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垅的“检讨”是一种自我牺牲行为
■明 心
读时下有的刊物谈及阿垅的文章,不禁引起对一些相关问题的思考。
阿垅是个什么人
“阿垅”这个人,又名陈守梅、陈亦门,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就颇有知名度。新中国建立不到一年,党报《人民日报》上就有人署名“史笃”,指控他“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到1955年,在“反胡风运动”中,阿垅被钦定为国民党反动军官”;他的这个“反动”身份,又成为将“胡风集团”定性为“反革命”的重要依据之一。于是“反动军官”与其他“胡风分子”统统被关起来,在社会上销声匿迹。10年之后,“胡风案件”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了审判,胡风被判14年徒刑,阿垅和贾植芳被判12年徒刑。这时,关了10年的胡风,余下4年的徒刑改为监外执行。而阿垅似乎也将从“监内”走到“监外”,中国却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等到浩劫过去,一层层的冤假错案平反过来,知道“阿垅”这个名字的人们,才听说他去世已久:1967年就瘐死狱中。
在“胡风案件”的平反过程中,阿垅身上被浇泼的“反动军官”污水虽然得到洗刷,但是他在解放初是否“歪曲和伪造过马列主义”,为众多人平反的中央文件却管不了那么细,自然没有提及。此后多年,关于阿垅的详细介绍材料在社会上也不多见,直到2001年,《新文学史料》第2期上才刊登出几篇有关内容较有分量的文章。
其中有阿垅的朋友耿庸、罗洛为他写的生平介绍:1907年阿垅出生于杭州一个平民的家庭,在学徒生涯中自学不辍。民族危亡之时,进入黄埔军校,参加了“八·一三”淞沪抗战。他向往光明,1938年进入延安抗大学习,后因到国统区治病,交通线被封锁,就一直留在国统区从事抗战文化工作与军事情报传递工作。
一位在公安部工作过的王增铎同志,在《还阿垅以真实面目》的文章中,以大量翔实的材料说明:阿垅既不是反动军官,更不是国民党特务分子。相反,在国统区时期,他虽处国民党军事机关,但仍心系革命,千方百计地向党提供情报。他对革命是有贡献的。阿垅这段历史在他被捕审查不到一年的时间,公安机关就基本查清了。
阿垅在监狱里的情况,社会上虽然很少人知道,但他1965年在狱中写的一份书面陈述材料却流传开来。在材料中,他大义凛然地指出:“从根本上说,‘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全然是人为的、虚构的、捏造的!”他多次表白:“我可以被压碎,但绝不可能被压服。”他坦率而真诚地说:把胡风及其朋友打成“反革命集团”,“这是一个错误。但相对于党的整个事业和功勋而论,这个错误所占的地位是很小的,党必须抛弃这个错误。”
任何没有成见的人,只要读过这几篇真实材料,都会被阿垅对真理的坚贞立场和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人们绝不可能相信:像阿垅这样爱国家、爱民众,追求真理的知识分子,会去“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像阿垅这样追求光明并与民族、与人民站在一起的人,会产生不可思议的反社会行为。人的社会行为,与他的人生追求和人生经历相关,对任何个人的思想行为进行分析,只能从与他相关的事实本身出发。“实事求是”,按照陈云老前辈的说法,“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作风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根本思想路线问题。”
阿垅检讨的是什么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阿垅写过两篇文章,一篇是《论倾向性》,在天津的《文艺学习》上发表;另一篇是《略论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在上海的《起点》上发表。后一篇文章发表不到一个月,阿垅就遭到公开的严厉的有组织的批判,为此他给《人民日报》写过一封“检讨信”。这些情节在现代文学史上当有记载,被有的学者称为“公案”;而“公案”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释义为“疑难案件,泛指有纠纷的或离奇的事情”。因而,对于阿垅当年写的文章及其检讨,今天的读者自然也会去思考,这桩“公案”存在着怎样的纠纷或“离奇”的情节?恐怕至少有两个问题人们需要搞清楚:“阿垅为什么要检讨”,以及“他检讨了什么”。
