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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
1.8.2 第二节 艺术美的层次结构

第二节 艺术美的层次结构

人与对象世界或对象事物所建立的情感活动,即使体现出清澈澄明的特征,也会体现出不同的价值结构关系,或以对象为主,或以自我为主,或对象与自我相融,这就形成了境界。如果说境界是人们普遍的审美活动所追求的基本方向,那么,针对艺术审美活动来说,这种审美境界突出体现为对艺术意境的追求与表达。在这一点上,审美境界与艺术意境这两个概念基本上是同一的,可以等同使用。

艺术美或艺术意境有其独特的三重结构,即物象、情象、意象这三个层次的内容。这三个层次并不代表三种不同的艺术意境,而是艺术美的三种内在结构因素,表明审美主体面对审美对象所采取的具体审美方式有所不同,所获得的审美体验内涵有所差异,并不代表审美活动及其精神品质的优劣、高低。

一、物象

人在接触艺术、观看艺术的时候,会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印象、表象。这个印象、表象,既是我们认知艺术的基础,也是我们借助艺术获得审美享受的基础。由于这个印象、表象与具体存在的艺术形式直接或间接相关,我们称其为“物象”,它是艺术审美形态的一种特殊体现。如中国传统山水艺术、西方传统人体艺术,都会构成独特的物象形态,体现出各自的文化特色,观众很容易分辨它们究竟属于中国味还是欧洲味。

二、情象

人对艺术形式的审美体验、价值选择,在很多情况下会因爱生象、因情得象,即是情象。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具有审美意味的物象层面上的美女形象。这种情象不能简单地称作直接的艺术形式或艺术形象,因为它更具有情感意味,表明艺术形式的审美特征是与观赏者的情感价值倾向直接关联的。没有这种相应的情感价值倾向,艺术品的审美意味可能无从形成。人对同类生命的审美,对艺术品的审美,往往会达到情象式的情感价值关系。人们对中西传统艺术形象的审美追求所形成的特殊差异,或喜爱中国山水艺术表现方式,或喜爱西洋人物艺术表现方式,往往与审美情象有关。情感不同,艺术审美形态的呈现自然存在差异。

三、意象

艺术形式在人的情感判断中所形成的印象、表象,往往会渗透人的思想、观念、智慧,并与人的情感价值倾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达到知、情、意的有机融合,这就形成了另外一种独特的审美境界,即“意象”。意象通常是文学艺术传达、表现审美意境的焦点,也是人们对文学艺术进行审美理解的核心基础所在。意象诚然与审美对象的直观形式有关,但对象自身的直观形式不再是唯一的内容,甚至也不是主导的决定性的内容,而由人的意志、人的理智、人的情感、人的思维共同参与进来发挥作用。有些人觉得安格尔的作品《泉》的确美,而有的人觉得很美。“美”与“很美”是两种不同程度的审美感受。之所以存在审美感受的差异,就因为人们的情感印象受到了自身精神、理智因素的不同渗透。审美智慧越深刻,情绪化、激情式的美感越淡薄,而审美的韵味可能越悠长。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特别追求这种审美意象,因为中国人特别追求人生智慧与情感价值判断之间的紧密和谐。这也造成了中国文学艺术追求“似”与“不似”、“虚”与“实”、“无”与“有”相互之间的有机统一,统一的落脚点就在于意象。在审美意境中,意象是艺术的本体所在,也是艺术美的一种特别追求。

有人认为意象就是单纯的人的内在思维表象,忽视它与外在客观事物的联系,导致把意象与心意混为一谈。也有人认为意象就是主观情意与客观物象的有机统一体,这个解释虽然从哲学上明确地表明了意象是情与物、意与象的结合,却人为地分割了情与物、意与象,很容易让人误解意象具有客观存在物的实体性特征。实际上,意象既不是主观情意,也不是实体性的客观物象,而是客观物象在人的情感判断中生成的特殊表象、特殊印象;它是情意化、观念化的形象,但由于从客观物象中诞生出来,它并不是虚无的幻想的对象,而是客观存在的现象、范畴。只不过,意象这种客观存在性质,不是客观实体性的物质存在,因而不能用客观实体的物象性质加以描述。即使第一重意境结构中的“物象”,也不是单纯的客观事物形式本身,而是客观事物留在人头脑中的表象,是审美性的物象、情感性的物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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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宾虹:《山水》

