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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2.1.3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

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更是适应新形势下开展高校德育工作的迫切需要。

心理学和思想学告诉我们,心理和思想是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统一性的,两者的形成具有一致性。心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能动反映。而思想也有着相同的本质,也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脑中经过思维加工而产生的。不论是健康人格的形成,还是高尚思想的形成,都是人的知、情、意、需要、动机、性格等多种心理相互作用的结果。两者的性质具有一致性,思想属于心理现象的一部分,而且是高层次部分,思想属于理性认识;心理不仅包括理性认识,也包括感性认识。思想在意识层次、政治思想、道德观念等多种意识中占重要地位,而心理则包括意识和无意识。大量研究表明,心理和思想是相互作用的,思想对心理起决定作用和支配作用,具有优化心理的功能;心理对思想也起着决定作用,思想的发展变化受心理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两者在构成及功能上都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但不能忽略人的心理因素,而且还要积极借助心理的功能,从心理入手,这样才能掌握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从而有效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门逐渐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德育范畴,使高校德育工作的外延和内涵有了新的拓展。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的德育目标要求大学生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进一步重申,“大学生应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并要求各高等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重视。2002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中明确要求把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到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中。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进一步地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在高校“要建立健全心理教育和咨询的专门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由此可以看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深入开展,社会情况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高校德育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繁重、工作更艰巨。面对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高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感及针对性、实效性,不仅迫切需要马列主义的强有力的指导,也迫切需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在内的教育手段多方位、多形式的强有力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