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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2.3.4 四、正确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与心理发展的关系

四、正确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与心理发展的关系

心理健康和非健康的界限在于“度”,健康与非健康是“度”的两端。围绕这个“度”我们制定出各类不同人员心理健康的标准。譬如,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曾将人的心理健康界定为“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状态”。也就是说,心理健康是指一种持续满意的状态,通常表现在身体、智力、情绪十分调和、适应环境,在人际交流中彼此谦让,有幸福感,在工作和职责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有效率的生活。我国学术界关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标准通常确定为智力正常、有明确的自我意识、情绪积极、人格完整、人际关系和谐、适应性强、意志健全以及心理行为符合年龄特征八个方面的内容。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确定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当然,任何定义和标准的制定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因此在大学生健康教育中正确认识、把握心理健康标准将对提高教育效果乃至优化心理发展提供重要帮助。

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作为一种积极的理想的参照系,既能为大学生提供判别心理健康状况的标准,又能为大学生指明增强心理健康的努力方向。大多数情况下,个体的素质与健康标准都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只要这种差距在一定限度内都是正常的。这就告诉我们,对于理想标准,每个人都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不同的努力,以追求自身心理发展的更高水平。大学生切不可妄加推断,使心理上本没有大问题的学生产生心理负担和心理障碍。

把握大学生健康心理、非健康心理状态和行为,不能简单地等同。因为任何心理的过程都是一种持续的变化过程,如同人身体健康的发展一样。一个人偶然出现一些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并不等于心理就一定不健康,更不能视为心理疾病。

大学期间是大学生心理趋于成熟的时期,大学生的心理状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随着个体的成长环境、阅历等诸因素的变化,其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原来健康的心理在多变的因素下,可能产生心理障碍;相反,原来不太健康的心理如果得到良好的、及时的教育和辅导,也是可以恢复正常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大学期间是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殊时期,多变的因素导致大学生心理发展的不稳定性是必然的。因此,大学生应自觉地掌握“度”的规律,不可掉以轻心、不以为然,要特别注意避免把一些本来是心理上的问题看成是个性而不加以调节,以致发展为心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