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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
1.6.2 第二节 艺术理想的形成

第二节 艺术理想的形成

艺术理想是由艺术意蕴与艺术形式结合而成的,也就是说,它是以艺术品为中介形成的。

具体的艺术品如何能够转化成为艺术审美对象即艺术理想?这需要从审美主体与艺术品两个方面来理解,而不是说艺术品自然而然地就是艺术审美活动的确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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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波提切利:《维纳斯的诞生》

《维纳斯的诞生》体现了画家波提切利的美学追求。当人们审视、欣赏这件作品时,既有可能是在面对波提切利的审美理想,也可能是在面对观赏者自己的审美理想。能否从中获得美感体验,就在于观赏者从作品中所获知的审美意象与观赏者所持有的审美理想是否协调。

一、从审美主体方面来分析

其一,审美主体能够对艺术品产生审美冲动与审美行为,源于人的审美需要。审美需要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体现。作为人格完善、精神自觉自由的人,他会形成审美需要,并引发具体的审美冲动与审美追求,也就有条件地从艺术品中找到审美来源,对艺术品产生审美冲动与追求。也就是说,人能够从艺术品中形成审美需要,其实就是他的人格精神趋向完善的一种标志。

其二,由于审美趣味对审美主体所发挥的作用存在个人差异,审美主体对艺术品的审美选择、体验常常有自己的个人偏好。审美趣味就是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偏好、审美倾向与爱好。这是一种缺乏持久稳定性的审美选择倾向。比如一个人,今天喜欢欣赏轻音乐,明天痴迷于流行音乐,后天为摇滚乐而疯狂,兴之所至,无所谓稳定的审美选择。这种审美趣味的存在,会让主体在选择审美对象时形成对艺术品的一种偏好,并且具有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可变性。

其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成熟的审美主体,其具有民族与时代风格的审美活动,往往是通过审美理想来实现的。所谓审美理想就是审美主体心目中所确立的有关美及其完善化、理想化的观念,它是以人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为基础建立的审美标准,是一种系统化、条理化的审美趣味。由于各民族的审美理想通常与艺术联系在一起,特别是西方对美的理想的解释与追求,主要体现在艺术领域,因而,审美理想常常与艺术理想等同使用,而不太注意二者的区别。

在艺术审美活动中,审美理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它具有导向作用。审美理想会引导审美主体对艺术品做出相应的审美选择。比如有的人喜欢欣赏国画的韵味,而有的人喜欢欣赏油画的质感;有的人喜欢欣赏空灵、轻柔的音乐,有的却喜欢欣赏充满激情与火爆特点的音乐。这就是因为他们心目中各有自己的审美理想在发挥引导作用。其次,审美理想具有规范作用,它促使审美主体建立相对稳定的自我审美模式。审美趣味因为随意性、变化性强,很难看出一个人稳定的审美倾向与审美选择,比如一个人可能会喜好性质截然不同的艺术品,比如轻柔的抒情音乐与火爆的重金属音乐。他是靠审美趣味在牵引自己,不是靠审美理想在牵引自己。具有审美理想的人,其个性精神往往比较突出,因为他的精神形象与其审美倾向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于是他所选择的艺术品很容易见出统一的精神气质,表现出稳定的艺术审美特征。

二、从艺术品来分析

能够引起审美主体关注的对象,是蕴含着美的特征的对象。艺术品要能够引起审美主体的关注,需要具备艺术美的特征。艺术品何以能够同人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建立联系,完成艺术审美活动?这就是因为艺术品中蕴藏了人的艺术理想,能够体现人的审美理想。这个艺术理想就是艺术形式与艺术意蕴相结合而形成的东西,是人的审美理想在具体艺术形式里得到见证或呈现的依据。

