在他的带领下,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各报刊以新的品牌理念和强势出击而雄踞一方,使得“南方报业”名扬海内外。2003年被《传媒》、《南方周末》等媒体评为“中国传媒年度人物”、“最具影响力传媒人物”等称号。著有《南方报业战略》一书。

在开始讲这个题目之前,我想先讲个故事。有一位20多岁的女审计师,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普华永道做审计,却跳槽到南方报业的《理财周报》工作。入行前,有人善意劝她:“你会后悔的。媒体是个容易让人失望、出路不大的行业。”但她说:“没有令人绝望的行业,只有绝望的人。”进入报业后,编辑严厉批评她:“你的采访太机械,像个审计员。”“句子一句一句拼出来,像什么?便秘!”她流过泪,也拍过桌子,但经过不到一年的折腾,她就成了名记者,代表作有《万科矛盾:王石郁亮商业地产微妙较劲,王石被妥协》、《康达尔黑股东洗钱证据》。网友在网上评论:她是啥人?让上市公司闻风丧胆的人!万科、康达尔黑幕、洋河等,刀不虚发。她叫丁青云。2008年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系,接着进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11个月后,即2009年夏进入《理财周报》。南方报业副总编辑江艺平点评:“丁青云不是笨小孩,否则也不会被普华永道录用。而当她放弃普华选择南方时,又确乎像一个笨小孩——放着舒适安逸的白领不做,宁愿被坚硬冰冷的财经新闻碰得头破血流,直至灵魂出窍,修得正果。听从内心的召唤,笨小孩成就了最出色的自己。”

她准备转到南方报业的时候来找过我,我原来不认识她。她说她想放弃普华,当记者。我跟江艺平的看法一样:你的内心怎么想?你怎么想,你就怎么去做,你要根据你的志向定位。但是有一条,一定要跟你的能力相匹配,你拥有这个能力吗?我还警告过她:没有能力做不了,你要小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过几年每个月收入就有一两万,但当记者未必有那么多钱。2010年《南方传媒》介绍年度记者,第一个名字就是丁青云。入选理由:无论你是记者,无论你是审计师,都掩饰不了有一种叫理想,或叫人生愿望的东西,它有时会让你哭泣,但它始终在你的灵魂里,从未远去,从未放弃。你曾经是一名审计师,你现在是一名记者。希望你超越审计师,希望你超越记者。她能够在短时间内做得那么好,可见她是有理想追求的。当然,一开始她没有当记者的能力,但是她有审计的专业,当财经记者有优势,然后她有理想,把不足的地方补齐了,成为了一位优秀的记者。

这个故事和我要讲的主题有一定的关系。有人在微博里这样评论:新闻学院的不想做媒体,不是新闻学院的反倒想去做媒体。当然不能那么绝对,但的确有一部分读新闻传播的不想搞媒体,但有一些比如说学外语、学经济、学政法、学历史的纷纷进入媒体工作。做媒体确实很艰辛,你要有新闻理想,但这个理想跟社会现实还是会有一定的距离。我们经常会说:这个东西为什么不能被报道啊?为什么过一段时间又说可以报?时紧时松,这就是跟我们中国的整体社会政治生态环境联系在一起的。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做媒体有哪些艰难的地方,跟社会政治生态有什么联系。我讲三个方面:第一,三个标志性事件,彰显传媒更加开放的态势;第二,“媒体开放”与社会政治生态环境的关系;第三,新形势下传媒人政治和业务素养的提升。

先讲讲三个标志性事件彰显传媒更加开放的态势。这三个事件就是汶川地震报道、“瓮安事件”报道和“躲猫猫”事件报道。首先,汶川地震报道成为了“开放性报道”的标志性事件。过去关于自然灾害的报道是不能随便报的,大家都知道唐山地震,掩盖了多少年后才把真相披露出来。汶川地震报道放宽了,但也不是一下就放宽了。开始的时候,有关部门有规定,只准四个新闻单位进入现场采访,但是我们很多记者一听到地震,马上就采取行动往灾区跑了。广州的马上到机场,坐不上飞机就开着车到成都。由于开始对灾害的情况也预计不足,我们的记者进入到灾区现场之后,说叫他们撤退,但哪里撤得出来啊,他们也变成灾民了,也没有交通工具送他们出来,所以根本不可能制止他们采访,后来干脆放宽了。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彰显政府信息更加开放的重要条例,而汶川地震报道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的一次成功实践。

