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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
1.11.2 第二节 艺术审美境界的实现基础

第二节 艺术审美境界的实现基础

一、“物我合一”与艺术审美境界的追求

通过艺术审美活动所达到的精神境界,意味着审美主体在艺术对象中获得了“物我合一(天人合一)”的感受和体验。对这种“合”的理解与感受,中西审美文化中的理解与运用并不相同,其对艺术审美境界的追求也不相同。

审美境界是在天人合一、物我合一中实现的精神状态。艺术审美境界则具体地是在“物我合一”中实现的。所谓“物”,就是对象,就是艺术审美对象,“我”就是艺术审美主体。艺术审美境界就是“我”与艺术对象的交融、结合而实现的精神状态。

那么,到底什么是“合”?什么样的“合”才是审美交融?简单地说,“合”就是把不同的事物对象结合、统一起来。当然,具体的结合方式有许多。比如说,可以是杂合、混合,比如一堆书散乱地堆放在一起,人就居住其中;还可以是整合,比如说先秦诸侯各国谋求建立统一的帝国,就是把性质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东西结合成具有基本同一性质的整体;也可以是秩序井然、相安无事地协调共存在一起,比如游历山水,人是人,山水是山水,双方处于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模式、活动状态中。这些不同的物我结合方式,虽然都体现了“合”的特点,但它们的性质并不相同。混合、杂合表现为一种混乱蒙昧的存在状态,人与对象、人与环境的关系即“物我”关系没有受到人的重视与正视。在整合方式中,物我双方或者其中一方要被改造或者消灭了,从而生成一个新的事物、新的对象。战国时期秦灭六国,既变革了秦,也变革了六国;在化学领域,化合反应会让不同事物都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形成全新的事物;在司法活动中,罪犯要按照法律条文被改造成适合社会要求的特点,而社会、司法机构本身一般并不发生本质变化。人在游历山水时,人与山水对象却处于审美关系状态中,双方都保持自身的自我存在状态不变(双方都具有自由),这就是一种审美性质的融合、结合,是“物我合一”中最具审美和谐状态的方式。它既达到了物与我之间的融合,也让物与我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与自由。这就是审美境界的具体表现方式。

谈到物我合、天人合一问题,过去人们常常认为,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内容。从传统文化构成的主流特征来说,的确中国文化的物我合一特征非常明显。但是,西方、欧洲文化传统中也存在追求物我合一、天人合一的内容,只是他们的这个内容没有构成西方哲学史、科学史在思考和解决各种具体问题时的一般依据。西方人在哲学与科学的研究中,流行的思维方式是天人相分、物我相分。但在审美领域,西方传统美学的重要范畴,如崇高感,其实也是“合”的具体体现。崇高感是审美主体从审美对象中体验到的东西,不过,与中国传统审美和谐观相比,西方美学的崇高感中的物与我的独立自主的精神地位还没有达到平等的状态,往往是对象超越了“我”的精神特质。也就是说,西方艺术审美境界中的“合”,依然保持有西方传统二分思维方式的特点,其内在本质是矛盾与冲突,但它毕竟也带有“融合”、“中和”的特点,属于我们所提倡的审美境界的具体表现方式。

笼统地讲,“中和”、“和合”的审美境界、艺术审美境界就是天人合、物我合一的精神境界的表现,包括崇高感、优美感、丑感、荒诞感、和谐感。由于“和合”的具体方式、其中的物与我的具体地位与特点并不相同,审美境界的和谐品质也不相同。其中,崇高感是最具矛盾性与冲突性的物我调和状态,是把“我”放在“物”的比较被动的地位上所获得的境界;优美感则是把“物”、“我”放在平等共存的地位上达到的境界;丑感、荒诞感是把“我”放在决定“物”的地位上形成的和谐观,是人及其目的性决定和主宰对象而形成的精神状态;和谐感是一种理想的审美精神境界,它是在“物”与“我”达到调和基础上所观照到的整个自然与世界同人之间的和谐共存。从物我和合的审美境界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传统审美追求,主要表现为崇高感、优美感、丑感与荒诞感三种形式,它逐步把“我”、人从被动状态中解放到主动状态,最终让人超越“物”。真正的审美理想是东方艺术与审美文化培养出来的,尤其是中国的艺术与审美文化滋养了深刻而丰富的“和谐”观与和谐的审美境界。

