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并于195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西南部,处于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交汇地带,全县总面积910平方公里,辖16个乡、2个镇,总人口22.47万人,有保安、东乡、撒拉、汉、回、土、藏、维吾尔、羌、蒙古等10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1.9%,是全国唯一的保安族聚居地,保安族人口占全国保安族总人数的95%以上。
1949年11月14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及西北局,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7]。西北局指示临夏地区大量吸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据此,党和政府选拔了一批保安族青年加以重点培养,并吸收一些保安族上层人士参加政权建设。1949年11月18日,保安族代表参加了临夏县第一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讨论贯彻民族政策、减租减息、剿匪肃特、恢复生产、兴办教育等事项。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区、县、省三级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9年12月20日,保安三庄进行群众集会,认真讨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并于1950年6月在大墩建立了包括关门、郭家、长林驿、阴家山岭、麻池、麻池沟等7个自然村的农会组织,接着梅坡村、周刘家村、高李村、甘河滩等保安人聚居的保安三庄成立了农会组织。
1951年8月6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批准成立临夏县保安族自治区。
1952年3月25日,政务院正式批复保安族为一个单一的民族,命名为“保安族”,从此,保安族成为祖国大家庭中的正式成员。同年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保安族人民的愿望,成立了保安族自治乡,全乡由大墩、梅坡、甘河滩、崖头、高李等5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组成,共858户人,其中保安族644户。是日,在梅坡村召开了保安族自治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65名代表中,保安族代表52名,占代表总数的80%;选出的乡政府11名委员中保安族9名,选举马如良为乡政府主席,周尚文为副主席。
1952年4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设立临夏县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自治区。1954年4月2日,积石山地区又成立了“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联合自治区”,这是一个多民族联合的自治机构,下辖包括保安族自治乡在内的10个乡,30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共有保安、回、撒拉、土等9个民族的24649人。1955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联合自治区,保留大河家保安族自治乡,改名为大河家保安族乡。
1956年9月11日,甘肃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通知保安族自治乡改为保安民族乡。同年11月13日,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在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出决议,保留临夏县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联合自治区及保安族民族乡。1958年,国务院决定撤销永靖、临夏两县,将两县辖区划归临夏市,保安族地区随之划归临夏市管辖。保安族乡的名称也随之改为保安族人民公社,1961年12月15日,恢复永靖、临夏两县建制,保安族地区重归临夏县管辖。
1980年6月14日,根据保安、东乡、撒拉等各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国务院以保安族主要聚居的地名作为县名,正式批准成立了甘肃省第一个多民族联合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下辖18个公社,其中包括原临夏县癿藏区的癿藏、小关、中咀岭、居集、郭干、铺川、银川7个公社;吹麻滩区的吹麻滩、寨子沟、安集、胡林家、关家川、柳沟、石塬、刘集、大河家9个公社,共136个大队,1297个生产队,2.96万户,16.44万人。1983年,将公社改建为18个乡(镇),共145个行政村。
新中国成立以后,按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以及政府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的原则,1951年6月30日,临夏专署第一届民族事务委员会组成,马如良(保安族,大河家大墩村人)被推举为委员。1956年11月23日,政协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上韩振纲(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村人)当选为政协副主席。1959年10月22日,中共临夏州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选举甘肃省第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马全德(保安族)当选为代表。1963年3月18日,政协临夏州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韩振纲当选为州政协副主席。1964年4月17日,中共临夏州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马全德当选为中共甘肃省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1964年8月26日,临夏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韩集召开,马福元(保安族)当选为副县长。1980年8月11日,中共临夏州委发出《关于建立州委政法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临夏州委政法小组,马如麒(保安族)任组长。1980年12月10日,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第六次委员扩大会议上,马正云(保安族)被增补为第六届省民委委员。1983年6月3日,政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马世恭(保安族)为副主席。11月27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吹麻滩召开,会议选举马正云(保安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马如麟(保安族)为县长。1985年4月3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吹麻滩召开,会议选举马世仁(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为县长。1987年3月2日,政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马世恭为县政协副主席。1987年3月3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马正云为县人大副主任,马世仁为县长。1987年3月26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马如麟担任县委书记,马世仁为县委常委。1987年6月23日,政协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马如麒、马福元当选为政协临夏州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1987年6月24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马如麟当选为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0年2月13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大会选举丁生才(保安族)为县委书记,陕成义(保安族)为副书记。
自治机关的设立和建设问题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为充分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享受公民的民主平等权利并充分行使自治权,1980年7月13日,甘肃省委发出为成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进行筹建工作的指示。临夏州为加快筹建,决定选拔保安等民族的90名男女青年到州民族学校学习,毕业后全部分配到自治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工作。1980年8月1日,成立中国共产党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核心小组,辖16个人民公社党委,隶属中共临夏州委,组长马福元,副组长马如麟。