为什么说它是标志性的事件?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大规模记者云集,有几千名记者在现场的情况。光南方报业就有两百多名记者,不论是中央媒体还是各地、市媒体都在现场采访。第二,从来没有过的24小时滚动报道。大家想想汶川地震之前,有哪个灾害允许被媒体连续报道的?一定要层层把关再把它放出来,但汶川地震不是。第三,从来没有过的现场“不设防”。我们过去采访,听到记者来就这里拉条线那里拉条线,不准过去采访,“防火防盗防记者”;但是这一次,当地政府、我们的救援队、当地的灾民,都希望记者及时地报道。还有就是,这次是从来没有过的人性化报道。过去凡是发生灾害,指导思想是这样:要把这当做树立正面典型的最好机会,紧紧围绕树正面典型来展开报道;但这一次报道思想很明确,要先披露灾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在这个前提下,当然也要宣传典型人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称它是标志性事件,四个“从来没有过”。境外的媒体也都赞扬这次汶川地震的报道是成功的。

第二个标志性事件,“瓮安事件”报道,也就是敏感群体事件也要迅速公开报道的标志性事件。地震是天灾,不是人为造成的,可以报道。但是社会事件,特别是群体突发事件,很多都是人为造成的,人为造成的,它就很敏感。过去一律不准报道,如果报道要经过请示,但你请示了谁又会轻易批准呢?所以实际上就是不准报道。如果你报了,那就凭运气了,可能不追究你,也可能会追究你。如果境外媒体报了,中国其他媒体不报,你报了,最后可能给你扣上个帽子:与境外媒体遥相呼应,推波助澜,居心何在。“瓮安事件”的情况变了。瓮安县十三岁的少女李树芬掉在水里淹死了,当地的老百姓说是情杀、奸杀,这些流言后来变成谣言,但当地政府不理不睬,最后引发了群体事件,打砸抢烧;县公安局的车被烧了,公安局的所有档案也全部被烧了,县委县政府遭到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到现场调研,对不作为的干部采取措施,当然对打砸抢的为首分子也要采取手段,更为重要的是,欢迎媒体采访,公布真相。很快,老百姓的对立情绪就化解了,配合政府,最后终于把真相搞清楚了。

“瓮安事件”从被动到主动,说明群体事件也要公开报道,过去可以掩盖,但现在新媒体时代就不能掩盖了,因为境内不公开,境外公开;传统媒体不公开,新媒体公开;权威信息不披露,谣言满天飞,付出的代价更大。所以,“瓮安事件”之后,“不准报道群体事件,要报道须经批准”的规定不再执行。当然,临时有禁令还是需执行。可以报道是常态,不能报道只是特例。

第三个事件,“躲猫猫”事件的处置,是民间舆论、传媒与官方追求“事实真相”,形成合力的标志性事件。云南的青年农民李乔明上山乱砍乱伐,被警方抓起来关到拘留所,几天之后意外死亡。《云南信息报》采访了公安局局长,问他这个青年农民是怎么死的,公安局长说是玩躲猫猫游戏意外死亡的。《云南信息报》不加任何评论,直接登出了公安局长的话。披露之后网上沸腾起来了,几天之内整个网上都在说这事,“躲猫猫游戏”居然把人玩死了。它的来势跟“瓮安事件”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再不认真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群体事件就要起来了。跟警方沟通,警方说没有问题,就和报道的情况一样。过了几天有人提出要伍皓召开新闻发布会,有两个内容。第一,这个事情清楚了,就是玩游戏死亡;第二,批评《云南信息报》报道失实。公安局长说是躲猫猫死的,它就报道说是躲猫猫死的,失实在哪里?警方说:还是有失实,不是躲猫猫,而是瞎子摸鱼。躲猫猫是闭着眼睛,人藏起来然后睁开眼睛去找人,而瞎子摸鱼是闭着眼睛去找。伍皓说:要开新闻发布会的话,我绝不当新闻发言人,你们谁愿意当谁当,但是我要告诉你们,谁当新闻发言人,一定会遭到炮轰。在这种情况下,谁敢出来当新闻发言人?

