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
如前所述,作为历史悠久的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土家族既古老而又年轻。所谓年轻就是由于历代统治者推行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政策,土家族的民族身份与权利长期处于非正常状态,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被确认为单一少数民族,距今刚刚50余年。5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光辉的照耀下,土家族不仅获得了民族身份的确认而且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日益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备受关注的一员。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民族调查识别工作。在南方少数民族中,由于土家族社会发展程度相对较高,受汉族影响较大,因而在起初的民族识别工作中并未受到重视。1950年8月间,湘西永顺县教师田心桃在湘西行署参加中学教师讲习班时第一次向政府提出了“土家族”问题。同年9月,田心桃以苗族代表身份在武汉参加了中南军区军委会的一个会议,向各界反映介绍了土家族情况。10月初,田心桃再次以苗族代表身份参加中南区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她又向各方面强调自己不是苗族而是土家族,并介绍土家语和土家族生活习俗,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1951~1952年,在中南民族学院任教的田心桃与彭凯、彭清海、彭良富、向正荣、彭南清等土家族学生,多次向中央和中南局反映土家族情况,要求派人调查土家族民族成分问题。同时,像彭泊等土家族干部、知识分子也不断提出要求确认土家族为单一民族的吁请。于是,土家族民族识别工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52年下半年,中南军政委员会派语言学家严学窘教授到湘西龙山调查土家族语言,写出了专题报告,初步认为土家族应是单一少数民族。1953年9月,中央民委、中央民族学院组成“中央湖南土家调查小组”,对土家族政治、经济、风俗习惯、民间文学、民族关系等展开全面调查,搜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认为土家族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1955年,中央民族学院教授、著名学者潘光旦经过潜心研究发表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巴人》一文,为土家族识别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56年3月,潘光旦与北京大学教授向达一起到湘西、鄂西南进行实地考察,并向中央进行了专题汇报,有力推动了土家族的识别工作。1956年5~6月,由中央民委、湖南省及湘西苗族自治州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湘西龙山、永顺等地进行调查,10月向中央领导作了“土家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的专题汇报。是年底,湘西苗族自治州委、湖南省委先后向中央提出《关于请示批准土家为一个民族的报告》。1957年1月3日,中央统战部致电湖南及湖北、四川、贵州省委:“关于土家族为单一少数民族成分问题,我们同意湖南省委的意见,可以确定‘土家’为单一少数民族。”
土家族识别问题解决后,接踵而至的就是土家族民族区域自治问题。1957年年初,湖南省委对于这一问题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土家族与苗族联合自治,一是土家族单独自治。同时在当地干部和群众讨论、协商中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主张。是年3~7月,省委和省政协组织了大规模的土家族访问团深入土家乡镇,召开2000多次群众大会及座谈会,宣传民族政策,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形式。1957年8月6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第21次委员(扩大)会议作出《建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决定》,呈报国务院。9月6日,国务院第57次全体会议通过批准了湖南省政府的决定。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成立,激发了鄂西、渝东南、黔东北等地土家族要求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热情。当地的土家族干部、知识分子及广大群众纷纷要求恢复民族成分,建立各级土家族自治地方。但是,随之而来的“反右派”斗争运动扩大化的冲击打断了土家族的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进程,一些土家族干部、知识分子被视为“民族分裂分子”而打成“右派”,遭受政治打击和人身诬陷。改革开放后,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工作中土家族的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得以继续展开。根据1979年11月国家民委《关于抓紧进行民族识别工作的通知》,湖北恩施地区首先提出了恢复土家族成分、建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要求。1980年5月,来凤、鹤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相继成立。1981年国家民委派专人到恩施地区指导恢复民族成分工作,具体申报批复工作相继进行。1982年3月,国家民委再次派工作组到湘西北、渝东南、黔东北、鄂西南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恩施地区召开了四省市毗邻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工作进行总结。同年4月,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关于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工作的座谈会,并形成了《湘鄂川黔四省边境邻近地区部分土家族群众恢复土家族成分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了恢复土家族成分的历史依据、地理范围、现实特征及具体办法。根据《纪要》精神和要求,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和实现土家族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在上述各地迅速展开。在鄂西南地区,1983年12月,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1984年12月,宜昌地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相继成立;在渝东南地区,1983年11月~1984年11月,先后成立了秀山、酉阳、彭水、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在黔东北地区,1986年10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此外,湘鄂渝黔边境各县市也相继建立了40余个土家族乡。至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土家族人口已达800余万。
