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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家族
1.5.2 第二节 居住习俗

第二节 居住习俗

居住习俗主要分村落和房屋两部分,是土家族历史发展的产物。一方面,它是土家人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过程中智慧的结晶,是物质文化的形象载体;另一方面,它又是土家族历史变迁的实物见证,是历史文化的浓缩和投影。如今只要你走进土家山寨,走进土家山寨人家,就会处处感受到土家族历史与文化的浓厚气息。

一、村落

土家族村落,是土家人居住的主要单位表现形式,其分布格局与人员构成既有地理环境因素,又有历史文化因素,别具一格。一个村落,承载着一段历史;一个村落,凝聚着厚重的文化。

从地理环境而言,土家族村落镶嵌在湘鄂渝黔交界的武陵山区,据地势、河流而建,依山傍水,骑岭卧谷,即所谓古来皆“散处溪谷,所居必择高峻”。从分布格局看,土家族村落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与汉、苗等民族或毗邻而居或交错相处。直至清代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村落居民几乎是土家单一民族人群。从唐末五代到明万历年间,中央王朝与土家族地区政权在湘西边陲会溪坪(原属古丈县,因20世纪70年代修建凤滩水电站现已淹没)、鄂西的利川、渝东南的酉阳龚滩及湖北五峰等土汉交界处,先后立有铜柱和石碑,皆铸刻有“土蛮不许出境,汉人不许入峒”的规约,推行民族隔离政策。改土归流后,土汉隔离的局面被打破,大量汉民移入土家族地区。至清乾隆中期,汉族人口大约增加到土家人口之半数,初步形成了土汉混杂聚居的局面。

虽然当前的土家村落多是民族杂居,但仍然保留着以土家为主、由血缘关系连接而成的单一家族村落或氏族分化、繁衍、发展的痕迹。特别是在土家族聚居的山区,一些山寨村落多半是一族一姓,村寨的名称也是因族姓而来,如彭家寨、冉家坡、田家洞、李家湾、杨家坪、张家界等等。当地人都有共同的祖先传说,即他们都是“一根竹马上发的笋,一个祖公传下来的人”。同时,一些村寨也有两三种姓氏;或一条溪河两岸的村落族姓交错出现,或山上山下、山前山后的村落姓氏不同,但他们也都有相同的祖先传说,即在古时候由一个首领带他们迁徙到当地定居的。如《梯玛神歌》里唱的民族迁徙歌,说古时候一个叫雍泽雍米涅的首领带领彭、田、向、杨、王、李、覃、冉、白等不同姓氏的族人,坐船从沅水溯白河——酉水河而上,沿途择地而居,这样才出现了不同姓氏交错共居的村落。此外,土家族村落的名称还保留有氏族战争的历史记忆。如“乜车”(土家语“血流成河的地方”)等。湘西从永顺到龙山洛塔的沿路村寨名,较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土家族早期两个部族的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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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落

土家族村落选择一般要看风水、山脉走向。寨子坐向是后要有“靠背山”,前要有“子孙山”,以期天长地久,人丁兴旺。前者是要求山势好、土质岩石坚硬,后者是山脉不能断脉,否则会断子绝孙。由于山多地少,村寨大多小而散,一般是十几家,上百户的大寨子较少。有的村寨仅两三家,甚至是单家独户。如今,成千上万的土家村寨,或依山傍水,或横卧山塆,或骑坐山梁,或隐藏峡谷,或躲进白云深处,古木翠竹环抱,吊脚木楼鳞次栉比,宛如翡翠珍珠般洒落于崇山峻岭之中。

土家族村落过去没有成文的习惯法,但仍有传统的规约。如有关村寨公共安全的防兽、防盗匪、防火灾等,村民们都有义务出人力、出财物;村寨的风水树、神树、井泉等,不允许砍伐、毁坏;村寨的公共敬祭、节庆等活动,大家都得出力、凑份子;若与外人发生诉讼或械斗,不惜倾家荡产或流血丧命;若村民间发生矛盾和纠纷,一般由村寨头人(族长)进行调解、仲裁,有下跪认错、吃“猫血酒”、赌咒发誓等。当前,虽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土家山村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一些优良的民族传统在当地仍发挥积极作用。

二、房屋

房屋是一个民族居住习俗的又一个主要方面,最能体现出一个民族的特征、性格和生活文化。土家族村落住房,是土家人在与自然界的斗争中的创造和发明,独具山区民族的居住文化特色。

土家族的传统民居主要有茅草屋、土砖瓦屋、木架板壁屋、吊脚楼四种类型,过去还有石板屋和岩洞等。一般民居结构分为正屋、厢房和司檐。正屋一般为3间,中间一间为堂屋,前面有“吞口”;在正屋两头前面并与正屋垂直的两间为厢房;正屋后面的为司檐(也称拖檐)。家庭富裕的建成四合屋,四合屋的前面称门楼子,中间为天井。一般土家族人的住房多为木结构,一排3间,或一正两厢房。坪坝地区的房子,也有土木结构的。正屋中间为堂屋,是祭祀、红白喜事活动的场所,也是接待宾客的地方。堂屋一侧为火炉房,过去房中有用条石镶嵌而成的火坑,中间置有铁三角架,是煮饭、炒菜、烧水的地方。

