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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3.2.1 一、神经症方面的障碍

一、神经症方面的障碍

这一类心理异常表现是指人的整体心理的某些方面受到影响,即大脑一般没有组织上的器质性损害,只是在高级神经系统活动方面表现失调。患者心理活动各个方面的协调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减弱,人际关系处理往往不够和谐。但他们能理解并认识到自己的心理失常状态,因而主动寻求改善自身不正常状态的办法和措施;能自理生活,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可以正常进行。

神经症或称神经官能症是最轻而患病率最高的一种常见症,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能力降低(如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学习与工作效率降低等);情绪失调,表现为波动、烦躁、抑郁等;慢性疼痛,如紧张性头痛、腰痛等;睡眠障碍,如失眠、噩梦、早醒或睡眠过多等;有疑病强迫观念;有各种明显的躯体不适应感,但体检时找不到器质病变;病前可有一定的素质和人格基础,起病与学习、工作负担过重或精神刺激因素有关。

神经症是一种轻度神经疾病,我国现行的神经症分类有神经衰弱症、癔病性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等。

1.神经衰弱症

神经衰弱是指在某些长期存在的精神因素作用下,引起脑机能活动过度紧张,从而使神经活动能力减弱。神经衰弱是一种很常见的神经症,患者多数是青壮年脑力工作者,尤其是青年学生居多。但是,有的青少年对其认识不够,仅仅因为自己失眠健忘就给自己扣上了“神经衰弱”的帽子。根据我国制定的诊断标准,神经衰弱症状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表现。

(1)衰弱症状。患者经常感到精力不足、萎靡不振、脑力迟钝、困倦思睡,特别是工作、学习稍久即感到注意力不集中、思考困难、记忆力下降,学习效率不高,即使得到充分的休息也不能减轻其疲劳感。

(2)兴奋症状。患者在阅读书报或收看电视等活动时精神容易兴奋,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回忆和联想,而且控制不住。

(3)情绪症状。其主要表现为容易烦恼和容易激动,烦恼的来源主要是生活中难以解决的各种矛盾。

(4)紧张性疼痛。患者经常感到头晕、头胀,头有紧压感或颈项僵硬,有的则是腰酸背痛或四肢肌肉疼痛。

(5)睡眠障碍。最常见的就是入睡困难,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情烦躁,难以入睡;其次是多梦、易惊醒或感到睡眠不稳、不深,似乎整夜都未曾入睡。

如果以上的五种症状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或符合其中三种以上,那么我们才能怀疑他可能患有神经衰弱;若只符合其中的一种或两种,那么我们决不能给他扣上神经衰弱的帽子。其实,神经衰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神经衰弱的焦虑、紧张、担心。因为过分的紧张、焦虑、担心会加重神经衰弱本身的症状。

2.癔病性神经症

癔病性神经症简称癔症,又称歇斯底里症,是由精神刺激或不良暗示引起的一类神经精神障碍。该病大多突然起病,可出现感觉运动和神经功能紊乱,或短暂的精神异常,检查常未发现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这类症状可因暗示产生,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失。

癔病发作与精神因素关系密切。使患者感到委屈、愤怒、羞愧、窘困或惊恐等突然的刺激常为本病的初发病因,以后可因联想或重新体验到当时的情感而发病。躯体症状大多由暗示和自我暗示引起,而精神症状则由明显的强烈情感因素所促发。有易感素质者,遇到较轻的精神刺激即可发病。有癔病个性特点者较易发生本病,这种个性特点是情感反应强烈而不稳定,容易走向极端,对人对事常感情用事,富于幻想,易受暗示,好表现自己。

癔病好发于16~30岁之间,女性较多见。其可有各种各样症状,主要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精神障碍:①情感爆发。在精神受刺激后立即发病,情感反应强烈,具有尽情发泄的特点,一般历时不长,10分钟至2小时后逐渐安静。②意识障碍。表现为昏睡、木僵或朦胧状态;有的答非所问、每答必错,呈痴呆表现;有的针对问题回答,但答案近似而不正确;有的言语表情幼稚如儿童。③精神病状态。类似重精神病精神运动性兴奋的表现,意识障碍不明显,可有幻觉或妄想,但时间短暂,常在3~5分钟内安静下来,此外尚可有阶段性遗忘、神游、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附体体验等表现。

(2)运动障碍:可表现为痉挛发作、瘫痪、抽搐、舞蹈样动作或失音等。

(3)感觉障碍:可突然失明,呈现弱视、管状视野或单眼复视,也可突然耳聋,出现躯体感觉缺失或感觉过敏区,或有咽部梗阻感。

(4)植物神经和内脏功能障碍:可表现为神经性呕吐、呃逆、腹痛、尿痛、尿急、假孕等症状。

本症可以通过暗示作用,影响患者近亲或周围人群,引起短暂的癔病流行。无论患者有何症状,检查并不能发现相应的器质性病变,其症状体征不符合解剖生理规律,且可在暗示影响下改变或消失。

3.强迫性神经症

强迫性神经症是指患者主观上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和被迫无奈的观念、意向或行为的存在。其表现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

