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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壮族
1.7.7 第七节 社会交往

第七节 社会交往

壮族地区的社会交往分为家族、邻里、亲朋、生客几个层次,虽然都有一定的规矩和习俗,有亲疏之分,但不欺生。家族的交往是最频繁的,日常互相帮助,随叫随到。特别是婚丧,各户视为自家的事,全力相助。扫坟的清明会,家族总是聚在一起共祭远祖,并常超出五服。若一家有贵客,便视为整个家族的贵客,要轮流宴请。春节和中元节,常挨家挨户轮流聚会。

邻里不分家族、姓氏和民族,按壮人规矩,有事必须相帮。《传扬歌》对邻里关系有明确的主张,特别反对互相欺凌和挑拨是非,甚至规定禾苗初长时期禁止牲口下田峒。壮族地区过去普遍有原始共产制残余,比如某家杀一头猪,必定请全村寨每家来一人聚餐,末了给每人带半斤肉回家,余下的才是主家的,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亲友的交往大多在春节、中元节、社节等较大的节日里,以及乔迁、婚嫁、丧葬等重大仪典。走亲访友,按规矩一般都带些礼物,节日带的是粽子、糍粑、五色饭、猪肉、鸡、鸭,平日带米饼若干“封”。在清代,亲友见面、宴饮、答谢都以歌代言,充满了浓浓的情谊,现在已经很少了。亲友当中,姻亲是主要的,次为干爹干娘。如有拜把子,视为兄弟,在亲友当中关系不同寻常。

壮人对不认识的宾客一向热情相待,不分姓氏和民族。曾在壮族、瑶族中做客较长时间的明代广东汉族名士邝露,在《赤雅》中写道:“人至其家,不论识否,辄具牲醴饮啖,久敬不衰。”总之,慷慨助人是壮人做人的一条重要原则,朋友相敬,邻里相帮,亲戚相助,在社交中以诚为本,以礼为荣,信守诺言,尊老爱幼,不自夸饰。

家庭、家族、宗族内部,邻里、亲友、村寨之间,有时也会发生矛盾,但械斗很少。乡间有一种自然领袖,壮话叫做“波板”,意为“村寨之父”,史籍称为“寨老”。一般每村或若干村一人,多是年过半百的男子,社会阅历丰富,善于言辞,为人公正,熟悉本地风土人情和民族伦理道德,热心为人排忧解难,能正确处理各种纠纷,得到人们的信赖,于是很自然地得到寨老的荣誉。寨老处理纠纷从不收钱,若收“背手钱”(即受贿),断事不公,人们不再信任,便失去寨老资格。请寨老的手续很简单,只需上门恳请即可,有的地方送一小包红纸裹的槟榔。寨老断事明了,听完双方陈述,问明纠纷缘由,随即引用相应的《传扬歌》段落,结合若干案例,讲一段民间传说,俗语、成语、警句随口而出,妙语连珠。双方听得如痴如醉,气早消掉大半。时机已到,他便断是非曲直,化解矛盾。新中国成立以后,寨老虽然已不存在,但乡间仍有一些热心为人排解纠纷的老人或中年人,做类似寨老的活动,于化解社会矛盾很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