这样我们就容易理解这样一个问题,并不是所有艺术品都能够成为人的具体的、现实的审美对象,而是那些包含了艺术理想并且能够与主体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审美理想达到沟通与交融的艺术品,才能最终转化成为实际的、现实的艺术审美对象。比如绘画欣赏,人们何以从中获得美感?真的是绘画作品本身就是美的存在形式?这其实是因为人的审美理想从绘画作品中得到了现实的体现,帮助人们的自我意识从绘画作品这种感性层面得到了实现。这时候,审美实际上就是主体的审美理想与艺术品所提供的艺术理想达到了精神的契合与心灵的融通。好比恋爱中的男女双方,他们之所以相互爱慕、相互吸引,根本的原因就是双方的身材面貌、精神气质所体现的实际形象,符合对方的恋爱理想。在艺术审美活动中,引发人的审美激情与愉悦心理的,就是审美理想得到了具体的实现。艺术理想要合乎人的审美理想,它才会吸引审美主体去认真地关注它、审视它、体验它,以至于艺术理想与审美理想彼此交融、融为一体。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理想与审美理想才能等同使用。西方传统艺术美学就倾向于把艺术理想与审美理想视为同一,如黑格尔在《美学》中就把艺术看做美的理想。将美的艺术看做艺术理想,这实际上就是把艺术理想与审美理想等同为一。其原因就在于,艺术品(美的艺术)能够蕴藏人的艺术理想,而艺术理想本身就具有艺术美的特征,能够成为人的审美理想的依据。理解这样的逻辑关系后,就能够理解艺术理想与审美理想何以存在区别,又何以容易被人们等同使用。

三、艺术品进入人的审美视野的步骤

艺术品如何进入人的审美视野并构成审美愉悦、审美欣赏态度甚至达到某种审美境界?这涉及的是艺术品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关联方式是如何具体展开的,即艺术品怎样让人面对?这可以从如下三个步骤来理解。

第一步:艺术品可以呈现于人们面前,是因为它有一个“图像化”、“符号化”的形式。无论是线条色彩图像、文字图像符号,还是声音图像符号,它们都是直观的图像符号,就是人通过自己的感官系统在直接面对事物的时候,立即形成的表象。这个表象是感性直观的,不是经过严格的推理思维过程加工处理的,也就是西方哲学家们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常常讲的,没有概念的参与和干涉。

第二步:审美主体从艺术品中获得了直观图像、直观表象后,就会在思维中调动自己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对这个直观图像、直观表象进行筛选,符合审美理想或趣味的就进入审美活动的具体进程中;如果不符合审美理想或趣味,这个直观图像、直观表象就不会成为人的审美对象,它就如同人们以平常心态看到的猫与狗一样,哪怕是达·芬奇最优秀的绘画作品,其直观表象如果不能与人的审美理想或趣味相吻合,其中的表象就如同人们直观猫、狗的表象一样,没有什么审美价值。要说有一点点审美的可能性,可能也是因为他知道达·芬奇的作品不可能是猫、狗一类的直观表象,但他自己实在没有办法找出理由来让自己产生审美的激动与愉悦。

第三步:艺术品的直观表象与审美主体的审美理想之间的联结,会构成一个新的审美意象。这是人的具体审美活动的核心基础。这个审美意象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审美表象、思维表象。无论是直观表象,还是思维表象(审美意象),都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内在性。它们能够被拥有,却永远看不见、摸不着。但它们的确是客观存在着的现象。它们是人的主观精神、心理活动所建构的存在形式,但不是感性外在存在形式。因而,它们很难通过日常的语言方式准确地表达出来,供人们准确地领悟,这正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秘密所在。但它们是在人的思维与心理活动中生成的对象与形式,也是人的审美的直接对象和基本依据。思维表象不同于直观表象的地方就在于,思维表象是通过人的思维、概念加工处理而形成的观念化的表象。人的审美活动的直接基础、人在审美思维中所直接建构的内容就是这个“表象”。这个表象,既是审美主体实现审美活动的基础,也是艺术家审美创造的基础。为了不至于把直观表象、思维表象混为一谈,我们把思维表象不称作“表象”,而称作“意象”。也为了区分处于思维状态中的“意象”和作为思维结论的“意象”,我们把审美主体针对艺术对象通过思维加工处理所完成的“意象”称作“艺术理想”。

艺术理想即艺术思维表象,就是审美主体在艺术审美活动中加工完成的对象。这个对象,既是艺术审美的基础,也是艺术创造的基础。艺术审美活动的现实展开,就是在艺术理想基础上实现的。有了艺术理想,艺术品直接成为人的审美对象的出发点,才能成为现实。没有艺术理想这个内核,艺术审美活动很难提升到精神自觉、自由的层次,艺术创造也难以遵循着美的道路前行,从而为人们提供美的艺术品作为人的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