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原生型民间宗教
一、麽教
壮族麽教是从壮族原始巫术中发展演变而成的原生型民族民间宗教,已树立起相对统一信仰的高级神祇布洛陀;编就一套较为完整而系统的经文典籍;形成社会化的师徒传承方式和教规教义;通过请神念经、祈祷祭祀、许愿还愿等宗教仪式,实现为人消灾免祸、赎魂驱鬼、求福解冤、安定社会、匡正伦理的神奇效力。壮族麽教是已经基本脱离了原始宗教形态,向创生宗教过渡的一种较高形态的民族宗教。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有非职业性神职人员“布麽”,即麽公。一般由成年男子充当。各地的麽公都不是专职的神职人员,做法事时是麽公,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是农民。麽公中,依据法事熟练程度、效果、威望等划分为玄、文、道、天、善五个级别。
(二)有严格的度戒仪式。麽公成麽之前要先拜师学习3年。3年中须恪守麽教清规戒律,熟练掌握麽教法事秘诀。出师前师傅要在深更半夜先把徒弟带到深山老林的隐秘地方独住七天七夜,这叫“剃度”。受戒仪式在徒弟家中进行,由麽公师傅在其厅堂设一神台,师傅先烧香请神,向神灵告知收徒受戒事宜,接着向徒弟宣布仪规。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族麽公须信守如下七条戒律:一戒杀慈不救众生;二戒虐待父母长辈;三戒诈陷善良;四戒偷盗抢劫;五戒淫秽乱伦;六戒凶怒傲慢;七戒二奉不专。
(三)有相应的宗教观念、教义和教规。宗教观念包括灵魂的观念、神灵观念和神性观念中的天命观念等。其教义主要有以布洛陀为至上神;以“兵”预兆,以“叭”祓殃驱邪(“兵”“叭”都是宗教仪式的名称);赎魂纳吉;亡魂须超度归宗等。教规主要是:

壮族巫师演奏传统丁琴 摄影:李桐
1.入教者必须经过拜师受戒。跟师见习3年,出师后方能独立主持麽教法事。
2.受戒后的麽公需终生敬奉教祖布洛陀和姆六甲,背熟记牢麽教经文。
3.每月初一、十五不能吃肉,平时不能吃狗肉。
4.不得偷盗和贪图他人钱财。
5.不得调戏奸淫妇女。
6.要善待他人,有求必往,不计酬劳。如有违犯,做法事会失灵,或身败名裂,无人再请。
(四)有多教合一的神灵系统:
1.民族神布洛陀、姆六甲(主神)、三王、四王、布床能、娅登同、僚三妹、岜(雷神)、额(水神)、使虫(彩虹神)、敢卡(岩洞神)、汉门(天鹅神)……
2.道教佛教神老君、玉皇、玉帝、混沌、神农、盘古、三清、三官、三宝、将军、观音、土地、真武、功曹、社神、天德、北辰、华盖、太岁、五富、尚光、城隍、灶君、三师、五师、光寅、长生、三台(梁山伯、祝英台)、三元、阎罗、勾陈、传送、周须……
粗略统计,广西右江流域麽教神灵共154个,广西红水河流域麽教神灵共135个,云南壮族麽教神灵80个,三地都差不多。
(五)有完整的经籍,已经收集到30多部,布麽收藏的超过100种。广西出版了其中的29部,即《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1~8卷),2004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壮族经诗译注》收录翻译麽经抄本3种。经籍分为祭祀祈福类、驱邪消灾类、超度亡魂类。
(六)仪式类型和功能:按照宗教礼仪功能内容,广西麽教法事可分为祈福类、超度类、解冤类、赎魂类四大类别,云南麽教的法事分为祭祀神灵、超度亡魂、招回生魂、驱邪逐鬼、战争庙算等五个方面。最常见的有做斋、安龙、封门、招魂、战争庙算、洗寨等。
