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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壮族
1.8.1 第一节 原始宗教

第一节 原始宗教

宗教并非伴随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意识,是上层建筑中精神文化的一部分。历史表明,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是没有宗教的,显然,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是意识演化历程上一丛生长在“颠倒的世界观”上的不结果的花,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壮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而且是多层次的。壮族的宗教层次是:

第一,原始宗教。原始宗教是每个部族都有的早期宗教信仰,在壮族乡间,这种宗教的遗存虽然已经不很完整,但还相当浓厚。原始宗教表现为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生殖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其遗存到处都有反映。特别是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在民间还相当浓厚。当你走入壮家,进入厅堂,映入眼帘的便是大堂正中的祖先神龛和神案,神龛正壁上书写“乂门堂上历代宗亲考妣之神位”,其下排列几个瓷质香炉。香炉或放在神龛平台上,或摆放在神案上。壮族每个月都有节日,但不管是什么节,祖先都得首先享用香火礼牲。每年“七月十四节”是壮族仅次于春节的重大节日,是专门祭祀祖先的。

第二,原生型民间宗教。这是由越巫演化而成的准宗教,也是由原始宗教到人为宗教之间的过渡性宗教。这包括流传于广西百色市、河池市西部各县,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麽教,流传于红水河中下游、郁江沿岸、柳江流域的师公教。它们都有半脱产的神职人员,有稳定的传承和相应的仪式,有大量以韵文为主的经书。壮族麽教是以布麽为其神职人员、以司麽为其主要经典,以古麽为其主要宗教活动的壮族原生型民族民间宗教。麽教的麽公一般分散从事宗教活动,师公班子则由20人左右组成,由掌坛师公领班,几乎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以上。这些师公班独立活动,互不相属,全民族没有统一的组织。目前师公教在民间仍很活跃,按传统,民间丧葬活动是必须请师公诵经追荐亡灵的。从历史上看,麽教和师公教一般不与政府部门交往,但也不与政府当局为敌,它们和汉族历史上临时产生并成为农民起义或反政府组织的思想核心的民间宗教是不相同的。但这两种宗教在历史上一直得不到认可,只在清代个别地方给师公发放从业证。改革开放以前,在“左”的氛围下,常常受到暴力对待,但也始终无法使之泯灭,足见宗教问题不是简单处理就能够解决的。在广西壮族地区,常常看到一种奇怪的现象,即有的干部否认师公教的存在,但他在乡间的父母去世后,还是不得不去请师公和道公来家一起做道场,否则在民间会被骂为不孝,他在亲戚间难以做人,其内心的矛盾,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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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麽公调查麽教经书  摄影:徐亚娟

第三,创生宗教。主要是道教和汉传佛教。道教是作为汉文化的一部分传入壮族地区的,由于汉壮两个民族都是农业民族,在文化上比较容易沟通,所以道教容易为壮人所接受,在壮族民间非常活跃。道教传入壮族地区以后,受到壮族文化的影响(亦即“壮化”),加上传入的是正一派,已无法保持原貌,变得与师公教面貌相类,实际降为民间宗教。其神职人员与师公一样可以成家立业,平时务农,也无道观可出家,有法事活动时才是道公,无事就是个农民。其经典以汉文为主,常杂有壮族民歌格式的韵文。法事常与师公同堂,各做各的法事,互不干扰。没有全民族的统一组织,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但因为道教在全国得到历朝的认可,有时甚至在朝廷中有很高的地位,故而在壮族地区是得到认可的,其境遇比师公教好。这也是壮族地区一个奇特的现象,中原来的和后来从外国来的宗教都得到了承认,本民族宗教却得不到承认。万能的神们在壮乡,得不到平等的香火,他们也很无奈。