1980年10月15日,中共临夏州委根据甘肃省委组字〔1980〕26号文件批复成立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工作委员会,马福元任工委书记,马如麟任副书记,中共积石山县筹委会核心小组停止其职。1981年5月2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自治县筹委会副主任马如麟作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马正云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麟为县长。并根据州政府批复,将大河家公社划分为大河家、四堡子两个公社,郭干公社划分为郭干、徐扈家两个公社。

积石山县城
从此,保安族地区正式宣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获得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情况和特点,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权利。时任中共甘肃省委顾问杨植霖为庆祝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成立,题诗一首:“积石山前载酒行,高歌自治庆新生;花儿喜唱真平等,友爱相亲万古风。”9月3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成立庆祝大会在吹麻滩中学操场隆重举行,3万多各族人民载歌载舞欢庆自治县的成立。参加庆祝大会的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代表沈遐熙、甘肃省代表团团长吴鸿宾,副团长黄正清、郑重远、沙里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牙含章,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发贺信贺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北民族学院赠送锦旗。自治县成立大会由马福元主持,马如麟报告筹备经过。为庆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成立,由《积石山》编辑组编辑的专刊《积石山》出版。自治县成立以后,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大力扶持和资助下,保安族群众在自治地方内全面实现了自治权利。
在宗教信仰方面,1981年10月,国家拨款5万元资助修复大河家清真大寺,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在教育方面,为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1986年4月20日,甘肃省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和老区的考生实行照顾,具体办法是:对聚居在民族自治州、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散居在全省各地的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对聚居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及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积石山、东乡等牧区、林区和山区县的藏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土族、撒拉族、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考生可降低三个分数段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30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从小学至高中毕业在当地就读8年以上的)可降低一个分数段择优录取。

甘肃积石山大墩清真寺
参加30年州庆父子三代合影
在经济建设方面,自1986年7月起,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1988年9月9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结成友谊县,双方在农、牧、工商、运输、建筑等多方面进行合作。1989年12月27日,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高寒阴湿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兰州举行,会议确定积石山县为全省扶贫攻坚的重点县。1988年9月29日,积石山自治县经济开发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省扶贫办、省民委、省乡镇企业局、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团省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献计献策。与此同时,积石山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黄河上游大河家多民族经济开发小区建设优惠政策”,吸引客商投资建设。1991年7月8日,省计划委员会主持论证会,通过大河家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个电站的建成极大促进了保安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1991年9月1日,为了帮助积石山县发展经济,省政府与兰州军区协商,由军民共同开发甘河滩,省上下达治滩经费99万元。
1991年,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批准了《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9月12日,积石山县召开群众大会,热烈庆祝《甘肃省积石山县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颁布实施。9月30日,积石山县数万名群众在吹麻滩体育场隆重集会,庆祝自治县成立10周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委、省政府发来贺电、贺词。甘肃省副省长穆永吉、省军区副政委杜华率领省代表团,中共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喇敏智率领州代表团参加庆祝大会。大会上,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杨一星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委,穆永吉代表省委、省民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和省代表团,喇敏智代表州委、州政府分别致辞祝贺。
综上所述,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多民族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伟大创举,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正如周恩来同志在总结我国建立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验时指出的:“这种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使聚居的民族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从人口多的民族到人口少的民族,从大聚居区的民族到小聚居区的民族,几乎都成立了相当的自治单位,充分享受了民族自治权利。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8]保安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证明,它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少数民族平等自治,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政治制度,在加强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改善民族关系,巩固国防,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注释】
[1]为行文方便,以下简称“积石山县”。
[2]以上数据资料来源于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www.mzb.com.cn/html/report/14138-1.htm
[3]“工”是撒拉人的乡村社会组织形式,相当于乡,每工之下领属若干村庄,工和庄是居住的自然村单位,也是行政建制单位。
[4]虎少兵:《生态人类学视野下保安族社会文化的变迁》,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5]陈乃雄:《保安语及其方言土语》,载马少青:《保安族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0页。
[6]陈乃雄:《保安语及其方言土语》,载马少青:《保安族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76页。
[7]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页。
[8]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中国共产党重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1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