(1)强迫观念。强迫观念是强迫症的核心症状,生活中最为常见,有些患者在头脑中反复思考某些并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如“动物为什么要分雌雄”、“树为什么要往上长”,出门后总是怀疑门、窗有没有锁好、关好等;有的人看到或听到某一事物时就会联想到可怕的、不愉快的情景,如见到别人抽烟就联想到火灾,见到“黑”就不由自主地想到“白”,见到“友好”就联想到“危险”。

(2)强迫意向。强迫意向是最折磨人的一种强迫状态,患者常常为某种与正常心理相反的意向所纠缠,产生一些令患者感到害怕和紧张的冲动,虽然他们也知道这种冲动和意向是违反自己的意愿和人格的,但却难以摆脱这种不堪设想的状态。例如,患者来到窗前便产生跳楼的冲动等。事实上,冲动不等于行动,他们绝对不会真正做出这种行为,只是由于此种强迫意向似乎显得“强有力”而让他们不能控制,从而反复出现在脑海里,常常给患者带来焦虑和恐惧的情绪反应。

(3)强迫行为。有的人表现为洁癖,如反复洗手、洗脸或某一部位。有的表现为强迫计数,有的表现为强迫检查,还有的表现为强迫性礼仪或动作等。

4.恐怖性神经症

恐怖性神经症是指对某种特定的事物或情绪产生持久的、特殊的、不合理的、强烈的恐怖感。这种恐怖感与引起恐怖的情境很不相称,让人难以理解。患者明知这种恐怖没有必要,但无法控制,于是就千方百计回避恐怖源,行为退缩十分明显,从而影响正常的工作和学习。恐怖性神经症依据恐怖对象的不同分为社交恐怖、水恐怖、空旷恐怖、疾病恐怖、动物恐怖、登高恐怖、声音恐怖等。

5.抑郁性神经症

抑郁性神经症是一种以持久的心情低落状态为特征的神经性障碍。其表现为心情压抑、郁闷、沮丧、遇事老往坏处想、对生活失去信心、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对各种娱乐或令人高兴的事体验不到乐趣、遇到亲友聚会或热闹场所尽可能回避、常常夸大自己的缺点、自卑、自责、内疚、精神疲惫、思维迟钝、认为前途暗淡、感到生活没有意义、生不如死、有自杀的企图或想法等。

6.焦虑性神经症

焦虑性神经症简称焦虑症,是以发作性或持续性焦虑紧张为主要特征的神经性障碍。患者焦虑情绪并非由现实情况所引起,常伴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和运动性不安,严重者可有惊恐发作。

焦虑症起病年龄多在16~30岁,女性多于男性。临床表现为没有明确对象和内容的恐惧,提心吊胆,惶惶不安,似乎大祸即将临头或死亡将至,但说不出怕什么,或会发生什么危险和不幸,常出现头痛、头昏、失眠、晕厥、震颤、多汗、心悸、恶心、呕吐、胸痛、呼吸急促、窒息样感觉、腹泻、尿频等。生化改变可有血糖升高,肾上腺素、皮质类固醇、白细胞增加等。

根据疾病表现形式,焦虑性神经症可分为三种类型。

(1)急性焦虑症:发作可持续数分钟或数小时,但以后又可再发,或一天发作多次。

(2)亚急性焦虑症:表现为遇到困扰或受到刺激而产生焦虑、紧张反应。患者个性特征多为胆小羞怯、自卑、忧心忡忡,这种情况可持续终生。

(3)慢性焦虑症:患者有如上性格特点,常处于持续焦虑状态之中,为一些小事而苦恼、自责,对困难过分夸大,遇事往坏处想,常无病呻吟,对躯体不适特别关注,注意力不集中,记忆不佳,常失眠、多梦、梦魇,女性月经紊乱,男性阳痿,病程可有一两次或频繁的急性焦虑发作。

7.疑病性神经症

疑病性神经症简称疑病症,又称臆想症,表现为对自身健康状态过分关注,对身体的微小不适或感觉过于夸大和作出不切实际的解释,深信自己患了某种躯体或精神疾病,到处求医,迫切要求治疗。各方检查和医生对疾病的解释也不能消除患者固有的成见,从而焦虑、恐惧,担心得了不治之症而惶惶不安。

病因和发病机理尚未明了,素质因素可能起一定作用。部分患者病前具有固执、谨慎、敏感、多疑、对自身健康过分关切等性格特点,约1/3有躯体疾病作诱因。少数病例可能为不正确的卫生宣传造成的。也有人将患者对疾病的成见理解为体象障碍。也有人认为边缘系统或网状结构功能障碍,不能使来自体内的多余感觉信息滤去,以致进入意识领域。

疑病症多数中年起病,男性多于女性,临床表现甚为多样,可只限于自身某一部位、某一器官或某一系统,也可涉及全身,症状可轻可重,轻者仅轻微头痛,重者卧床不起,深信患了某种疾病,不厌其详地陈述。把正常人所忽视的生理感觉加以夸大,或以某些细微病症作证据,极力强调病之严重。各种检查正常,仍不能放弃对疾病的成见,且常引起反感。有些患者具有妄想性格,如感到某部位出现难闻气味,某种寄生虫进入脑内或内脏等。有些人坚信自己某器官产生畸形,要求手术矫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