黄宾虹画山水注重“登山临水”,有“取”有“舍”,其山川形象描画既有物,也有情,还有意。这便是“山水我所有”的美学奥秘。

物象、情象、意象是艺术美的三重内在结构,它们并无等级优劣之分。其中的每个因素既有其精神性,也有其形式性,都是情感判断基础上所形成的主客合一性的价值存在。根据其中的精神性或形式性所占的比重、特征,分别表现为物象境界、情象境界、意象境界。其中,物象与审美对象的形式特征之间的联系最为密切,也就是与人对对象事物的形式认知直接相关。情象则与人对审美对象的形式特征的情绪选择、情感倾向紧密相连,所谓“鲜花插在牛粪上”,通常是局外人做出的情感判断、审美选择,而不是局中人自己的情感判断与审美选择。意象则在人的情感判断与选择中增加了人的智慧因素,是情感与理智、意志相结合所达到的境界状态,具有超越审美对象形式的特征,有如中国道家美学思想所说的达到“大象”、“大美”。道家美学讲“大象无形”,“大美不言”,显然不是物象,也不是情象,而是意象,是人的情感与智慧结合而领悟对象世界所形成的境界。

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创作中有许多集物象、情象、意象于一身的审美典范。如唐代王维的《辛夷坞》:“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中国古代许多优秀的人文山水艺术作品,往往既有优美的物象,也有澄明的情象,还有韵味无限的意象,并且尤其以意象为焦点。意象乃是统领艺术美的核心。

当然,艺术意象并不是独立的,它总是与艺术品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艺术美并不等于艺术品,而是艺术品审美价值的具体实现。说一件人物画很美、意蕴悠长、内涵丰富,这是指人物画与观者达成的意象感受。此外,艺术意象的感受与领悟也与艺术品之外的其他因素相关。在一个人看来很美的人物画,对于社会道德观念、人生价值观念存在差异的其他观者而言,这件人物画未必呈现艺术美。因而,我们说意象美是由艺术品的形式美与内蕴美(或内在美)构成的。就其内蕴美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这些内容:(1)客观现实方面的美,如自然美、社会美都可以纳入造型艺术美的具体内容。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所代表的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一方面表达了当时通过宗教题材来表现人文精神理想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当时绘画艺术创作对待自然界的基本态度,也就是绘画重人物塑造,轻视自然表现。虽然达·芬奇主张画家也要描绘自然,毕竟不是绘画主流思潮;同时,达·芬奇的主张也还是要通过描绘自然以更好地表现人物的理想精神,并证明人类可以赛过自然、超过自然。这个思想宗旨还是与整个西方艺术美学宗旨一致的。(2)人的主观审美意识。比如时代的审美意识、社会心态,艺术家个人的审美追求、艺术理想,都会渗透在造型艺术作品中,成为造型艺术的内在意蕴。

就其形式美因素而言,主要包括这样一些内容:(1)客观事物自身的形式美因素。比如中国画是画在宣纸上的,它的装裱形式是构成其艺术美的重要因素。一幅好的绘画,如果没有合适的装裱,就不能表达出最完美的艺术美。对于绘画美来说,这个形式不仅需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内容。(2)由艺术家创造出来的形式美。这既包括造型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也包括艺术形象本身所表现的意象形态。比如人物绘画,就艺术形象而言,意象美体现在具有客观自然属性的人物形貌之中;就意象而言,则意象美体现在通过人物形貌所传达的人物理想、人物精神之中。画农民,就人物形象而言,就不能画成工人、市民、学生形象,这既是艺术美、绘画美的基本保证,也是农民的客观自然形象的自身特征所提出的内在要求。与此同时,符合客观自然外貌特点的农民形象,究竟是什么样的农民,则是农民意象的体现,它表明艺术家所表现的是什么精神趣味、什么样的艺术理想。达·芬奇的人物形象与弗洛伊德的人物形象,简单地看,有人物外观形貌刻画上的区别,但实际上这是他们对人物理想的理解存在差别的反映。也就是说,不同的人物思想、不同的人物理想,只能通过具体的人物形象表现方式直观地展示在观众面前。如果单从表面的人物形貌去评价达·芬奇与弗洛伊德,说一个画得美,另一个画得丑,就只是在人物的客观外形上做评论,没有深入人物意象层面。而就意象层面而言,达·芬奇要表现的是人的最美、最理想的形象;弗洛伊德则要表现他所理解的真实的、现实的人的状况。这二者孰优孰劣,就不能单纯从艺术形式的角度来评判了。

总之,意象美是艺术内蕴美与形式美的统一体。虽然艺术作品总是以其感性化、外在性的艺术形式或形象特征见长;然而从审美层面上讲,主体的审美体验会超越这种感性形式上的东西,达到精神的内在的审美体验,从而形成艺术审美中形式与内蕴和谐统一的意象美。当然,其中的形式美因素也会成为艺术中独具特色的审美属性所在,也是表现艺术形式的审美价值的标志所在。

【注释】

[1]这里侧重讨论形态学意义谈论“艺术美”的特征。要较为完整地理解艺术美的概念与特征,可以参考本书第二章“艺术美学的基本概念”中的“艺术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