麽教是壮族文化的一部分,其经典内容涉及壮族古代社会的民族历史文化。有多方面的价值,是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
二、师公教
师公教也是壮族先民在“越巫”信仰的基础之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原生型民间宗教样式,这种宗教的源流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道教传入之前为第一阶段,道教传入之后为第二阶段。在前一阶段,雏形师公教是壮族社会中具有相当大影响的样式,并与当时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相适应,仍处于自发宗教的发展形态,其间,师公教在与中原古巫傩的接触而产生的壮、汉两种不同民族文化的碰撞中,吸收了中原古巫傩的不少成分。到了第二阶段,由于道教的传入,在壮族地区形成了壮化道教,师公教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不同程度地吸收和整合了道教、佛教等外来宗教的文化因素以及儒家思想的孝道观念等来改造和充实自己,从而逐渐从自发宗教形态向人为宗教形态方向发展。但由于没有地方政权提携,其发展还没有达到三大教那样的程度,还是属于原生型民间宗教。其特点主要是:

壮族师公 摄影:徐亚娟
(一)流传地域比较广泛,形成不同流派。在壮族聚居区,几乎都有师公教活动的足迹。与壮族杂居的瑶族和汉族中,也有师公教活动。师公教派别,主要是根据地域来划分的:语言基本相同的就是一派,方言土语差异较大而导致双方民众听不懂师公说唱的就是另一个师公派别,这在宗教界是非常独特的。例如,在新汉村,人们把本地师公教称为“师马山”(马山师公),称马山县古零镇的师公教为“师古零”(古零师公),称都安县的师公教为“师都安”(都安师公),称大化县的师公教为“师大化”(大化师公),称上林县的师公教为“师上林”(上林师公),称武鸣县的师公教为“师武鸣”(武鸣师公),等等。
(二)师公是师公教的宗教职能者,是壮族社会中业余从事宗教活动的社会阶层,清一色的男性。师公都是兼职,平时做农活或在附近乡镇打工,有法事活动时才肩负起师公的使命。师公教作为一种独特的民间宗教,也像其他宗教一样,有自己的神职人员、组织结构以及传承方式。
(三)在组织结构方面,师公教没有全民族统一的组织,没有宗教领袖。各地师公虽然都信奉“三元”,却没有统一的宗教圣地。一般几个村寨或一个行政村有一个师公班,每班10~20人,有一个掌坛师公,也叫师头,由他带领在自己的范围内活动。各师公班互不相属,也很少发生横向联系,但也从不发生矛盾。
(四)传承方式比较严格。传承原则是传男不传女。途径是神灵意定与世袭相结合,师徒的命不能相克。上林的度戒仪式历经九天,即要经过礼师、静房、净身入服;伴度师父传授净口、净身、静心咒语;“买乳浆”法事;师父传授穿戴法衣、法冠的动作与步骤、“行罡”(师公舞)的动作要领以及入坛行法事的方法;师父讲经;传授大筵法事;师父传授“变身藏形”技艺;“脱胎换骨”仪式,礼成。
(五)过去有师馆,即比较固定的传教场所和机构。比较有名的有庙牙师馆(永福县)、显名声师馆(贵港市)、大团师馆(贵港市)、下任师馆(河池市)、叙桂堂师馆(贵港市)、震华声师馆(贵港市)、六贡师馆(贵港市)、八乡师馆(贵港市)、云表师馆(贵港市)、巴良师馆(巴马县)、河塘师馆(贵港市)、山北师馆(贵港市)等。师馆不是出家之地,而是传承场所,均已毁。
(六)有完整的教义教规。教义包括善恶因果报应说、天庭地府与仙境说、人生皆苦易罪说、重孝说、多神崇拜、万物为神鬼主宰说等。
