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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天文学
1.10.2 第二节 恒星时段与平太阳时段之关系

第二节 恒星时段与平太阳时段之关系

按第四章第三节所述,知太阳日较恒星日略长,每日约差4分钟。太阳日及恒星日既各等分为24小时,递分为60分60秒,故太阳时之时、分、秒均较恒星时之时、分、秒略长。当地球公转一周之后,其太阳日数适较其恒星日数少一天。由此即可求出恒星时段与平太阳时段之基本关系,太阳公转一周共需365.2422平太阳日,故得:

     365.2422平太阳日=366.2422恒星日

         1平太阳日=1.00273791恒星日

          1恒星日=0.99726957平太阳日

   恒星时段24小时=平太阳时段23小时564.09

     平太阳时段24小时=恒星时段24小时0356.56

下列C及C′表为平太阳时段与恒星时段相互换算时之改正值简表,其关系为

     平太阳时段+C表改正=恒星时段

      恒星时段-C′表改正=平太阳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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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及C′表乃一简表,使用时须以时段,时、分、秒之实长分别乘表列改正,计算得全部改正。本书后面附表Ⅱ(化平太阳时段为恒星时段),及附表Ⅲ(化恒星时段为平太阳时段)则为详表,不必再用乘法,计算比较便捷。兹举例说明如下:

例5 求平太阳时段1531分45之相当恒星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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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6 求恒星时段15时3418.063之相当平太阳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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