伍皓说要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而且由于网民对官方已经不信任了,这个调查组就叫网民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主任由网民担任,《云南信息报》和其他一些传媒派人参加,也请警方派人参加,一起调查究竟是怎么回事。下去后,下面的人反对说:你们不够权威,这个事情已经进入了刑事侦查阶段,你们没有权力调查。所以后来网民评论说:伍皓部长无功而返。但其实这一行动有一定作用。他们下去后虽然没有找到关键人物,打死人的人没有找到,但是见了其他被拘留的人,他们说进到看守所的时候都会被牢头狱霸以玩躲猫猫游戏痛打一顿。这个情况非常重要,伍皓把这个情况跟省里的领导汇报了,而且警方也有很大的舆论压力。在这个时候,国家最高检有了批示,检察机关介入,结果几天内就弄清楚了,就是警方失职,放任牢头狱霸以玩躲猫猫游戏的名义,将这个案犯打成重伤后死亡。这说明一个问题:越是掩盖越是被动。为什么说它是标志性的事件呢?这件事中,政府官员从旁观者或“被动批示”到“主动介入,组织调查”。“躲猫猫”事件发生之后,全国又有很多地方发生一些类似的事,处理时的态度就变积极了。

第二方面,讲一下“媒体开放”与社会政治生态环境的关系。“媒体开放”的状况,是由社会特定的生态环境,尤其是特殊的政治生态环境决定的。解放以来,我们的舆论监督有六个时期。上世纪五十年代:兴盛期;反右之后:衰退期;“文革”时期:重挫期;“真理标准”讨论之后:恢复和提升期;社会转型时期:探索期;新媒体时代:突破期。

五十年代的兴盛期。那会儿舆论监督程度是非常高的。《人民日报》和各级党报在1950年到1953年之间,刊发了许多批评性的报道和文章,仅《人民日报》就发了4243篇,平均一天两至三篇,《人民日报》那时候才四个版。《南方日报》在1950年到1953年,批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报道、读者来信和评论也达100多篇。当时的政治生态环境是新中国刚成立,我们党威信很高,底气十足,希望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1950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提出报社可负独立责任,放弃了过去的刊前预审制,批评报道有了宽阔的空间。当时,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就指出:“《南方日报》应该在思想批判工作上做出成绩来。”他指的思想批判其实就是批评报道。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在华南分局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目前,报纸最需要做好的有两点。第一是联系实际,多登载群众创造的典型,更有力地推进工作;第二是加强批评,要敢于与一些违法乱纪和各种落后倾向作斗争,力求从各方面来改进我们的工作。那个时候,批评报道不得力,是要受到批评的,从现在的视角来看,有点不可思议。“正面宣传”做得不好或不太好,受批评是很自然的,谁听说过因批评报道不得力而受批评的呢?

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地方报纸组给南方日报社来函,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经常有力。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报纸工作述评,公开批评《南方日报》在反官僚主义斗争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做得不够,表现了很大的软弱性。批一次也罢了,2月12日,《人民日报》报纸工作述评再次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不力。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南方日报》当时的批评报道是做得很好的了,但《人民日报》为何还再三对《南方日报》进行抨击?因为在他们看来仍属不够得力,而导火线是广州市税务局第二分局长扣压人的事件。《人民日报》认为,此事严重侵犯人权,受害人申诉了八个月,《南方日报》并非毫不知情,主要是不敢揭发。后来广州市机关给了这位局长处分,《人民日报》认为处分太轻,批评《南方日报》报道处分决定时未表示任何意见。面对《人民日报》的批评,《南方日报》的领导者不仅没有去抵制批驳,反而是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进行整改,还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因为《南方日报》的领导者其实是非常赞同搞舆论监督的,《人民日报》的批评其实就是为《南方日报》开展舆论监督壮了胆。上级党委又是什么态度呢?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针对《人民日报》来函和《南方日报》的答复,批示:“来信与复信应即发各级机关首长一阅。”这实际上是告诉各级领导,《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还做得不够,必须支持《南方日报》搞好批评报道。

