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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3.1.3 三、心理健康的含义

三、心理健康的含义

对心理健康的概念,人们历来有不同的看法。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1946)曾为心理健康下过一个定义:“所谓心理健康是指在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在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的状态。”显然,这一定义过分突出了个人体验。

美国学者坎布斯认为,一个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应具有4种特质:①积极的自我观;②恰当地认同他人;③面对和接受现实;④主观经验丰富,可供取用。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和密特尔曼提出过10条被认为是经典的标准:①有充分的自我安全感;②能充分了解自己,并能恰当地估计自己的能力;③生活理想切合实际;④不脱离周围现实环境;⑤能保持人格完整与和谐;⑥善于从经验中学习;⑦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⑧能适度地宣泄情绪和控制情绪;⑨在符合团体要求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发挥个性;⑩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前提下,能适当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要。

国内有些学者也提出了心理健康的标准。郭念锋在1986年提出了10条标准:①周期节律性;②意识水平;③暗示性;④心理活动强度;⑤心理活动耐受力;⑥心理康复能力;⑦心理自控力;⑧自信心;⑨社会交往;⑩环境适应能力。

马建青在1992年提出了心理健康的7条标准:①智力正常;②情绪协调,心境良好;③具有一定的意志品质;④人际关系和谐;⑤能动地适应环境;⑥保持人格完整;⑦符合年龄特点。

此外,许又新、王希永、樊富珉、郑日昌等也提出过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一种理想尺度,它既为人们提供了衡量心理是否健康的标准,也为人们指出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努力方向。但是,在具体判断一个大学生心理是否健康时,还应因人、因事、因时具体分析。

结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不同见解,我们认为,所谓心理健康,最概括、最一般地说,是指人的心理,即知、情、意活动的内在关系协调,心理内容与客观世界保持统一,并据此能促使人体内外环境平衡和促使个体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状态,并由此不断地发展健全的人格,提高生活质量,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愉快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