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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概论
1.6.4 第四节 货邮运输

第四节 货邮运输

一、航空货运分类

航空货运:按形式大致可以分为普通货物运输、急件运输、航空快递、包机运输、特种货物运输。

(1)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指托运人没有特殊要求,承运人和民航当局对货物没有特殊规定的货物,这类货物按一般运输程序处理,运价为基本价格的货物运输。

(2)急件运输:急件运输是指必须在24小时之内发出,收货人急于得到的货物,急件货物运费率是普通货物运费率的1.5倍,航空公司要优先安排舱位运输急件货物。

(3)航空快递:由承运人组织专门人员,负责以最早的航班和最快的方式把快递件送交收货人的货运方式。快递的承运人可以是航空公司、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专门的快递公司。快递的方式有3种,一种是机场到机场,收货人在机场等候;第二种是门到门的快递服务,承运人从发货人处取货,并将货物在规定时间直接送到收货人的所在地址;第三种是由快递人派专人随机送货。快递运输安全、快速、准确,目前已经形成航空货运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中大部分的运量是以第二种方式进行的,运输的货物以文件、样品、小件包裹为主。快递的费用相对昂贵,一般按距离分档计价,除运费外还要加收中转费和地面运输杂费。

(4)包机运输:包机是指包机人和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机上的吨位由包机人充分利用。包机吨位包括机上座位和货运吨位,包机的最大载重和运输货物要符合飞行安全的条件和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包机的计费按里程计算,如果飞机由其他机场调来,回程时没有其他任务时还要收取调机费。调机费按里程收费,调机计费里程包括调机里程和回程。

(5)特种货物运输:特种运输物品是指一些在运输上有特殊要求的货物。

二、特种运输货物的分类

在“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对特种货物运输作了明确的规定,其内容和国际货运的规定大体一致。

(1)菌种和生物制品:要开具无毒证明才能运输,运输时要远离食物。有毒或对人体有害的这类物品除非特殊批准不予运输。

(2)尸体和骨灰:要有有效的死亡证明、入殓证明和火化证明。尸体应经防腐处理,并要求装载容器,确保气味和液体不能外溢,不能和其他货物混装。

(3)活动物:要求检疫证明,大量运送要有专人押运,包装要防止动物逃逸,保证通风,底部要防止粪便外溢。

(4)鲜活易腐物品:包装要保证不污染、损坏飞机或其他货物。必要时派人押运,有不良气味的不能装在客运班机货舱内。

(5)贵重物品:包括贵重金属、宝石、文物、现钞等。贵重货物的运输时间要尽量缩短,包装坚固,并要注意安全和防范。

(6)武器、弹药:属管制物品,要有公安和军方的证明,包装应牢固,还要有严格的包装手续。

(7)危险品:过去为了保证安全,危险品一律禁止在航空中运输。自20世纪70年代之后,航空技术的进步,使航空在按照一定的规程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不仅可以安全地运输危险品而且成为运输危险品最安全的方式之一,因而航空危险品运输成为货运中利润很高的部门。危险品分为爆炸品、易燃物质、有毒物质、气体、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除此之外,在某些货物和设备名称上不属于危险品,但实际上包含着危险成分或因素,如一些设备中的蓄电池或危险液体,以及用易燃材料制造的玩具、底片等。对于危险品的运输首先要严格按运输规程办理,危及飞行安全的坚决不运,其次应该按危险品的性质采取恰当措施来保证飞行安全,增加收益。

三、货物运输的收运

1.货物的托运

1)托运书

货物托运书是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承运人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发货人要凭本人的身份证件填写托运书,这是办理托运手续的第一步。托运书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文件的一部分,由托运人填写,并要提供限制运输货物的有关证明,托运人要为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负责,货运人员在检查托运书和发送的货物相符后才能受理。填写的项目有托运人姓名、地址,收货人姓名、地址、始发站、到达站、代理人的名称、托运人声明价值、货物名称、件数、包装、重量、货运单号码,其中重量和货运单号码由承运人填写,然后托运人和承运经手人签字。

2)航空货运单

货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是货物运输的凭证,同时也是运费收据和保险证明。按“民用航空国内货运规则”的规定,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由于货运单内容填写的不正确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承担。但是由于货运单填写的复杂性,一般的做法是在托运人填写好托运书后,由承运经手人依据托运书来填写货运单,以避免由于不熟悉或缺乏了解造成的填写错误,货运单不得对托运书的内容有所改动,货运单的正确性仍然由托运人负责。我国的货运单一式8份,其中正本3份,副本5份。正本第一联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第二联交收货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或盖章,收货人在此联上签字取货;第三联交托运人,由承运人接货后盖章;3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5份副联是用来为其他中间承运人或财务部门留做凭证用的。货运单的基本内容为:填写的日期和地点、收货人名称及地址、货物名称、包装方式、件数、重量、体积尺寸、计费、托运人声明等。由于货运单在运输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发挥作用,是货运中的最重要的文件,因此在填写上一定要准确,并要核查,防止出现任何错误。货物托运书应与航空货运单存根联一起装订留存。

