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1 国际贸易学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与交换活动。它既包括本国与他国之间的贸易活动,也包括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国际贸易是由各国的对外贸易所构成,它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因此,国际贸易通常也被称作世界贸易。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与交换活动。因为这是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待的贸易活动,所以称其为对外贸易。
二、国际贸易额和对外贸易额
国际贸易额(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国际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以现行世界市场价格计算的各国(地区)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之和,它能够反映某一时期内世界各国的贸易总额。由于一国(地区)的出口就等于另一国(地区)的进口,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所有国家(地区)进口的合计理应等于所有国家出口的合计。由于各国(地区)一般按离岸价(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其中不包括保险费和运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世界出口货物总额总是小于世界进口总额。与一个国家(地区)的进出口总额不同,世界进出口总额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意义,因为它经过了重复计算。因此,通常所说的国际货物贸易额是单指世界出口货物总额,它等于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用FOB价格计算的出口贸易额之和。
对外贸易额(Value of Foreign Trade)又称对外贸易值,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之和。对外贸易额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可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是以美元表示的。
三、国际贸易量和对外贸易量
贸易量是指贸易的数量,从概念上讲,它与货物的价格没有关系。在实践中,货物的类型很多,很难用几种货物的贸易数量代表整体的贸易量。在计算时,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贸易额,得到的就是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的贸易额,该数值就叫报告期的贸易量。
国际贸易量(Quantum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以数量、重量、长度、面积、体积等计量单位表示进出口商品的数量。就一种商品而言,用计量单位表示很容易。但对一国全部进出口商品来说,成千上万种商品的计量单位不同,无法用统一的计量单位表示。为了反映国际贸易的实际规模,只有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国际贸易值,即用出口价格指数去除各个时期的出口值,得出国际贸易实际规模的近似值,即国际贸易量,然后再以一定时期国际贸易量为基期,同各个时期的国际贸易量作比较,就可得出国际贸易实际规模变化的贸易量指数。这种方法是联合国及欧美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
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的计算方法是用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对外贸易额,得到的按不变价格计算的结果,叫作报告期的对外贸易量。
对外贸易量=对外贸易额/价格指数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标准尚未一致,加之服务贸易本身的特点,服务贸易只公布贸易额而不公布贸易量。
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按照交易商品类型的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分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第一,货物贸易(Trade in Goods),也称为有形(商品)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它是指有具体形状的商品如电器、小麦、设备等的交换活动。货物贸易是国与国之间进行交换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中交换的货物种类繁多,为便于统计,需要使用统一的分类体系。当今使用较为广泛的是HS编码,已有150多个国家在使用,全球贸易总量90%以上的货物都是以HS编码分类的。
HS编码即海关编码,它依据的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缩写为HS),是1983年6月海关合作理事会(现名世界海关组织)主持制定的一部供海关、统计、进出口管理及与国际贸易有关各方共同使用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HS编码涵盖了《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商品分类目录》(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Nomenclature,CCCN)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两大分类编码体系,是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它除了用于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外,对运输商品的计费、统计、计算机数据传递、国际贸易单证简化以及普遍优惠制税号的利用等方面,都提供了一套可使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HS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每4年修订1次。
HS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22类,98章。章以下再分为目和子目。商品编码第一、二位数码代表“章”,第三、四位数码代表“目”(Heading)。
从199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税则开始采用HS,在其基础上采用十位编码,前八位等效采用HS编码,后两位是我国子目,它是在HS分类原则和方法基础上,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情况延伸的两位编码。
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把有形商品作了系统的分类,供各国编制贸易统计表时使用,并分别在1960年和1974年进行了修订。
在1974年的修订本中,SITC把货物贸易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 924个基本项目。其中0~4类为初级产品,5~8类为制成品。具体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草(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9)。
第二,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也称为无形(商品)贸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传统上它是指无形劳务的提供与接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发展非常迅速,成为了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其贸易增长速度快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对于“服务贸易”,GATS在第1条第2款中作了定义,服务贸易的4种方式为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是指“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这种贸易形式一般不需要人员、设备和资金的跨境流动即可实现。例如,国际卫星通信服务、国际金融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是指在某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国际旅游服务、跨国教育、医疗服务等。它需要一国的服务消费者到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进行消费,比如外国游客只有到中国才能接受中国旅行社提供的导游服务,而到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需要到美国大学才能接受相应的教育。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这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的形式提供服务。商业存在是指以提供服务为目的,在某一成员方领土内的任何形式的商业或者职业存在。这种存在既可以是通过购并建立,也可以通过创办独资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代表处或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实现。比如一成员方企业或个人在其他成员方境内设立宾馆、批发零售企业,或者开办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等。
