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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壮族
1.8.5 第五节 壮族宗教特点

第五节 壮族宗教特点

壮族地区的宗教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原始宗教的影响还比较普遍,原生型民间宗教和人为宗教的信仰都不是全民的,壮族没有全民信仰同一种宗教的传统。其次,壮族地区的宗教向来就政教分离、教教分离,不与政府和教育机构联系,也不借宗教与当局对立。再就是由于没有地方政权提携,壮族的宗教(本土的和外来的)发展的层次不是很高,基本徘徊在原生型民间宗教的层面上,没有全民族的组织,没有产生宗教领袖。三教合一是壮族地区的宗教奇观,也就是任何宗教都不纯粹,师公教受道教、佛教的影响很大,其神灵系统、仪式、经典、法器等都有道教、佛教的元素,三教混合。道教中也同样有师公教、佛教的元素,三教合一。有的仪式甚至分不清是师是道,是道是佛。同一个道场,一般都是道公、师公同在,各占半边,各挂各的神像,各做各的法事,互不干扰,互不排斥,这从侧面反映了壮族地区民族关系的融洽,也反映了壮人宗教观念的相对泛化,还没有一种神能够垄断祭坛,以致于有的壮人见神就拜,也不管是何方神圣,保不保佑他。这倒是减少了宗教的纠纷,诸神和谐共处。

田野调查表明,壮族宗教有着多方面的功能。作为宗教,其功能首先是心理的。目前,科学还不可能揭开人类社会和大自然的全部奥秘,就连人体自身也还有许多疑窦。面对威力无穷的大自然,面对人们赖以生存又无法完全驾驭的大自然,面对个人无法掌握的命运,人们把希望寄托于某种神灵是不奇怪的。往往在人们遇到难以解脱的困境时,便从神灵那里得到慰藉,除去心头的重负,人变清爽,有病也去几分。过去常常见到乡间某家某人得病,一边服药一边请师公诵经禳解,很快康复,这就是心理治疗的作用。宗教道德化和道德宗教化双向互动,是壮族地区宗教的显著特征。有的道德单靠说服还不行,在乡间,通过宗教常常事半功倍。宗教在很多仪式里,都灌输着某种道德。以孝顺而言,壮族一般比较孝顺父母,但也有个别忤逆的。父母去世,便有赎罪仪式,师公把不孝之子叫到灵前,诵一段经,然后不孝子斟酒,向亡魂请罪。师公把法器筊(用一节罗汉竹破为两半做成)往地上一甩,一开一合表示父母冥灵没有原谅,必须再从头来一遍。直到两开(冲上),才算亡灵原谅。有时半天也不冲上,不孝之子往往吓得满头是汗,浑身哆嗦。围观者也为之震撼,再不敢忤逆父母。人们还用宗教的威力,对水源、深潭、森林、河流进行维护,保护了生态环境。虽然不是科学的方法,但很管用。宗教对壮族社会的稳定也起一定的作用,由于宗教有比较严格的戒律,麽公、道公、师公为人都比较谨慎,过去在乡间见不到他们吹赌偷嫖,也不横行乡里,还乐于助人。为人做法事,也不讲价,随主家给多少便是,若家境贫寒,一分钱不给也是有的,小的法事一般没有报酬。他们在乡间,是比较受到尊敬的。他们的戒律和教义辐射到民间,产生了效应,在一定范围内稳定了乡间的秩序,使百姓少受些祸害。宗教还使家庭、家族、宗族乃至民族有一定的凝聚力,特别是宗族和村寨的宗教活动,常常能化解矛盾,使彼此在神的意念氛围中泯恩仇、去龃龉。虽然其力量远没有达到藏传佛教那样的程度,但作用是确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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麽教经书抄本  摄影:徐亚娟

宗教是一种文化,包含有许多民族学、历史学、文学、宗教学、语言学、哲学、风俗、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知识,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壮族宗教也一样。在麽公经书中,可以见到原始社会的瓦解和奴隶社会最初产生的情形,由公社贵族演化而来的奴隶主(诗中称为“大祖公”“小祖公”,表明是家族奴隶制)互相掠奴,甚至到很远的交趾抢劫财产和红脸女奴、白脸女奴,然后瓜分,大奴隶主分得牛,小奴隶主分得奴隶。这说明奴隶制刚刚兴起,奴隶的价值还抵不上牛。这些珍贵的材料,在汉文典籍中是找不到的。

麽公经书为韵文,其结构还没有右江排歌那样严谨,掺有长短句,韵律也还没有稳定,显然是处于从原始的古歌向排歌演化的过程中,从中可以探讨壮族民歌发展的规律。麽公和师公的经书对保存壮族的神话、传说、故事,功不可没,壮族的创世神话,就保存在这些经典中。壮族的许多民间叙事诗中,如:《金伦》《银伦》《唱秀英》《莫一大王》《唱三元》《唱东林》《白马三娘》《甘王》……就都保存在师公经书里,壮族的上千部民间叙事诗,宗教经书过半。这些经诗经过宗教经师的反复加工润色,情节完整、诗行流畅、用词典雅、韵律和谐,在艺术上比较完美,对壮族民歌的发展起到了示范的作用。