土家族依山而居,往往同一姓或几姓聚居在同一山寨,习惯于一家人住一栋房子。早先一般农民住房是木叉搭架、茅草盖顶,既低又湿。后来逐渐住上木房子,屋子坐向多是坐南朝北或坐北朝南,很少坐东朝西。房屋规模,小康户多为“五柱二骑”“五柱四骑”,大富则有“七柱四骑”和“四合天井”大院。一栋屋,一般三大间即四排三间,也有六排五间的。四排三间的屋中间一间叫堂屋,是祭祀祖先、迎宾客和办红白喜事的地方。堂屋两侧左右两间住人,又以中柱为界分成前后两小间。前面一间作火房,以2/3的面积铺上高于平地的木地板,1/3的面积为土面。在木地板内设1米见方火炕(也叫火铺塘),用青石镶成,中置三角架,架上放鼎罐、铁锅煮饭、炒菜。火炕上约1米高处,从楼上吊下一木炕供烤腊肉和烘湿物之用。后面一小间是卧室,父母住左边卧室,儿媳住右边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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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木屋

房屋无论大小,一般都有天楼,楼上分板楼、炕楼两种。卧室上面是板楼,用木板铺成,放置粮食和各种杂物。火房上面为炕楼,用木条或竹块铺成,有间隙,既排烟又可烘炕东西。依山而居的土家族,房屋建筑多以地形、地势修转角、厢房和吊脚楼。转角里打灶,安碓、磨或作食堂。吊脚楼下设猪牛栏圈和厕所,楼上住人,作书房、客房,有阳台,可晒粮食、衣物,房屋四周种植竹、木、果树,既美观又有经济价值。如今,大部分土家地区修建钢筋混凝土楼房,经济美观,开始了现代化生活。土家人的传统住房已逐步演变为青砖瓦房,许多村寨通路通电,还有了广播和电视。

最具土家特色的民居是吊脚楼。或依山傍崖,或靠岩临水。取木材结构,在住宅两端立四根木柱,沿着山坡的走向搭成木架,在以正屋地面平齐的高度上搭横木,盖上木板,三面装板壁或木走廊,以草或杉皮作天盖。一般吊脚楼分两层,上层住人,楼下四面皆空,用作牲畜栏圈或堆放杂物。建造起来,因地制宜,既通风向阳、隔潮离瘴,又可避蛇虫猛兽的侵袭,土家人十分喜爱,是土家地区具有重要特色的建筑之一。

依山的吊角楼,在平地上用木柱撑起分上下两层,节约土地,造价较低。上层通风、干燥、防潮,是居室;下层是猪牛栏圈或用来堆放杂物。房屋规模一般人家为一栋4排扇3间屋或6排扇5间屋,中等人家5柱2骑、5柱4骑,大户人家则7柱4骑、四合天井大院。4排扇3间屋结构者,中间为堂屋,左右两边称为饶间,作居住、做饭之用。饶间以中柱为界分为两半,前面作火炕,后面作卧室。吊脚楼上有绕楼的曲廊,曲廊还配有栏杆。

有的吊脚楼为三层建筑,除了屋顶盖瓦以外,上上下下全部用杉木建造。屋柱用大杉木凿眼,柱与柱之间用大小不一的杉木斜穿直套连在一起,尽管不用一个铁钉也十分坚固。房子四周还有吊楼,楼檐翘角上翻如展翼欲飞。房子四壁用杉木板开槽密镶,讲究的里里外外都涂上桐油,又干净又亮堂。底层不宜住人,是用来饲养家禽,放置农具和重物的。第二层是饮食起居的地方,内设卧室,外人一般都不入内。卧室的外面是堂屋,那里设有火塘,一家人就围着火塘吃饭,这里宽敞方便。由于有窗,所以明亮,光线充足,通风也好,家人多在此做手工活和休息,也是接待客人的地方。堂屋的另一侧有一道与其相连的宽宽的走廊,廊外设有半人高的栏杆,内有一大排长凳,家人常居于此休息,节日期间妈妈也是在此打扮女儿。第三层透风干燥,十分宽敞,除作居室外,还隔出小间用作储粮和存物。

此外土家族吊脚楼还有单吊式(只正屋一边的厢房伸出悬空,下面用木柱相撑)、双吊式(在正房的两头皆有吊出的厢房)、四合水式(正屋两头厢房吊脚楼部分的上部连成一体,形成一个四合院,院内形成天井)和二屋吊式(在一般吊脚楼上再加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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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转角楼

和吊脚楼类似,转角楼也是土家族有艺术特点的建筑之一,鄂西地区普遍流行。建在室内名叫转角楼,建在室外即如今日之转角阳台。有“天井”的房子,楼上四角走廊相通,形成转角楼,也就是内阳台。转角楼看起来简单,可做起来不容易,俗话说:“石匠怕打石狮子,木匠怕建转角楼。”转角楼建造起来比吊脚楼的难度要大得多,画脉要求相当准确,两脉相合,长短相同,三边的“公母榫”,合拢要求斧口不差。如能允许设内挑梁,那就容易多了,但习惯上不允许设斜梁,认为斜梁不正会出邪人,老木工们说,转角楼难就难在这里。

转角楼因其难修,一般多见于大户人家。倘家境一般,则多为“吞口屋”。土家先民称虎为“吞口”。虎为图腾崇拜之物,在造房中,以虎口形式较多,名叫“吞口”屋,即在大门两旁,各伸出7尺长的房子,并设“耳门”左右相对,正面看去如变形虎口。一般右边为火垄,左边为厨房,中间的“吞口”可以做饭、乘凉或堆放杂物之用。这种形式的房子,一般以土垒墙、以瓦盖顶,土家人又叫它为“卧槽屋”,形容其形如虎卧槽。如今,鄂西地区农村建房仍采用这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