(七)神灵系统。各地师公教都有“三十六神七十二相”的说法,但却没有一个统一的神谱,有的甚至差别很大。这是师公教神灵系统的一大特点。例如,象州县中平乡梧桐村师公陈廷善保存的,由其祖陈上霆于清光绪二年(1876年)三月十五日传抄的《众神本命》中,有一个关于“三十六神七十二相”的记载,是目前发现较为完整的资料。按其所记,“三十六神”又分三元、九宫、二十四相,它们是:
三元:唐道扬、葛定应、周护正。
九官:土地、灶王、社王、雷王、赵帅、马帅、邓帅、辛帅、中央关元帅。
二十四相(实为二十五相):甘王公侯(扶应)、甘陆将军、甘七部圣官、甘八部篆官、甘五娘、侍郎、梁侯、吴侯、察院、司徒公、巡河公、三界公、冯泗公、北府将军、白马姑娘、通天圣地、莫一大王、三祖家仙、五谷灵娘、鲁班先师、五海(龙神)、农婆(歌仙)、上楼(花婆)、中楼(花婆)、下楼(花婆)。
“七十二相”(实为七十相):张天师、李天师、左真人、右真人、狱主、灵王、都督、陈六、陈养、九吾(鬼王)、五通正官、五道、当年(功曹)、何雷明保、泗州、通保、雷电、雨师、雷声、引光、南方天真、西方天季、北方天楼、中央天录、黑帝、天成、花林、洪州、观音、孤独、威德、上天元宫、中元地官、下元水官、五官、冯远、冯雨、冯咬、冯累、都长、老奶、韦明大、甘奏、金轮、银轮、南极仙翁、日宫、月宫、神宵、地藏王、伏羲、孙千岁、律令、九天应元、五皇、蛮雷、大王、录神、监厨、东王、小帝、猛将、释迦佛、牟尼文佛、玉清、上清、太清、星主、雷公、雷母。
师公教神灵系统也是民族神、道教神和佛教神三教合一,道教神占的比重较大,表明汉文化对壮族的影响很大。

师公法事 摄影:徐亚娟
(八)师公教经书
壮族师公经书是师公教精神核心的主要载体,是其宗教信仰的集中体现,也是师公教观念的概括展示。师公经书涉及神灵体系、师理仙论、师法道术、斋醮科仪、宗派源流以及医药、天文、历法、地理、农业、历史、道德等方面的知识,尤其贮存了大量的民间文学艺术,是古代壮族社会的百科全书。
师公教经书数量惊人,仅马
山县国兴屯一个师公班就有100多部,各班拥有的经书数量都差不多。广西马山县有144个行政村,假若每村一班,每班100部,就得14400多部。虽然其中大多相同,但也有一部分是内容有差别的异文,还有一些是本师公班所特有的,这样算起来,经书总量着实惊人,目前尚无法统计。这些经书都是用古壮字(又称“方块壮字”“土俗字”)手抄而成,每部经书有数十行至数百行不等,最长的达几千行,多为五言或七言壮族山歌歌体,有押脚韵排歌和押腰脚韵勒脚歌两种样式。按经书的内容主要分为创世古歌、英雄史诗、孝悌故事歌和爱情故事歌四大类,它们大多是地道的壮族民间口头文学,也有一部分是根据汉族题材创编而成的,其内容与形式均作了“壮化”处理,带上了浓郁的民族色彩。师公则分为“师唱”“圣唱”和“杂唱”,实际是“唱师”“唱圣”和“唱杂”,因为按照壮语的语法规则,中心词总是前置。这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唱本所唱述的对象来归类的。其中,师唱本唱述的对象是师公所供奉的三十六位祖师和衙师,其内容主要是唱述他们的身世、功绩以及在祭祀中的非凡神力,如《唱三元》《唱四帅》《唱甘王》《唱莫一大王》《唱白马三娘》《唱布伯》等;圣唱本的唱述对象是师公所崇敬的七十二位圣贤,其内容则是唱述圣贤们的身世和功德,如《唱盘古》《唱唐宣》《唱东灵》《唱黄祥》《唱闵子骞》《唱二十四孝》《唱罕王》等;至于杂唱本,其对象则是一些具有训诫意义的神话传说人物,如《唱送师人》《唱破狱》《唱表文》《唱森如王》等。
科仪本比较庞杂,根据其使用的仪式场合,大体分为以下若干种类:
1.超度亡灵常用科书,如《解冤总式密录》《元皇奏亡终送升虔朝见牒疏》《雷五都总鬼名经》《灵宝简文》《置天门引路科》《武坛请圣科赏兵科》《收兵法》等。