如果说,因为阿垅自己写过“检讨信”,今日的学者就断定他承认自己“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史笃文章用语),这种推论方式未免过于简单化。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们自然清楚:说一个人“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并不是普通的文化思想批评,它与“文革”中说一个人“歪曲和篡改毛泽东思想”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往往是一个人将从政治上被否定的先兆。而史笃在1950年给阿垅头上强扣的那顶“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的帽子,事实上正是5年后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先声,1955年公开发表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一书(人民出版社,1955年6月版)第95页的注解就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篇批评文章】指一九五〇年三月《人民日报》上史笃同志对于阿垅的《论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一文的批评。阿垅在他那篇文章里,歪曲和伪造马克思的著作,把特务文学作为“范例”和“方向”来向读者推荐。史笃同志指出了这一罪恶勾当,使阿垅和胡风集团的人大为狼狈。
《材料》注解称史笃1950年对阿垅的批判,是“指出”了阿垅的“罪恶勾当”,同时马上联系到“胡风集团”,足见他对阿垅的批判,不是寻常的文化讨论,而是向“胡风集团”开展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
阿垅在解放以前,一心向着解放区、向着领导劳苦大众争取解放斗争的共产党,而且在行动上他一直努力将自己置身在这一解放斗争中,他万万想不到,刚迈进新中国,自己就突然被置于一个被批判的反面角色的位置,他肯定大惑不解、心情沉重,甚至感觉委屈和痛苦。但是,《人民日报》既然公开点了他的名字,他就必须表态,于是阿垅给《人民日报》写了一封信,信文(引自1950年《人民日报》)是:
编者同志:
《论倾向性》和《论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都是我写的。两篇批评也看到的。这使我痛苦。我要好好进行检讨,和完全接受指责。
对于我个人,特别犯了严重的错误,是引文的方面。我应该负担全部责任。因为,从我自己看,这已经不是一个思想问题或者理论问题,而是一个不可饶恕和不可解释的政治问题了!
首先,经过是这样的:我贫乏,不能够完全得到所要的书籍。因此,我有几个笔记本,借书看的时候,就把值得研究和思考的文句摘录在上面,我这样做了几年。《科学的艺术论》,我原来认为是一本有教育意义的书,对于学习文学的人更是如此。我重视这本书,但是我自己手边却没有,尤其解放前我被通缉,生活不定,不可能带书,只有利用抄本的办法。解放以后,在杭州我找遍了各书店,买不到;在经过上海时候,也找过,还是买不到;还请托过一些友人为我留意,给我买。这事情,有的同志是知道的。文章是去年九月间在上海住的时候写的。写的时候,根据的是手边的摘录得不完全的那个抄本,就犯了这个大错误。无论如何,责任是在我的。
其次,对于新的情况了解不深,问题提得不全面,分析不够,这当然也是我自己应负的责任。
再次,我是这样理解那一段引文的:说到“私生活”,我误以为那是说的人物的生活内容的一面,要写他们的生活内容的;说到“和一切形形色色跟在周围的人一起”,我误解为所反映的是社会内容,即反映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纠葛,接触,冲突和矛盾的。而且,又误解了“指示给我们看”这一句话。——才得出了这一错误的结果。
最后,十几年来,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第一,我受不到党的教育;第二,阵地是分散的,孤立的;第三,我没有好好受过教育,完全是自学的,这样,使我在许多地方不能够深入,而造成了这一次大的错误。
错误在我,请多批评,给我帮助,真诚地!