3)货物的收运

(1)对货物的要求:承运人在收运货物时要根据能力有计划地收运,收运时要检查托运人的证件和限制运输物品的有效证明,要检查包装,不合要求的包装要由托运人重新妥善包装后才能运送。为了防止有破坏性的爆炸物夹运,在24小时以内发送的急件,要开箱检查或使用专门仪器进行特殊安全检查,其他货物施行一般安全检查。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散失、渗漏、不致破坏和污染飞机设备和其他物品。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现钞、证券、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2)对重量等的计算:一般货物按千克计价,余数四舍五入,贵重物品按毛重以0.1千克计价,每件体积不超过100厘米×100厘米×140厘米,重量不超过250千克,超过这个限制的,承运人可以根据飞机和机场的装卸能力进行安排,货物的毛重价值每千克超过人民币20元的可声明货物价值,并要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

2.货物的运送

货运单是货物运送的主要文件,它的副联是为接续承运人设计的,如果一次运输有多个承运人,每一个承运人都要有一个副联,作为承运的证据和结算凭证。在货物装运时,每一架飞机都要有舱单,舱单是机上货物的清单,舱单的作用是使运输及飞行部门掌握货物的性质和重量以便配重,也是各承运人之间货物交接时的凭证,舱单和货运单一起作为结算凭据。

3.货物的发运顺序及装机要求

货物运送是组织货物运输的基本环节。按照货物运送运输原则,承运人应安全、迅速地将货物运达目的地,这个环节工作的好坏对货物运输质量影响很大。

根据货物性质,承运人按照下列顺序发运:

(1)抢险、救火、急救、外交信袋和政府指定急运的物品;

(2)指定日期、航班和按急件收运的货物;

(3)邮件;

(4)有时限、贵重和零星小件物品;

(5)国内、国际中转联程货物;

(6)一般货物按照收运的先后顺序发运。

承运人应当建立舱位控制制度,根据每天可利用的空运舱位合理配载,避免舱位浪费或者货物积压。承运人对始发货物实行计划收运,对中转货物实行吨位分配制度,对急货、鲜活货物要保证优先运输。承运人应当按照合理或经济的原则选择运输路线充分利用直达航班,避免货物的迂回运输。承运人运送特种货物,应当建立机长通知单制度。

承运人对承运的货物应当精心组织装卸作业,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货物包装上的储运指示标志作业,防止货物损坏。承运人应当按装机单、卸机单准确装卸货物,保证飞行安全。承运人还应建立健全监装、监卸制度。货物装卸应有专职人员对作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货物包装破损无法续运时,承运人应做好运输记录,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征求处理意见。

四、到达与交运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航空公司用信函或电话通知收货人,收货人用到货通知书和收货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提取货物。委托他人提货时,凭到货通知单和货运单指定的收货人及提货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提取。如承运人有要求时,应同时出具单位介绍信。货物到达后,承运人要立即通知收货人,货物免费保管3日,超过日期要交纳保管费。收货人收到后,对货物检查,如果没有短缺、损坏,收货人在货运单上签字,表示货物已经完好交付。结算时承运人应向收货人收取运费、保管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到货后14天无人领取,到货站应和始发站联系,询问托运人的意见,如果60日之后无人领取,就作为无法交付货物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航空货运的运价和损失的赔偿

1.货运运价

航空货运价格的制定和客票价格的基本依据相同,即由运输成本、税金和利润等构成。货物运价指出发地机场到目的地机场单位重量的运输费用,此外,航空公司可以加收地面运输费、保管费及其他一些杂费。

国内运价一般按照客票的一定比例来收取,对于普通货物按重量分为两种,45千克以下,每千克按客票的0.8%收费;45千克以上每千克按客票的0.6%收费,对于急件和特种运输的货物按普通货物的150%收费。

2.货物损失的赔偿

由于承运人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污染等损失要进行赔偿。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发现损坏时,应当场提出索赔要求,由承运人填写运输事故记录,由双方签字,收货人还要填写货物索赔单和货运单,把它和运输事故记录和货物的价格凭证等附在一起,作为索赔的依据。根据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对货物赔偿的最高责任限额为毛重每千克人民币100元。托运人办理了货物声明价值,并交付了声明价值附加费,将其声明价值作为赔偿限额;如承运人能够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货物的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