二、在日常生活中实现艺术审美境界

要具体地实现艺术审美境界,还得落脚到艺术审美实践层面,并且是在日常生活中予以实现。

1.自觉的对象性活动是实现审美境界的逻辑基础

审美境界是人面对现实世界才实现的东西。没有人,没有对象,美与艺术美就无从产生,境界无从形成。这意味着一个人要获得艺术美,实现艺术美的审美境界,需要一个现实的活动过程与条件,并且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完成,而不是超越人的日常生活之外。如果说传统的隐士精神是“小隐隐于山林,大隐隐于市井”,那么就审美境界的追求而言,真正的审美境界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而不是在脱离人的日常生活之外获得的。

人之为人,与自然界中的万物存在重要的区别,其区别的重要表现特征就在于,人总是把他所接触的东西当做他自己的对象来面对、看待、理解、加工处理。人总是以“属我”、“自我”的心态面对世界万物。也就是把人所触及的事物当做自己的对象,当做自己的一部分。不能成为人的对象的事物,它就不会在根本上进入人的精神世界,审美活动也就很难发生,美也就无从呈现于人的面前。具有自觉意识的对象性活动就成了艺术审美境界在日常生活中得以实现的首要条件。

应该说,世界上一切物质的、精神的现象都是存在的。所有这些存在的东西共同构成一个绝对的“存在”。存在就是世界的状态,就是世界的过程,就是世界的本质。它既有客观物质因素,也有主观心理因素。无论客观物质与主观精神之间的关系如何,总之它们是存在的。然而,这样一个存在的世界是否进入人的精神领域?是否成为人的活动对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世界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展开在人类面前的。人类最初只有“地球”世界的观念,以为地球就是一切,其他就是天外之物。后来人们注意到地球只是“太阳系”的组成部分,于是人的世界扩展到“太阳系”,太阳成了世界的中心,太阳成了光明与希望的象征。近现代科学的发展进一步告诉我们,太阳系也只是世界的很小一部分。人类的认识对象就这样逐步扩大范围,延伸到更加广阔的宇宙世界领域。在绘画艺术领域也存在一种历史发展趋势,人类最初关注身边十分熟悉的动植物,后来意识到人体形象是艺术表现的中心对象,再后来人类又注意到了人与动植物所赖以生存的自然山水世界。

随着人的对象化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张,人类的审美领域和艺术表现对象也在不断扩张。人类的精神就在面对存在对象、面对各种事物、面对各种现象的过程中,逐步向无限“存在”逼近。但是,人永远不可能抵达绝对“存在”本身。人的智慧与精神总与“存在”之间存在距离,不可能彻底地揭示“存在”的本真面目,就像真理总是以其特殊面貌呈现在人类面前一样,否则真理与存在的生命力、价值就会消失。而审美就是人通过可以感知的、具有有限性的存在对象,达到对无限“存在”的逼近状态。因此,境界并不是“存在”本身,也不是无限世界本身,但境界就是人们把握、理解、逼近存在的一种审美方式。

2.日常生活是实现审美境界的出发点

一般来说,人的对象性活动并不总是自觉的,而是从不自觉的、无意识的精神状态逐步发展到自觉的、有意识的、自由的精神状态。这个状态与人生过程存在密切关联。而审美境界也与这种人生状态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由于人生本身是极富内涵的过程,其审美境界的实现也就丰富多样。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人生”过程的基本特点及其审美意义。

第一个层面,就单纯的时间意义上讲,简单地说,人生可以是来世的,可以是现世的,还可以是现世与来世的结合。

有一种人生,追求现世的快乐与享受,不管身后故事;有一种人生,只追求后世的功名与荣誉,现世如同浮云。前一种人生,过于世俗化、物质化、感性化,缺乏深刻的精神内涵;后一种人生,过于理想化、精神化、神圣化,本质上是对现实生活、生命过程的否定与抛弃。真正的人生,应该是现世与来世的统一。没有对来世的追求与理想,人生就会迅速地干枯、凋谢;没有对现世的希望、追求、享受,生命过程本身就显得毫无意义,来世的理想也非常容易陷入空洞与虚幻,经不起现实生活中最轻微的敲击。人生作为一种生命过程,是由过去、现在与未来所构成的。缺少过去,人生就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缺乏感召人心的精神内涵;忽视现在,人生显得如落叶、浮萍,纵然有千般姿态与娇美,却没有扎实的根,人的生存显得虚无、缺乏实在;抛弃未来,人生如失去了灵魂的生命,人的生存就缺少强烈的精神支柱与理想推动力,留不下永恒的精神魅力。因此,美学关注现实人生,把过去、现在、未来统一于“现实”、统一于生命的全过程。

第二个层面,就完整的时空意义上讲,人生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生活、生命、归宿。