经书对研究壮语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壮语史的研究一向被视为畏途,原因在于历史资料的短缺,宗教经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陷。在麽教经书里,保存了若干古老的词汇,它们已经不是现实语言中的形态。例如ngad (耷a:t8),意思是“菜芽”,现在塞声韵尾t已经脱落,变为ngaz(耷a2),这就包含了语音的演变。经书中的方言词汇很多,如:fag(饱满)、saj(祭)、fih (尚未)、laih (田丘)……都是特殊的土语词汇。经书中有一些特殊的语法现象和表达方法,对壮语研究很有启迪,例如,每章开头的“三界三王置”,按正常的表达方法应当是“三王置三界”,但诗中却把宾语提前,主语、谓语在后。

宗教在民族形成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共同的神祇使不同部落的人们有了共同的崇拜对象,在共同的宗教仪式中孕育了民族的共同心理,促进了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壮族麽教的主神布洛陀就产生着这样的作用。长期以来,右江、红水河十多个县的壮人,在每年三月初七到初九的布洛陀生日中聚会敢壮山,他们在这里孕育了民族的共同信仰,塑造了共同的人文始祖,有了民族的认同感。师公教则使红水河中下游和柳江一带的壮人找到了共同的感觉。总之,宗教影响了传统文化的发展,影响了民族心理、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的形成,使民族的哲学、政治、道德、艺术、价值观、审美观得到了强化。

壮族是稻作民族,宗教强化了稻作文化,使人们以稻为神,以稻为生命,从而更加精心耕作。在麽教经诗里,开天辟地之后,便是开辟田畴,寻找泉水,寻找稻种,种植水稻。水稻若不灌浆,经诗便教导人们去找布洛陀和姆六甲请教,用祓殃的办法让稻灌浆。和宗教相关的节日,如开秧门、四月八日插秧节、牛魂节、洗小铁节等,都直接为水稻祈求丰收。源于其他方面的节日,如来自汉族的春节、社节、重阳节,来自纪念英雄的节日、图腾节日,都有祈求水稻丰收的内容。总之,壮族的50多个节日都和祈求稻谷丰收有关。源于宗教的“补粮(做寿)”仪式,把稻米视为生命的象征,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都有一个陶质的寿米缸,老人过生日时,请师公或道公诵《补粮经》,子女往缸里加新米,表示添寿。寿米缸里的米平时可以掏一些熬粥,但绝对不能掏空,因为掏空就意味着生命要终结,不吉利。在这里,稻米已经不是一种粮食,而是人的生命了。源于宗教的一些禁忌,如忌破坏森林,忌污染水源,忌毁坏水潭,都起到了保护水田水源、保护生态平衡的作用。

宗教经典中记录了大量的民族风俗,并使之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对研究壮族的民族风情极有价值。在麽教的挂图里,有十二种图腾,它们是人身鸡首、人身鹅首、人身鹰首、人身水牛首、人身黄牛首、人身马首、人身猪首、人身狗首、人身羊首、蛟首蛇身、雷,还有一处已破烂,形象不明,可能是蛙,这是壮族十二大部的图腾。早期这些图腾都有自己的节日,但后来由于互相兼并,有的图腾节日失传了,但有的仍然存在,如牛魂节就仍是壮人重要的节日。五月端午本是蛟龙的节日,后来被用于纪念屈原,但在宁明一带,过去仍是纪念蛟龙,壮话叫做“敬白母娘”。其他风俗还很多,如“补粮”寿仪、“补桥”寿仪、忌喝竹叶上的雨水(以为喝了人会多嘴多舌)等,从中可以了解到许多壮族风情。麽公经书中还提到了许多神,如造物神山屋、备放、他业、落腊、上梁等等,在民间已不知其名,这些神从前也一定有自己的节日和相应仪式,但都渐渐衰落了,对后人研究宗教史和风俗史,仍有价值。

宗教经典还反映了壮汉的文化交流。在麽教经书里,屡屡提到汉族的神话人物、历史名人,如太上老君、太白金星、神农、阎王、功曹、吉日当值神五富和要安等,文化事象如八卦、六十甲子、阴阳等,还提到天德、北辰等许多星名,总之是吸收了许多汉文化。师公教受到影响就更大了,师公教是在越巫和傩的基础上,广泛吸收道教的成分而形成的。它保留了原生态成分,如神谱中的土俗神,用面具,仪式中的上刀山下火海、蛙舞,经书的壮歌格式等,但也引入了很多汉文化元素,如道教神和汉传佛教神,道教法器铃铛、短剑、法印、神像轴、长衫、道教符箓等,三元是仿三清设置的。正因为如此,有的人认为师公教是武道,其实它不是道,是受汉文化深刻影响的壮族原生型民间宗教。

壮族宗教的研究价值还有其他方面,兹不赘述。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54页。

(2)司马迁:《史记》卷十二,第478页。

(3)宗教学统称,过去曾经叫人为宗教,此称谓经社科院宗教研究所和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共同界定,主持界定人为弁钟鉴教授,他曾两次给中共中央政治局讲宗教学。创生宗教与原生宗教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