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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天文学
1.13.5 第五节 高度角之改正计算

第五节 高度角之改正计算

本章所述各项均为高度角观测值之改正项。至于仪器误差则已另详于第八章内。所有高度角观测均须加蒙气差改正,除恒星外尚须加视差。大阳之视差值只有数秒,比较粗率之测定可不顾及。观测太阳或月亮时恒测视其边缘,如未有上下边缘对称之观测时,又须加减其半径之影响。至于海平俯角改正则只用于海上观测。此外则在航空测天文利用地平线之时亦可引用。

兹举高度角改正算例如下:

例 某观测者于1945年6月11日在海上观测月亮上边缘之高度角为37°55′.1,其眼高出海面7.930公尺。试求月亮中心之高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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