佛教在壮族中的流行是无法与道教相比的,壮人基本不接受佛教的教义。极少有人知道佛祖,人们只接受观音,目的在求“观音送子”。佛教主张绝尘修行,不杀生,这对地处亚热带食物丰硕的壮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佛教的色空观念,比较玄妙,壮族人也难以理解。所以壮族不建佛寺,也不出家。少数地方有一些小型的花僧班子(因其长袍带花而得名),做一些佛事活动,其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也与师公教相类似,也就是经过“壮化”,由人为宗教降为民间宗教,且影响很小。

天主教和基督教是19世纪后期传入壮族地区的。当时的传教士行为不端,或为帝国主义侵华搜集情报,或肆意干涉地方事务,甚至侮辱妇女,引起壮人的愤怒,酿成教案,被驱赶出壮族地区。近年,有的地方又建立教堂,天主教和基督教有所发展。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非人间力量的形式”。(1)宗教的消亡取决于科学的发展和人类掌握自己命运的程度,而我们离这个目标还很遥远。宗教信仰依然是壮族乡村日常生活的伴随物,它是壮族文化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又与国内一些全民信教的民族表现形态很不相同,值得认真研究。

壮族的原始宗教,包括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生殖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虽然原始宗教在壮族中已经不完整,但是其影响到处都存在。自然崇拜最初的表现是万物有灵。在壮族的母系氏族时代,以采集、狩猎和打渔为生,这时候人们主要崇拜竹子、果树、柽树、长藤、花、茅草、瓜类等各种植物。水牛、黄牛、虎、犬、猪、羊、狼、猴、豹、巨貘、剑齿象、犀牛、鳄、河马、鱼、龟、鳖、鹰、乌鸦、天鹅、鸭、鹤、雁、燕、鹤哥、孔雀、蚌蛇、毒蛇、马蜂、鸡、短狐、赤蚁等动物,包括兽类、鸟类、鱼类、蛇类、水兽类、猩类、蝶类、蜂类、虫类、蚁类等好多门类;自然现象中的山、水、石、风、雨、雾、雹、雷、电等等,这些都是在岭南渔猎采集中经常遇到的,它们的生老病死、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消长变化,都会引起人们的联想、崇拜、恐惧和信仰。

进入农耕时代,有的受到强化,如雷、雨、风、旱、涝、霜、雹及与农作物关系密切的日月星辰运行;与禾稻相关的牛、马、羊、蛙、田螺、螟蝗、蚂蟥、蛇;与水旱相关的河流、湖泊、深潭、流泉;与禾苗争肥的茅草等田头、田垄蒿草;淡水养殖里的鲤、鲢、草鱼;以稻草喂养的牲口;以稻谷、稻糠喂养的猪、鸡、鸭、鹅;与稻谷相配套的瓜果和豆类;各种果树……有些地方的壮人,因见茅草生命力强,其地下根交织如网,易长难除,便以为其灵最为强劲,晚上走路别一根在腰间,可避百鬼;古代曾有以茅草结为人形作冥婚,称“茅娘”,与早丧男青年同穴。这些习俗,半个世纪以前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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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鸡卜图谱  摄影:王明富

壮族祖先越人崇信鬼魂,史载“是时勇之乃言:‘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至百六十岁。后世慢怠,故衰耗。’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2)“是时”是指前111年,汉将路博德进军番禺(今广州市),南越国亡。越人勇之被俘至京城,曾在宫中表演越人巫术,观者如云,儒臣如雨,轰动一时。勇之之言,反映了越人崇信鬼魂的浓厚习俗。不过这离壮族先民崇信鬼魂的旧石器晚期已经很远。在壮族人的意识中从人类到宇宙万物都有魂,壮语北部方言叫做“昏”(hoen,hon1)或“温”(voen,von1),南部方言叫做“昆”(khwen1)。壮人认为,人是有魂的,而且须臾不得离身,否则人将得病或死亡。壮族的人魂观念发生泛化,推及万物,于是有谷魂、牛魂、马魂、猪魂、羊魂、狗魂、鸡魂、鸭魂、鹅魂、虎魂、猴魂、山魂、水魂、路魂、云魂、雷魂、风魂、树魂、森林魂、茅草魂、枫魂……甚至连瘟疫都有瘟魂。万物充斥寰宇,魂也跟着充斥寰宇。