有了《人民日报》和上级党委的支持,《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中有一些很著名的报道,例如“割麦事件”,县委副书记兼县长通知各个村在某年某月某日一定要把小麦全部割下来,其实小麦都没熟,把青苗都割下来了。这是官僚主义瞎指挥。《南方日报》批了这件事,县长很快就受到处分。还有“打击报复事件”,有一个记者去某县准备报道他们怎样迎接党代会的召开,记者住在县委常委会议室的隔壁。晚上睡觉的时候听到隔壁的常委会议室在吵架,他就爬起来听。原来是县委书记的太太要当党代会的代表,但宣传部长坚决反对,说她不够格,一个人单枪匹马和他们辩论到天亮。县委书记吃完早饭回来宣布,宣传部长是现行反革命。这个记者马上回到广州,向总编反映,向省委副书记区梦觉、李坚真汇报,两位书记都说要调查。调查之后,宣传部长保住了,但是县委书记说《南方日报》报道失实,于是区梦觉、李坚真两位书记亲自出面召开紧急会议,佛山纪委的领导、《南方日报》的领导,还有那个记者来参加辩论,结果很清楚,没有失实。但是县委书记坚持说失实,怎么失实?他说《南方日报》对所有人的称呼都加了同志,惟独对县委书记没有加“同志”,这就是很大的失实。区梦觉、李坚真表态,这是小事,注意一下就行了。省领导对《南方日报》记者的批评报道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舆论监督的第二时期。反右之后,舆论监督衰退了。反右之后,批评报道受到打压,只能讲好听的话,讲形势大好。很多作过批评报道的同志被打成右派。后来又有“反右倾机会主义”的运动,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杜导正写了一份内参,说广东的粮食生产搞浮夸。结果1960年5月,广东省委作出决定:“兹定杜导正同志为党内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下放到农村劳动。当时由于搞粮食浮夸,饿死了很多人。中央在七千人大会上作出了检讨,要求全国各地为右倾主义者平反。但一旦粮食情况好转,毛泽东又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结果《南方日报》作出了一个决定:批评报道可以搞,但对事不对人。一般人都知道,做新闻要有几个W,只有事没有人,没有对象,这个新闻怎么写?

舆论监督的第三个时期。“文革”时期,舆论监督的重挫期。这个时期有舆论监督,但是颠倒黑白的“监督”。“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表面上很民主、很自由,想“监督”谁就“监督”谁,实际上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如果你监督“四人帮”和他们的爪牙就会被抓起来。这个时候的政治生态环境是“四人帮”利用“四大”之名打倒一批老干部,以达到其篡党夺权的目的。

第四个时期,三中全会、“真理标准”讨论之后,一直延续到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前期,是舆论监督的恢复和提升时期。五十年代的舆论监督一般是就事论事,但到了第四个时期,出现很多深度报道。那个时候《南方周末》不仅要讲事实,还要追社会根源。所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和深入,《南方周末》和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被人们称为一南一北的重要舆论监督力量,开创了舆论监督的新局面。这个时候,批评报道搞得好要表扬。1988年10月28日,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信给《南方日报》,表扬《南方日报》在惩腐倡廉报道中作出的贡献。1990年12月23日省纪委再次致函勉励《南方日报》,而且表扬的是舆论监督报道。当时的政治生态环境为什么会那么好?因为“文革”结束后,我们国家需要通过舆论力量拨乱反正,落实政策,重塑形象。在反腐败斗争中,也希望借助舆论力量加大力度。

第五个时期,社会转型期。这个时候的舆论监督时紧时松,摇摇摆摆。这个时候的舆论监督为什么艰难呢?有三个原因:第一,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有农民不满,把镇政府砸了;工人罢工,各种社会矛盾非常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希望媒体不要因为报道不慎重而引发突发事件。第二,利益集团干扰,这不是为了稳定,而是有一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掩盖矛盾去搞“公关”,这是不正常的。第三,媒体对舆论监督权的滥用,这是媒体自己有问题。有些媒体用批评报道去吓唬人,出现了山西等地方的“封口费事件”。煤矿死了人,就向记者发红包,那些假记者一个个排着队去领红包。但是假记者的这种现象折射出真记者的真问题,正因为真记者的确有这种问题,假的才有机可乘。这三种情况决定了舆论监督很难。

但是一个国家没有舆论监督是肯定不行的,我们希望冲破这种局面,这个机会终于来临了。这就是第六个时期,新媒体时代,是舆论监督的突破期。这是新媒体、传统媒体与民间舆论形成合力的、立体式的新型舆论监督时期。一般来说,先是受众发现问题后议论纷纷,然后网民上网,引发众多网民的关注、议论,形成网上热点,传统媒体再介入,与网络媒体互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的力量。比如,华南虎事件、宜黄拆迁事件、邓玉娇事件。

