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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龙族
1.8.2 第二节 独龙族和汉、白、纳西族的交往

第二节 独龙族和汉、白、纳西族的交往

民国以前,汉、白和纳西等民族到达并定居贡山的人很稀少,独龙族几乎没有机会与这些民族交往。清末,贡山“白哈罗教案”发生后,夏瑚巡视了怒江和独龙江一带,夏瑚带领大队随从、背夫翻山越岭到达独龙族地区,一路发放布匹、盐巴、针线等物品慰问独龙族群众,并委任各村寨头人为伙头或甲头,下令停止一切对土司的赋税。这是“汉官”第一次到独龙族地区,在人们心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以后独龙族百姓每有委屈之处,都愿意到怒江边的县城“汉官”处告状,尽管民国时期的“汉官”鲜有勤政廉洁、“为民做主”的清官。

辛亥革命后,国民党云南地方政府派出“怒俅殖边队”进驻怒江,进入贡山,建立了“殖边公署”。随着殖边队在贡山开道路、办学校、兴商旅,内地的汉、白、纳西族的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也相继到了贡山。

独龙族素来没有经商的传统,与外人交往是通过交朋友的方式,进行物物交易,不会讨价还价。新中国成立以前,独龙族主要用土特产,如皮货,麝香、黄连、贝母等各种药材从内地商人那里换取茶叶、盐巴、针线、布匹以及砍刀、斧头、铁锅等生产生活必需品,但那时的交易往往是极其不等价的,独龙族人备受盘剥。1935年深入独龙江考察的民族学家陶云逵在《俅江记程》里叙述:“……此各药材在汉地,价钱甚昂。汉商之所以不避险阻而来俅地者,图厚利也。每以少许之针、线、盐、米,易其大量之药材。一个铁锅,以贝母二三十斤,致使其人全家终年去挖贝母而不敷……”

奸商还往往与官府勾结,“……汉商(这里“汉商”实际上也包括其他民族)利用其弱点,尽力放‘款’,即是放给俅子所需物品,约期偿还,及期不还则利上加利……如是一年不能偿清必至数年,一世不能偿还,则连及后代。于是一蹶不振,万劫不复。汉商复以政治武力等威吓之……”

新中国成立前的民族交往,不都是负面的。1937年,中国著名的植物学家俞德浚先生到独龙江考察植物,找到在县城省立茨开小学上学的独龙族学生孔志清,聘请他做向导和翻译。在独龙江为期6个月的考察中,俞德浚先生十分同情地处边远、贫困、落后的独龙族群众,考察结束后途经大理,专程拜访了国立大理政治学校的汪懋祖校长,为孔志清办理入学手续,并资助路费和学费,使得孔志清在内地学习了5年,终生受益。孔志清在读期间,俞德浚先生像对待子女一样关心他,经常写信勉励他好好学习。新中国成立以后,1964年孔志清作为独龙族代表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俞先生在人民大会堂不期而遇,师徒、老友相逢,分外亲切。此后,孔志清每次到北京开政协会,都要带上一些家乡土特产看望俞德浚先生,俞德浚先生则回赠北京高级点心……他们交往了半个世纪,结下了终生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