此致
革命敬礼
信开始,阿垅毫不推诿地承认自己是那两篇文章的作者,表明了自己的痛苦心情,并表示愿意接受党报的批评教育。
第二段,他说自己“特别犯了严重的错误,是引文的方面。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虽然他对自己从严要求,虔诚地将自己的“错误”上纲成为“政治问题”,但“错误事实”却只限于引文的范围,这也是第一段中所说的“完全接受指责”的实际内容。
第三段,他对引文的使用来源作了如实的解释,这一部分在信文中占了很大篇幅。
第四段,反思自己的水平问题。
第五段,陈述自己对引文的理解。
第六段,追述自己以往的学习条件,及造成引文使用现状的原因。
最后,阿垅再次承担责任,希望获得真诚的帮助。
客观的读者可以感觉到,阿垅写这封信态度是真诚的。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不能读到马克思著作的全集和各种不同的中译节录本,无从进行比较和鉴别),阿垅接受了指责他的文章“引文不全”的说法,承认自己“犯了错误”。但通读全信,除了看到他诚恳地反思自己的学习不够,文章“客观效果”不好外,全文并没有承认自己有“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的罪过,更没有承认自己“故意隐瞒”了什么。信文最后用语是“错误”、“批评”、“帮助”和“革命敬礼”,都是人民内部的通用文字,所以实事求是地说,阿垅并没有默认史笃对他的所谓“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的“批评”。
写“检讨信”之前两天,1950年3月19日,在史笃文章发表的当日,阿垅给友人胡风写过信,信中他说:“事情是这样的。我抄了《科学的艺术论》中的一段话,在我的笔记本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抄最后一节话,而关键却在这最后一节话。”由此可见,真实情况是他想不起为什么没有抄最后面的文字,因此客观上不存在阿垅“故意隐瞒”未抄文字的问题。“关键却在这最后一节话”一说,是重复他人指责他的说法,一个人在没有话语权的环境中,要为自己做微弱的解释,往往只能站在他人的话语平台上。
信中他还说:“虽然译错了,但是最后两句话却是存在的,我的错误在这里!抄本上,没有抄下!而书,买遍了杭州,在上海也找不到,就写了那篇东西!”看来阿垅反省到的“错误”,只是在缺书的条件下“少”抄了两句。这种抄书的“过失”,在今天的宪法中又算是哪一条罪状呢?
阿垅为什么会深感痛苦,又如何理解阿垅写“检讨”这一行为,其实在他上述两封信中都已有了提示。他在给胡风的同一信中说:“对师友们,我的罪过多大!”在那封信末尾,他对胡风说:“我要说明,由我自己一个人负这个责任。”后两天,他写给《人民日报》的信中说:“对于我个人,特别犯了严重的错误,是引文的方面。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在这封信信末,他强调说:“错误在我”,其意是不在别人,与他人无关。
阿垅反复地说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理解为他在政治高压下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连累朋友,似乎更符合他的为人。虽然他长期生活在国统区,缺少在解放区参加政治运动的经验,但他从周扬3月14日在文化部大礼堂对京津文化干部的讲话中应该能够品味出,对他个人上纲上线的批判,矛头实际上是对着胡风和他的朋友们的(如果阿垅不是胡风的朋友,他的文章恐怕未必会引起周扬那么大的兴趣)。周扬的这次讲话在《周扬文集》里好像没有收入,但旁人的文章曾经披露其中一二:点了阿垅的名,抨击为“小集团的抬头,危害等于社会民主党。如果乱说乱动,就要打!狠狠地打!”,使“听了的人都(感到)紧张”。周扬的讲话里,出现了“小集团”的称谓,这说明对阿垅的点名批判,不是单纯地针对个人,目标实际上是一群人;只是此时,由周扬讲话产生的巨大的政治精神压力,却是由阿垅一个人来承担的。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一经党报点了名,基本上就为舆论定了调。面对党报的权威和舆论一边倒的社会心态,那么阿垅该如何选择呢?
首先,他不能拒绝检讨,因为在当时人们是不可能与党报公开对抗的。如果有人用现今获得的言论自由权,来“指点”阿垅当时应当如何或不应当如何,就未免脱离了历史的实际。如果阿垅当时不做“检讨”,矛头将会很快越过他而直接指向他的朋友,想必这是阿垅决不愿意看到的。
人的抉择与他自己的经历和为人密切相关,因为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连续的统一的整体。如果一个人在抗战的枪林弹雨中没有畏缩,很难想象他会在政治高压面前“装死躺下”。假如阿垅此时当真被政治高压吓住了,后来多年置身于监狱中,看不到平反的一丝希望时,他也完全不需要公开坚持胡风案件是错案”的看法。所以,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阿垅1950年的“检讨”,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牺牲的做法。当他发现对自己文章的批判,是指向与自己相关的一群人时,他能够去做的就是自我承担,将朋友们与自己分开,由“自己一个人负这个责任”。这种选择,与他在战场上的军人气质应该是一致的。
朋友的态度说明什么
有人的文章认为,阿垅的一些朋友曾经“默认”阿垅引文有“错误”,也就是“默认”了史笃对阿垅的“批评”。对于与此相关的一些历史材料应该如何理解呢?