“邓玉娇事件”很典型,有三名男子去酒店喝酒,要求邓玉娇给予特殊服务,邓玉娇一气之下就把他们刺死了。邓玉娇杀人有几种可能: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以及正当防卫。邓玉娇杀死人后,警方第一次发布新闻称: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立案侦查,原因是邓贵大等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遭拒后,邓贵大拿出钱显摆,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然后邓玉娇用修脚刀将其刺死。这是警方发布的新闻。今天的网民非常聪明,什么叫特殊服务?一般认为特殊服务就是性服务,邓玉娇不肯,他们再说“我给你钱”,邓玉娇还是不愿意,于是他们将邓玉娇按倒,邓玉娇反抗,最后用刀把他刺死,从新闻发布的表述来看,这应属于强奸未遂。强奸未遂,侵害者被杀死,给人的感觉就是自卫,所以“故意杀人”这样的立案就有问题。很快,“特殊服务”改成了要求“异性洗浴服务”,“按倒”变成了“推坐”。这么一改就引起了网民的反感。在央视的投票调查中,“邓玉娇属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的比例高达92%以上;一位律师要免费到现场为邓玉娇辩护;北京有一些女子全身缠着白布躺在地上,写着“邓玉娇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最后,认定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又有自首情节,因此对其免予处罚。这个结果出来后,舆论有几种意见,一种说恰如其分;还有一种认为,人都被杀死了,而且是不是强奸证据也不是很足;第三种则认为,就是正当防卫,根本不构成任何罪。

如果没有网络,这种情况在当地判了也就判了。但现在的社会生态环境是: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消息封锁不了。科学技术推动新媒体的发展,推动人们观念的转变,推动新闻的开放。但也有一个问题,网络等新媒体先介入,非强势传统媒体跟进,最后强势主流传统媒体才进入。这个情况不太正常。所以,现在国家高层强调: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权威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形成的合力在增强。之前如果只有网上公布,是真是假总让人怀疑,现在事情一出来,传统媒体也介入了,那就是八九不离十,基本可以确定是真实的。

再来讲一讲新形势下传媒人政治和业务素养的提升。

业务素养要培养三个方面的能力:第一,适应新闻内容创新的、过硬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第二,具有洞察社会的特有视觉和方法的能力;第三,把握新闻发展趋势的创新能力,做新闻的人要不断去适应新事物。

政治素养也有三个方面。第一,充分认识中西方媒体“开放”观念的差异。政治体制决定新闻体制,有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就有什么样的新闻体制,全世界都如此。相互有可以借鉴的方面,不能完全排斥。“媒体开放”是循序渐进,与时俱进的。第二,监督的尺度如何把握?要看社会政治生态。新闻舆论监督能否开放到“监督同一级党委”?比如省机关报能否监督省委?目前是不行的,只能监督厅以下的单位。在五十年代倒是有监督同一级党委的实例。1953年3月4日,广西宜山党委主管的《宜山农民报》,发表社论批评一位县委书记时,也批评了宜山党委。此事引起了高层关注。中央宣传部批示,党报“不经请示不能擅自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或利用报纸来进行自己与党委会的争论”,也就是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反右的时候,《宜山农民报》主要领导当上了右派,理由就是当年批评了党委。为什么不能批评党委?这和我们的体制有关。当然也不是绝对不行,开两会的时候是可以的,但如果拿出一件很敏感的事来说也是不行的。政治体制决定新闻体制。第三,坚持政治家办报的原则:我们要有政治家的胸怀——经受得起风雨和挫折的考验;也要有政治家的敏锐——明确政治的底线在哪里,这个底线非常重要;还要有政治家的智慧——拓展生存的空间。

前几年有这样一件事,某地有一个计生中心经常做医疗业务,南都的记者去看病,他们说“你得了性病,要花三千块来治”,第二个记者去看病,也说得了性病。他们到正规医院检查,根本就没有病。他们就写了一篇报道,准备见报,后来计生中心找到南都说“我给你广告,希望不要见报”。南都说不行,还是要见报。然后他们就跑到北京去找人。有一天晚上,北京有人给南方报业打电话说:刚才接到某中央领导的秘书打来的电话,说这个计生中心的医疗问题就不要报道了,这个意见不是秘书的意见,是这位中央领导的意见。那个时候我还是社长,《南方都市报》找到我问怎么办,两分钟后我告诉他们,明天立即见报,免得夜长梦多。见报之后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提心吊胆;第四天,这位中央领导看到了报道,批示肯定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我为什么当时说要登呢?我的判断是:中央领导怎么会过问那个小小的医疗中心?就算过问,也会通过正常的渠道,由主管部门打电话给省里,省里再告诉我们。所以,我们在做新闻的时候需要判断形势,既要善于规避风险,也要有勇气做该做的事。

办报是高风险行业,一张报纸的死亡有两种可能:一是失去特色、失去读者、失去市场,自动停刊,我们称它自杀。二是触犯政治雷区猝死,也就是被管理部门宣布停刊,我们称它为他杀。所以我们要把握好政治底线。

送给想成为记者的年轻人两句警句:办报有风险,行为须谨慎。要当勇士,不要当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