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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6.4.4 四、压抑遗忘法

四、压抑遗忘法

压抑是指对一些既无法升华又不能转移的不良情绪,用意志的力量将它们排出自己的记忆予以遗忘,来保持心理的平衡。例如,由于误会遭到他人无端的猜疑、打骂或侮辱,既不能报复,又无法补偿;因为过错受到自己心仪爱慕的异性同学的耻笑,既不便解释,又无法转移。这些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挫折会使人的情绪更加愤怒、沮丧。若老是郁积于心,挥之不去,这种情绪会不断蔓延,日益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压抑遗忘就不失为一种缓解情绪的有效方法了。挫折被暂时遗忘,便暂时达到了心理平衡,挫折被永远遗忘,因这种挫折而产生的不愉快的情绪体验便会消失。在发生重大挫折时,人们往往力图变换环境,离开或改变产生挫折的情境,有利于遗忘所受的挫折,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受挫折产生的情绪逐渐减弱、消失。不过,压抑不是消失,受挫后的痛苦体验只是在一时的管辖下暂时潜伏着,或者说,由意识的境界转入潜意识的境界,只是在意识之下,而不是在意识之外,一旦被重新认识,仍可能重新唤起力图遗忘的记忆。从心理健康的角度分析,压抑是必要的,一定的压抑可以免受各种挫折和痛苦,维持心理平衡。但压抑也有一个限度,压抑过久或过度,又会引起各种心理疾病。因此,对于无法压抑的情绪要以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适当方式宣泄出来,如无端受辱可以去法庭起诉,使犯罪者受法律的制裁等,以此达到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