首先,就“生活”来说。人类每一个体、每一时代的人生本质是一致的。生活由衣食住行构成,它的意义就在于维持生命的存在与延续。乞丐吃剩菜冷饭,富人吃山珍海味;你穿锦衣雕裘,我穿粗布麻衣。二者看起来有差别,然而本质上是一致的。饮食御饥渴,衣着抵风寒,对生命的意义与价值都是一样的。住行也是如此。古代人出行用牛车马车,现代人用汽车飞机;你坐小车,我骑自行车,他徒步跋涉。不管怎样,都只是一个“行”。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本身无论多么丰富多彩,都还是浅层次的、表面的,它真正内在的东西还在于生命。

以此反思今天的社会生活现象,我们就会发现,太多的人为生活所累,却没有提升到生命意义上认识、理解生活。许多人的生活非常丰富、富有,他们的生命却显得那样单薄、肤浅。有些人不懈地追求着、追逐着,看来很理想、很事业、很成功,实际上却只是为最外层的生活而追逐着。比如为住房、为工种、为地位、为荣誉。这些东西的确是人生需要的,追求这些东西并没有过错。但是,作为有思想、有精神的人,把人生的追求定格在这些东西上面,实在会让人感觉它缺少了一些什么内在的、震撼人心的东西。

其次,就“生命”而言。生命的意义显然不是通过衣食住行来规定的,而是通过人的事业与行为。所谓人生而平等,讲的就是生命意义上的平等,不是所谓衣食住行的生活平等,衣食住行是永远不可能平等的。所谓人生的行为与事业,其实就是古人常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比如不讲不想讲的话、不做不想做的事,这就是自由、平等的权利,是一种有质量的生命行为的体现,就是古人常讲的“修身”。这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不管你是何种身份。还有“齐家”,就是孝敬父母、慈爱兄妹、夫妇和睦。这样的家庭生活才有意义,才能体现出人的生命价值与社会道德感来。在这方面,每个人同样是平等的。治国平天下也是一种人生行为。中国古人看这个问题非常有智慧,没有个人的安逸、家庭的和谐,哪有国家与天下的太平?天下不太平,哪有个人与家族的和美?欧洲人、印度人喜欢琢磨人生无常的问题,讨论得非常深刻。中国人不喜欢过于艰深的讨论,而是提倡“行为”,“做”出来,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做作”之“做”,而是当做自己生活内容与生命意义的“做”、“实践”。这种行为导致中国人能够在人生无常中安下心来,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过自己应该过的生活,而不是把自己架空在应有的日常生活之上、之外,来推究生活行为本身有无意义。

最后,就“归宿”而言。生活与生命对于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人生并不止于生活与生命行为(事业),还涉及人生的归宿。比如为什么有舍生取义?舍生取义可是结束生命、终止生活的行为。人人都知道,人生有开始,也有结局。中国人讲人生归宿就是讲“人性”、“天性”。每个人的行为及其选择都有差别,并各自以不同的喜好为乐,唯此才会心安理得,生活快乐。一个人不喜欢这行当,却非得做不可,他的人生就不快乐,生活质量就不高,他的人性就没有得到承认与发挥,他的生命归宿就缺少意蕴,在本质上就与追求幸福的人生背道而驰,又何谈审美境界、艺术境界?

要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实现艺术审美境界,会经历阶段性的过程。起初,在孩童时代,人们似乎从别人特别是成人、师长对艺术品的评价与欣赏中,体会到艺术美。随着人的成长与社会阅历日益丰富,人们会发现,过去所知道的所谓“艺术美”的观念,可能是模糊的、不符合自己需要的。人们可能突然发现曾经不言自明的艺术美变得遥远了,变得淡漠了,变得不可捉摸了。甚至专门讲美学课的大学教授、美学专家,面对学生的追问,也会一时语塞。再后来,随着人们对人生、世界、历史、社会的进一步认识与理解,就会深刻地注意到,艺术美其实与人自身的存在状态紧密相关。艺术美就是自己的精神状态的一种特殊体现,是人与艺术关系模式处于特定状态的表现。这种特定状态带上了人的情感色彩,是面对具体作品却又超越作品本身的状态。这种美的体验、这种境界的获得,需要人的精神对具体作品予以面对,需要人的情感从中体悟,需要人的思维从中超越。