朋友,虽然彼此有好感并相互有思想联系,但也是各各不同的个体,并非一切方面相互都很了解。阿垅当年写文章是在上海,他的文章是如何写出来的,引文的来龙去脉又是什么,其他地方的朋友未见得知道。他们对阿垅写的文章、阿垅所挨的批判,以及阿垅的“检讨”,一般也多是靠报刊了解的,不会像今天的人们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途径获知。他们从报纸上看见的是指责阿垅的“引文错了”,随后阿垅自己也承认“引文错了”,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朋友自然也会以为真是“引文错了”。但是朋友的以为,只是瞬间的精神活动,并不等于客观事实本身,不能作为阿垅“错了”的证明。比如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一度举国上下都是“打倒刘少奇”的呼声,重复“说过”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的人众何其多也,但最终,不能以众人一时的附和说法,来为刘少奇的历史事实作定论,这一点今天的人们应该很明了。
在阿垅的朋友中,不了解阿垅文章引文的具体情况者居多,但他们多数对史笃的文章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如芦甸认为“亦门犯了一个冤枉的错误”;吕荧认为应该反批评:“守梅兄该写一篇‘歪曲和伪造不是批评’来答复的”;绿原说:“梅兄太真诚,太坦白,不能承担这种恐吓性的污蔑”。这些看法恐怕都不能视为他们“默认”史笃的“批评”。史笃的“批评”要害在给阿垅扣上“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的帽子,而不是引文全不全的问题,所谓引文问题不过是他立论的依据或手段。他首先指责阿垅的引证没有摘引完全,接着认定他故意隐瞒某两句,然后咬住阿垅,说他做出了一个“罪恶推论”。这才是他扣帽子的全部过程。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假如引文果真该全而未全,再怎样苛责,也推导不出“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的结论。一般说来,水平问题或治学严谨与否问题只在文化层面,而“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则进入了政治层面。阿垅自己解释了他平时获知马克思主义的书籍比较困难的客观情况:没有书,没有良好的学习条件,靠自学。但凡实事求是的共产党人,对这种希望并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只会去帮助和鼓励,不会去嘲笑,更不会去打击;而扣帽子、打棍子,粗暴地给人上纲上线,从来都是假马克思主义者的作风。
在众多朋友中,有一位距离1950年的阿垅比较近的朋友,就是在解放战争期间和阿垅一起从事过地下斗争,解放后阿垅写《略论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一文时同在上海,文章写完后刊于《起点》第二期时又是发稿人之一的罗飞。罗飞对阿垅的写作过程当比其他朋友更了解,他提供的历史材料应该离真相更近,因此更具有关注和研究的价值。
在2006年第2期《黄河文学》的一篇文章中,罗飞认为:“实际上,阿垅抄录外村史郎的日译本的中译摘文时,只是认为没有(所谓‘最后两句’——引注)对作者的介绍,马克思(实际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已经是完整的,如果再继续抄录后面大段的文字,就进入另一个讨论议题了。”
在同一文中,罗飞还提出十分重要的历史参考事实:1947年版的(也就是史笃写文所依据的那本)马克思、恩格斯论文艺的英译本(Kar Marx and Frederik Engels:Literature and Art,由刘慧义中译,1953年5月由五十年代出版社出版,书名为《马克思恩格斯原著选集·文学与艺术》),就没有所谓被阿垅“隐瞒”的句子。此外,1936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论文艺的法文选本(法译本原书名为:Sur là Littérature et l’Art,编选人为J.弗莱维勒,由王道乾中译,1951年1月上海平明出版社出版,书名为《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也是如此,它们的摘文起讫都与阿垅引用的摘文起讫一样,都没有所谓的被阿垅“蓄意隐瞒”的句子。
上述两种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的中译选本存在的真实性,客观地证明了罗飞提出的历史参考材料是过硬的。既然英译本和法文选本都不存在“漏引”问题,阿垅的文章同样也不存在“漏引”和“故意漏引”的错误。人们不难看出,史笃当年为其批判文章立论而提出的阿垅“引文问题”,本来就不是什么问题;在高压的政治文化环境中,阿垅被迫承认的“严重错误”和人们对他存在的长期误解,这一切原本就是假而空的子虚乌有!