2.打解结、禳关、打十保福、架桥、谢坟与安龙谢土、送星宿、打扫屋、送菩萨常用科书,如《禳关科》《保福科》《桥科》《谢坟科》《谢土科》《元皇送星宿科》《具打扫屋秘诀》《抛送五海科》等。
3.应七、还愿、回喜神常用科书,如《应七忏化用大悲咒》《酬恩表意科》《回喜神一宗》等。
4.其他科书杂经,如《请师科》《灶王经》《牛王经》《五谷经》《回送天府遣瘟科》等。
(九)师公法器和神像
1.装束
师公教的装束包括师服、师冠和面具等。各地壮族师公服的样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以红色为主。如河池地区的师公服是以红色、黄色或黑色土布制成的对襟长袍,上绘有龙、云、麒麟、蝙蝠、山水、日、月、星星等彩色图案。师冠,又称为“三元帽”,其中一种是以红绸作底,正面绣有双龙争珠图案,上插各色球。面具俗称“相”“木相”“神面”“鬼面壳”,包括文相面具、武相面具、凶相面具、丑相面具、女相面具五大类,形态夸张。
2.师公教法器
主要有蜂鼓、铜锣、铜钹、铜铃、宝剑、师刀、祖杖、令牌、玉简(又称“笏”)、卦木(又称“符”)、鞭、七星旗、法印等。这些法器,充满了神秘性,是师公沟通鬼神的媒介,具有道具、法器、乐器的多种功能。
3.神画像
在师公教仪式活动中,神画像是必不可少的器物,因为它们代表神的存在。这些神画像一般画在白砂纸上,再用质地较厚的纸装裱,上下以竹枝或小木棍为轴;也有直接画在白布或装裱在白布上的。通常还在神画像上涂一层桐油或光滑油以防虫蛀和防潮。神画像的尺寸一般宽95厘米,高50厘米,三幅神画像加在一起的宽度,大体与八仙桌的一边等长。师坛上究竟要悬挂多少幅神画像?以及神画像如何排列?各地壮族师公各有各的规矩。上林县西燕镇李传教师公现有神画像15幅,分别是:三元神画像分为三元合一与三副一堂两种共4幅,张天师、真武、三楼圣母神画像各1幅,十二殿王神画像6幅(每两个殿王合画1幅),另有黄龙、青龙绕柱图各1幅。设坛使用时,中间悬挂三元,左右两边是真武、张天师,这是最基本的排列。如果是三天三夜以上的丧葬仪式,则在堂两边悬挂十二殿王画像,同时在真武左侧和张天师右侧加挂黄龙、青龙图。显然,这些神画像并不是师公教原来应有神画像的全部,但有了这些神画像就足以进行各种仪式活动了。
(十)法事类型
1.小筵头法事
这是师公最常见的小型仪式活动,法事的时间一般较短,长的最多半天,短的则只需十来分钟。内容有求神、酬神、驱鬼、赎魂、治病等多个方面。
2.大筵头法事
大筵头法事是指若干师公参与的集体性活动,因此仪式在规模、时间以及师公人数上都不同于小筵法事。仪式规模和持续时间由事主(个人或全体村民)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决定,一般进行一个昼夜,稍大的有三、五、七个昼夜不等。大筵头仪式主要有度戒、跳岭头、开丧仪式等。
(十一)师公教与壮族文化
壮族师公是宗教神职人员,同时也是壮族的知识分子,他们记录、创造、传承了壮族的传统文化,这些传统文化又主要体现在师公教经典师公经书里。师公经书保存有古代壮族人民有关天文、气象、时令、历法、地理、历史、风土、动植物、医药、武器、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狩猎、服饰饮食、起居、婚姻制度、家庭、信仰、雕刻、绘画、音乐、舞蹈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可以说,师公教经书是壮族古代社会文化的百科全书,是古代壮族文化之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