3.通往诗意生存的艺术审美境界

艺术审美境界属于审美境界,它虽然体现在艺术审美领域,但根据艺术美学的宗旨,艺术审美境界的实现却不限于艺术领域,而是放眼于人的日常生活方式。

何谓生活方式?生活方式(Life Style或Styleof Life)指人生活在世界的基本内容与表现形式。它包括人的衣、食、住、行,日常工作、休息、娱乐、社会交往、接人待物等物质与精神生活,以及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这些生活内容与形式会构成一个人的生活模式。如大学生的日常生活方式就包含学习、恋爱、娱乐等基本内容。这三者看似互不相干,但从美学角度看,它们紧密相连,都是训练提高专业意识与专业能力的重要方面。能够妥善处理恋爱、娱乐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就体现了专业拓展能力与社会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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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马远:《踏歌图》

《踏歌图》所描画的农人以自己的方式享受着日常生活的乐趣,被画家捕捉、记录,既是这件作品成为审美对象的重要内容,也是人自己现实地享受诗意生存的一种暗示。它提醒我们,审美活动原本存在于生活和历史之中,而不只是依赖于艺术品。

面向日常生活方式的艺术审美境界,由如下四个层面的审美实践内容构成。

一是技术境界。艺术审美境界首先依赖于一定的专业技术基础。通过《庄子》“庖丁解牛”的故事可以理解到三种技术境界。在头三年的解牛过程中,庖丁用心专一,用情专注,“所见无非牛者”。因为心中有牛,别无杂念,所以看什么、做什么,心中、眼中只有一个“牛”。牛之外的其他事物,对于庖丁来说,视同虚无。在三年至十九年期间,庖丁“未尝见全牛也”。为什么?原来,他所见的全是分解透彻的牛的细节与局部,如“大卻”、“大窾”、“技经肯綮”、“大”、“节间”、“节族”、“如委地之土”的一堆牛肉,哪里有什么全牛?庖丁对牛已经达到了完整的认识与理解,对牛的本质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从解牛的目的来说,他面前的牛不再是全牛,而是可以自由解拆、轻松拆卸的各个组成部分。他的解牛技术进入了十分高超的境界。然而,他到底还是依赖于纯熟的技术,离不开感官系统的支撑,精神尚未进入绝对的自由境地。这当然不是庄子追求人生修养的最高目标。十九年之后,庖丁的技术进入了一个异乎寻常的新境界:“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解牛也达到了“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的巅峰。这就是自由舒畅的技术境界,是达到自由审美境界的技术能力。

二是艺术境界。艺术审美境界也是通往艺术堂奥的实践活动。我们可以借助前面提及的唐代诗人王昌龄的思想来理解艺术境界的三个层面。王昌龄在《诗格》中以山水艺术创作为例谈到了三种艺术境界:“一曰物境。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极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比如山水画创作,需要在专题写生、游山玩水的过程中,认真观察山水面貌,了解山水景象的具体内容与特征,这才能达到物境。“二曰情境。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用思,深得其情。”在山水写生、游山玩水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用眼去看,要用心去看,用情去体验。这才能捕捉到山水的情趣和意味。“三曰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在山水游历、写生、创作过程中,不仅要投入情感,还要投入思维。以情感体验山水,以思维悟对山水,才能领略山水之道。

三是学术境界。艺术审美境界也体现了一种学术视野、人文胸襟。清末民初,王国维曾经在《人间词话》中谈及自己治学的三种境界。第一种:“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对艺术审美境界的至高追求,王国维的学术境界观可以作为参考,借以理解艺术审美同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处理好生活欲望的取舍。

四是职业境界(生存境界)。面向日常生活方式的艺术审美境界不是关起门来自我欣赏、孤芳自赏,而是要敞开大门,敞开胸怀,放眼生活世界。冯友兰曾以大学教师为例谈到四种生存境界,也是职业境界:其一,自然境界。比如有的人不懂教育为何物何事,也不予理会,心安理得地当一个教师,就属于“自然境界”;其二,功利境界。有的人出于功名需要,以为当了大学教师,可以提高身份、地位,这叫“功利境界”;其三,道德境界。也有的人拥有培育国家栋梁之才的胸怀,一心要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人才,这叫“道德境界”;其四,天地境界。还有的人想要培养天下英才,盖世人杰,这叫“天地境界”。大学生的生活方式有自身的特殊性,其生存境界自然不同,艺术审美境界的生存取向也会不同,比如:大学生希望通过专业学习谋得一份职业,养活自己,好好生活,此即自然境界,也是人生的基础;还希望通过专业学习谋得一份收入较高、地位体面的职业,不仅养活自己,还能报效亲朋,回报过去帮助过自己的人们,此即功利境界;也希望有更好的专业收益与能力,能够报效国家,服务一方,此即道德境界;也有的想“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希望自己谋求一种服务天下,为全人类谋福利的职业,此即天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