鬼魂崇拜对壮族民间日常生活产生持续深刻的影响,人们由于相信鬼魂,遇到天灾人祸或人生病、死亡,人们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往往归于鬼魂作祟,因而有卜卦、祭神消灾之举。壮族实行厚葬,便源于鬼魂崇拜。老人去世,要做几天道场,一般为三天三夜,长的达七天七夜。鬼魂崇拜也不完全是负面的,首先,它促使人们对自己命运的关注,在行为上更加检点,在道德上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并维护了民间的一些优良传统道德;其次就是维护了孝道。由于笃信人死后其鬼魂可对后人赐福或致祸,人们就更加孝敬自己的父母,即父母健在时要孝敬他们,免得父母死后其鬼魂怪罪。这说明,宗教道德是以鬼魂的存在为依据的,而这种道德我们也可以适当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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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钟乳石——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仍然存在于民间。这类崇拜表现在洞穴崇拜、钟乳石崇拜、水潭崇拜中;表现在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在宗教场所;还表现在宗教经书里……壮族分布地区具有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几乎山山有溶洞,峒峒有奇石。奇石千姿百态,溶洞中的钟乳石琳琅满目,有的奇石形如男根,有的溶洞形似女阴。于是各地常将形似女阴的岩洞和形似男根的奇石、石笋、钟乳石奉之为神,向其烧香跪拜求嗣。2006年4月7日,笔者到广西田阳的玉凤乡进行田野调查,该乡的一处灰白色山崖引起一行人的兴趣。山崖,高十多米,略微向外倾斜70°~80° 。崖壁上有多处渗水,形成不少小钟乳石,凹凸不平。崖面中央并排自然形成两个裸体人像,老年男性一头银发,面目较为清晰,一似男根的钟乳石正好长在男根处。间隔一米左右是一女性,双乳丰满,其下身的女阴是自然形成的钟乳石洞。民众引以为奇,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就传说是布洛陀和姆六甲现身,于是奉为神山,在山下垒起可容纳一二百人的平台,台下是一条几十米宽的长山谷,几千人都可以容纳。老年人说,世世代代,每月初一、十五,附近的群众都带牲礼到山崖下祭祀。每年正月初四更要大祭,然后在山前举行规模盛大的歌圩,男女青年对歌求偶,热闹异常。求子的人,平时还要单独祭祀,年年如此,从不间断。这个传统,上千年也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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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神花婆神庙中花婆送子塑像

后来生殖崇拜的部分被演化为民俗。在生殖崇拜中处于生育主神地位的花婆,围绕她形成固定的节日,这就是“花朝节”和“花王节”,时间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二,在壮族南部地区如龙州、宁明等县叫做“花朝节”,在北部的红水河中游一带叫做“花婆节”,其实两者纪念的都是一回事,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不同而已。佛教传入以后,有的妇女便到观音庙里去拜祭观音。花婆送花和观音送子合而为一,民间常常分不清楚。生殖崇拜后来泛化,几乎渗透到壮族所有的节日。壮族是稻作民族,以大米为主食,副食以猪、鸡、鸭为主,无论什么节日,都离不开两个目的,一是人丁繁衍,老少泰安,二是稻谷丰收,禽畜兴旺。

氏族时代,人们往往认为自己与自然界某种动植物或自然物有“血缘”关系,于是该物便被奉为“祖先”。壮族图腾神谱的演变如下:花部→花部、雷部、鸟部、蛟部、虎部→花部、雷部、鸟部、蛟部、虎部、蜂部、羊部、竹部、鱼部、黄牛部、水牛部→花部、雷部、鸟部、蛟部、虎部、蜂部、羊部、竹部、鱼部、黄牛部、水牛部、日部、月部、星部、犬部、鹿部、蛇部、天鹅部、石部、枫部、木棉部、藤部、洞部等。这个神谱清晰地展现了壮族先民采集、渔猎、稻作农耕经济模式的演变过程。