总之,随着民族识别与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在土家族地区的推进与落实,土家族的政治地位、文化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古老的民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注释】
[1](晋)常璩:《华阳国志》卷一,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2](清)曾国荃:光绪《湖南通志》卷八二《武备志》。
[3](清)曾国荃:光绪《湖南通志》卷八二《武备志》。
[4](清)曾国荃:光绪《湖南通志》卷八二《武备志》。
[5](清)曾国荃:光绪《湖南通志》卷八二《武备志》。
[6]符太浩:《溪蛮丛笑研究》,贵州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272页。
[7]胡起望、覃光广:《桂海虞衡志辑佚校注》,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207页。
[8](清)张廷玉:《明史》卷三一○《湖广土司》,中华书局,1984年,第7982页。
[9](清)林葆元:《续修石门县志》卷三《舆地志·古城邑》,石门县志办翻印本,2003年,第127页。
[10](清)董儒修:《九溪卫志·麻寮所志》,载张家界市政协《张家界文史》14辑,2006年,第304页。
[11](清)林继钦:同治《保靖县志》卷十二《杂识》。
[12]载《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土家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2009年。
[13]《土家族简史》编写组:《土家族简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
[14]谭其骧:《近代湖南人中的蛮族血统》,《史学年报》1939年第2卷第5期。
[15]《湘西土家族(初稿)》,见《吉首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
[16]《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544页。
[17]田荆贵:《土家族的语言、风俗与古代
人》,《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
[18]彭英明:《试论湘鄂西土家族同源异支——廪君蛮的起源及其发展述略》,《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3期。
[19]《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土家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2页。
[20]国家民委编:《中国民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61页。
[21]参见段超:《土家族人口与土家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22]目前学术界有不同说法,如《土家族简史》分为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两大阶段。一些论著则按照中央王朝的更替来划分为:“秦汉时期的土家族”“魏晋至隋的土家族”“唐宋时期的土家族”“元明时期的土家族”“清代的土家族”和“民国时期的土家族”。
[23]廪君传说见(清)张澍辑《世本》卷三:“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五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其剑于石,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惟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请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其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思)[伺]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廪君死,魂魄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
[24]940年(后晋天福五年),楚王马希范与湘西土酋彭士愁于酉水故地溪州发生激战,后双方立铜柱以示停战会盟,划界而治。
[25]王承尧、罗午:《土家族土司简史》,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26页。
[26]乾隆《永顺县志》卷三,转引自《土家族简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7页。
[27]关于土家语的语支,有学者认为接近于彝语支,我们认为应该是独立的土家语支。马学良、戴庆厦等所著《藏缅语新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4年)一书中也认为土家语是独立的土家语支。
[28]叶德书、向熙勤:《中国土家语地名考订》,民族出版社,2001年。
[29]乾隆《永顺县志》。
[30]汪明瑀:《湘西土家概况》,载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编:《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内部刊物)1955年。
[31]叶德书:《土家语常用口语半月通》,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页。
[32]李敬忠:《泸溪土家语》,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年。
[33]陈康:《土家语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5页。
[34]参见叶德书:《土家语研究》(内刊稿);彭勃:《土家族研究及实录》(内刊稿)。
[35]童恩正:《古代的巴蜀》,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31~133页。
[36](唐)令狐德棻、长孙无忌、魏征等撰:《隋书·地理志(下)》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3年。
[37]陈廷亮:《〈苗防备览〉所记土家语词汇校释》(待刊稿)。
[38]陈廷亮:《一种奇特的书写符号——“鲁班字”》,《吉首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39]徐世璇:《论语言的接触性衰变——以毕苏语的跟踪调查分析为例》,《语言科学》2003年第5期。
[40]张军:《从母语使用人口锐减看土家语的濒危状态》,《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
[41]叶德书:《土家语研究》,吉首大学湘楚文化研究所,1995年。
[42]陈廷亮:《土家族语言传承的断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汉双语双文教学试点调查》(待刊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