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rual Persons)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形式提供服务。也可以理解为外国的个人入境为本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比如外国客座教授来本国讲学,歌唱家以个人身份到另一成员方境内举办演唱会等。
五、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复出口贸易和复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是指将外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的贸易活动。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是指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外国市场销售的贸易活动。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若甲国的商品经过丙国境内运至乙国市场销售,对丙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
复出口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输入本国的外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出的贸易活动。
复进口贸易(Re-import Trade)是指输出国外的本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入的贸易活动。
六、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是按生产国和消费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关系而进行划分的三种贸易形式。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贸易的出口国方面称为直接出口,进口国方面称为直接进口。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相对于直接贸易而言的。当商品的生产国与商品的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贸易时,对生产国和消费国而言便是间接贸易。间接贸易中的生产国称为间接出口国,消费国称为间接进口国,而第三国则是转口贸易国,第三国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
例如,战后的伊拉克有一些商机,但是风险也很大。我国的有些企业在向伊拉克出口商品时,大多是先把商品卖给伊拉克的周边国家,再由伊拉克的周边国家转口到伊拉克。那么,在这一商品贸易过程中,对生产国中国、消费国伊拉克而言,就是间接贸易;而对充当第三国的伊拉克周边国家而言便是转口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只强调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的贸易是否有第三国参加,但对货物的运输方式并没有特殊要求。因此,无论在直接贸易或间接贸易下,货物都可以从生产国直接运往消费国或通过其他国家间接运往消费国。
七、净出口、净进口、贸易顺差、贸易逆差和贸易平衡
一国对外贸易按出口大于、小于或等于进口等情况,分别称之为存在贸易顺差(Trade Surplus)、贸易逆差(Trade Deficit)或实现了贸易平衡(Balance of Trade);贸易顺差以正数表示,贸易逆差以负数表示。
关于净出口(Net-Export)和净进口(Net-Import),用一国的总出口额减去总进口额,就是此国的净出口额;用一国的总进口额减去总出口额,就是此国的净进口额。一国的净出口额是正值,则此国的净进口额必定是负值,反之亦然。
贸易顺差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通常情况下,一国长期出现大量的对外贸易顺差,很容易引起与有关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与此同时,大量外汇盈余通常会致使一国市场上本币投放量随之增长,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压力,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贸易逆差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进口贸易总值大于出口总值,俗称“入超”,或叫“贸易赤字”。一国政府当局应当设法避免长期出现贸易逆差,大量逆差将致使本国外汇储备减少,国内产业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
贸易平衡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外贸进、出口总额基本上相等。一般来说,一国政府在对外贸易中应设法保持进出口基本平衡,略有结余,此举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不过,纵观世界各国(地区)的外贸政策实践,这种现象并不多。
八、对外贸易结构和国际贸易结构
贸易结构是指某一时期贸易的构成情况。贸易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贸易结构主要是指一定时期内贸易中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构成情况,狭义的贸易结构主要是指一定时期内货物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情况。
对外贸易结构(Composition of Foreign Trade)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货物贸易进出口的产品组成,或者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在其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包括总体贸易结构和进口、出口贸易结构。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中国出口的初级产品价值和制成品价值几乎相等。从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开始,制成品出口迅速增长。到2007年,中国出口初级产品仅占全部出口的5.1%。
国际贸易结构(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一定时期内货物贸易的组成,或者一定时期内货物贸易额和服务贸易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根据WTO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世界货物出口大约为121 780亿美元,约占世界贸易总体比例的78.4%;服务贸易出口大约为33 500亿美元,约占世界贸易总体比例的21.6%。这表明,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贸易占据主导地位;大多数经济学家在谈到贸易结构时,指的是货物贸易的组成情况。
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主要是由该国的经济发水平、产业结构状况、自然资源状况和贸易政策决定的。发达国家往往较多出口高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原材料和低技术的工业品;发展中国家往往较多出口低技术的工业品和资源性产品。从服务贸易结构来看,发达国家往往在高端服务业中占有优势,出口额比较大,发展中国家在高端服务业中没有优势,往往处于逆差的地位。
九、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是用来衡量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出口相对于进口的盈利能力和贸易利益的指标。由于一个国家的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很难直接用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进行比较。所以,一般用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同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的比进行计算。其公式为:
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如果贸易条件大于100,说明该国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如果贸易条件等于100,说明贸易条件不变,如果贸易条件小于100,说明贸易条件恶化。
假定某国贸易条件以1950年为基期,即为100。到2009年,该国出口价格指数下降15%为8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5%,为105。那么,这个国家2009年的贸易条件为:
贸易条件=85/105×100= 80.95这表明该国从1950年到2009年的60年间,贸易条件从1950年的100下降到2009年的80.95,贸易条件恶化了。
十、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Foreign Trade)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亦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它是反映国际贸易地区分布和商品流向的指标,也反映各个国家(地区)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通常以它们的出口额(进口额)占世界出口额(进口额)的比重来表示。
计算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
十一、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
一般贸易(General Trade)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一般货物贸易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照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照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加工贸易(Processing Trade)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加工贸易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基本形式主要有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进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Imported Materials)指本国经营企业与国外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订立进口合同,以自有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元器件或零部件,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经营活动。对于进料加工,本国经营企业必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s)是一种委托加工的贸易方式,是指国外客户作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料等,委托本国生产企业即加工业务承接方,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成成品后运交委托方,由委托方在国外销售。来料加工业务中,委托方对其所提供的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料,以及加工成的成品拥有所有权,承担原材料市场和成品销售市场的风险,承接方则按约定收取工缴费(加工费)。来件装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 Parts)是指国外委托方提供零部件、元器件,有的还提供包装材料,委托本国承接方按其工艺设计要求进行装配,成品交还委托方处置,承接方按约定收取工缴费(装配费)的经营活动。
十二、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Degree of Dependence upon Foreign Trade)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与该国国民经济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它一般表现为一国的对外贸易额与该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这一比值越高,表明该国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融入程度越高,同时也表明其国民经济受世界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越大。
按照上面的定义,外贸依存度最普遍的计算方法是进出口额与GDP的比值。由于这种计算方法简单,所以被广泛使用,特别是当一国对外贸依存度进行时间序列比较时常常使用该方法。但是这种算法没有考虑GDP中产业结构的组成,例如第三产业中很大一部分属于不可贸易产品,如果一个国家第三产业比重高,那么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外贸依存度就较低。
对上述方法进行修正的方法是比较可贸易品的依存度。这种方法考虑了GDP的产业结构组成,计算结果反映出可贸易品的对外开放程度或对外依赖程度。主要包括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计算进出口额与工农业增加值的比值,或者是进出口额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如世界银行就采取了这样的计算方法,在2005年《世界发展指数》中,世界银行计算了各国外贸与货物GDP(goods GDP)的比值。第二种方法在考虑货物贸易的同时,还考虑了服务贸易对外依赖程度,即计算货物贸易与工农业增加值的比值,以及服务贸易与第三产业的比值,再将两个比值按照一定的权术加权平均。后一种方法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外贸依存度,但由于计算方法相对复杂,所以一般很少采用。
十三、总贸易体系与专门贸易体系
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 System)又称一般贸易体系,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对外贸易的标准。凡是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记为进口,称为“总进口”(General Import);凡是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为出口,称为“总出口”(General Export),两者之和为总贸易额。
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 System)又称为特殊贸易体系,是指以关境作为划分和统计进出口的标准。凡是通过海关结关进入境内的货物计入进口贸易,凡是通过办理海关手续出口的货物计入出口贸易。
十四、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
按清偿方式的不同来划分,国际贸易可以分为现汇贸易与易货贸易。
现汇贸易(Spot Exchange Trade)又称自由结汇贸易,是用国际货币进行商品或劳务价款结算的一种贸易方式。买卖双方按国际市场价格水平议价,按国际贸易惯例议定具体交易条件。交货完毕以后,买方按双方商定的国际货币结算,如美元、英镑、欧元等。结算方式以信用证为主,辅以托收和汇付等。现汇贸易是买卖行为各自独立的单向贸易,它非常方便,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最普遍的贸易方式。
易货贸易(Barter Trade)的交易双方不以货币为媒介,直接以商品相互交换,据说易货贸易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南美。在传统的易货贸易中双方不用现汇作为清偿工具,而是按一定的计价方法使一种或多种商品进行等值进出或基本平衡的商品交易,这种平衡有的是在一笔交易中实现,有的是在一定时期内经过多笔交易最终实现。采用易货贸易方式可以克服贸易一方或双方由于外汇支付上的困难所造成的贸易障碍,同时也可以避免因外汇币值动荡而对贸易所带来的影响。易货贸易的做法有两种,即长期综合性易货和一次性单项易货。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易货贸易的做法日趋灵活。在成交时间上可以进出口同时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方式上,可以用现汇支付,也可以通过银行账户在账面上相互冲抵;在进出口金额上,可以进口和出口金额完全相等,也可以大致相等;在成交对象上,进口和出口可以是一个成交对象,也可以进口的对象是一个而出口的对象是由进口人指定的另一个。
十五、有纸贸易与无纸贸易
按有无纸单证分类,国际贸易可分为有纸贸易和无纸贸易。
有纸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交易过程中,通过单证等商业文件的交接进行结算交付并履行合同的一种贸易方式。由于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相距较远,一般来说,很难做到“现钱现货”的买卖,这样单据的交换就成为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无纸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EDI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EDI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它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电子化贸易工具,是计算机、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注释】
(1)亚洲四小龙是指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和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