由于世系以父系传承,加上后期财产的私有,壮民们对动植物的图腾崇拜必然要让位于祖先崇拜。所谓祖先崇拜,就是相信祖先的灵魂不灭,并认为祖先有能力保佑赐福于子孙的信仰。简而言之,祖先崇拜即是对祖先灵魂的尊崇和信仰。壮民认为灵魂与人的生存状态息息相关。当人处于正常状态时,灵魂与身体是和谐共存的。当人生病或精神不佳时,则说明灵魂可能受到了骚扰或暂时离开了肉体,这个时候就需要采取一些仪式或念咒语使灵魂再次回到自己的身体。比如当壮族人受到惊吓后,他相信自己的灵魂也会因受惊而离开身体,此时要自拍胸口,或由他人代拍,同时口中不断呼喊:“hoen ma!hoen ma!”意思是魂快回来吧,魂快回来吧。

武鸣县的壮族民众认为人有三魂,人死后三魂各走一方,一个魂上天寻仙,一个魂到外面做野鬼,一个魂进入祖宗行列,在香火堂新加一个席位。尽管壮族各个地区对灵魂归宿的说法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认同人在死后的最佳归宿是回归祖宗行列或逝去的祖先们共同居住的地方。祖先崇拜的对象有:①始祖崇拜,如崇拜女始祖姆六甲和男始祖布洛陀。②远祖崇拜,壮族远祖崇拜表现为父祖崇拜。“远祖”往往从某个姓氏的祖先神转化为全村寨各姓氏共同敬奉的保护神,一视同仁地保佑全村人畜平安、庄稼丰收。③家祖崇拜,家表现为对家族或宗族历代祖先的祭祀敬奉。家祖崇拜一般上溯至前三代的祖先,如果建有祠堂的家庭则会将历代的祖先一同敬奉。

祖先崇拜祭礼的形式和规模没有严格的规定,总的说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年节祭祀。春节、扫墓节、七月十四鬼节通常都要进行较为隆重的祭祖活动。春节祭祖从大年三十晚上吃年夜饭前开始,各家各户在自家的祖先牌位前摆上猪、鸡、鸭、鱼等美味佳肴(不得摆狗、牛、羊、野味肉),主食只能供大米饭和汤圆、粽子、糍粑等大米制品,斟上酒,点上香烛,焚化纸钱。扫墓节类似汉族的清明节,时间一般是在农历三月初三或清明前后的几天内进行。祭祖扫墓所用的供品主要有五色糯米饭、鸡、猪肉、彩蛋等。祭拜前要给旧坟除草添土,在墓顶插上“标”,“标”即缠有白纱或铜钱状白纸的小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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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厅堂正壁上的祖先神龛

第二类是婚育告祖。当壮族人家中有婚嫁、生育之事时,须禀告祖先,以求得祖先的佑护。

第三类是日常祭祀。壮族人认为祖先灵魂会经常回家,并在子孙需要的时候保佑他们。因此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壮族人家也在祖先牌位前供奉食品、点烛献香。除每月初一、十五定期祭祀外,家中若有非常事,如家人生病、外出远门、参加考试要祭祖;在外工作的回家要马上给祖先神龛上香;起房盖屋、乔迁新居也要焚香祭祖。平时的祭祀一般较为简单,其目的是将家中大小事务通报祖先,表达对祖先的敬意,同时也请祖先保佑家人平安顺利。

祖先崇拜不仅具有祈福禳灾与心理调适的功能,而且还具有慎终追远与道德教化的功能。受到汉族文化影响的壮族, “慎终追远”的儒家人文精神融入其祭祖活动中,强调“祖德、宗功”的典范性和神圣性。壮族民众在举行各种祭祀仪式的过程中都渗透着敬祖观念,这种观念潜移默化地对子孙产生教化功能,使壮族社会形成了孝敬长辈,继承长辈勤劳简朴、勇敢顽强、开拓进取、助人为乐、谦让明理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