此外,有的文章还提到,阿垅“检讨”之后态度又有了变化,后来他又写了两篇自我辩解性长文,《关于〈论倾向性〉》和《关于〈略论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投寄给《人民日报》。读者难免会想,阿垅为什么先检讨而后又自我辩解呢?难道就是因为他听了朋友的建议?这个答案恐怕需要从他的内因去寻找,他的朋友有过什么意见建议,至多不过是外因。如果他认为自己真的错了,真的“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了,任何自我辩解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他能够进行自我辩解,证明他原来并不认为自己真的错了。他之所以检讨,则正如前文所说,是他当时在周扬讲话的政治高压下,在《人民日报》已定调的舆论空气中,选择了牺牲自己而不连累朋友的行为。他在进行检讨中,可以严格反思自己学习之不足,理论水平之不高,但他不能违心地承认自己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对于这样的检讨,周扬当然不会满意,因为他所关注的是“小集团”的突破,而不是阿垅的学习水平和学习条件问题;而阿垅要面对和坚持自己的真实和朋友的真实,他写自我辩解文章也就在所难免,尽管文章一直未能发表。
今人看“历史公案”
“文化大革命”的硝烟早已熄灭,那场浩劫给人们留下的记忆却是深刻的。人们可能还记得“吴晗”这个名字。1965年11月,当文痞姚文元抡起政治大棒,以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为借口,向吴晗头上打来时,国内思想界、文化界噤若寒蝉,一片肃杀。在政治高压下,吴晗先生被迫作了自我批评,写了检讨。但检讨是止不住“批判”的进程的,“思想批判”愈演愈烈,“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调门越唱越高,吴晗先生终于被迫害致死。
今天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我们能够说“吴晗写了检讨,他承认自己如何如何”,因此他就是“如何如何”吗?其实不止是吴晗,“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写过检讨的人何止万千,每一个进过“牛棚”的人几乎都写过检讨,即使未进过“牛棚”,只要不是长期充当“革命动力”的或不谙世事的孩童,每个人也都会在某些场合进行不同程度的“自我检讨”,同时还会看到自己周围种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在“文革”结束多年以后,一些名人的《文集》里还专门收入了“文革”时期的检讨材料,对此人们是否想过,这些文字究竟是名人们的自我鉴定,还是荒唐岁月的真实反映呢?
今天的人们比较容易理解,“文革”中的“检讨”是不能当真的。但是,对于半个世纪以前的人们的“检讨”,是不是应该有同样平等的思维方式,是不是应该去客观地了解、审视一下,当年人们所经历的那场文艺斗争,其历史风貌掩盖下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虽然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政治文化环境,比之“文化大革命”在外貌上有许多不同,但是那种抡棍子打人、想一棍子把人打死的做法,在本质上却是一样的。这种恶劣作风发展开来,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已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追溯抡棍子打人的发展历程,五十年代初对阿垅的“批判”,可以看作是拿知识分子开刀的一次初期预演吧。当阿垅被批判以至被迫写“检讨”的时候,人们对此有过各种不同的心情,但很多人可能没有料到:在日后的某个时候,自己也将步阿垅的后尘,有着完全相似的遭遇。不过,无论是事前料到,还是事后反省,人们如果能站在阿垅的角度,就不难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他1950年决定写“检讨”,本是抱定牺牲自我的决心的。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