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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
1.5.1 第一节 艺术审美主体及其审美潜能

第一节 艺术审美主体及其审美潜能

艺术审美主体指的是艺术审美活动的实施者,包括艺术审美创造主体、艺术审美鉴赏主体、艺术审美中介主体三类。这三类分别指艺术家、受众(观众、读者、接受者)、社会中介。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艺术审美主体就是体现一切社会关系、特别是社会审美活动关系的总和,并且处于艺术审美实践状态中的人。也就是说,作为艺术审美主体的人,有两个基本的内在条件。

第一,艺术审美主体体现了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审美关系的基本特征。人之所以成为人,在于人是社会关系的体现,是生存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假设同是初生的婴儿,一个放到家庭、社会学校中培养,另一个放到狼群中培养长大。前者会成长为社会人,后者则成为“狼孩”。前者具有人类社会关系的特征,能够按照社会传统观察世界、感知艺术,后者养成了狼的习性,会按狼的习性观察世界、感知世界。人具有双重生命品性,一是自然本性,与狼无异;二是社会本性,即体现人类社会关系的生命存在特征。虽然审美关系可以在一般动物界出现,如许多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审美对象、审美方式,但艺术审美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代表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属性。因此,艺术审美主体不仅体现了一般的社会关系的特征,还特别体现了社会审美关系的特征。也就是说,艺术审美主体是按照社会关系特征而不是自然本能特征展开审美活动。如果依据自然的生命本能展开审美活动,他就不是艺术审美主体。

第二,艺术审美主体是处于审美实践状态中的人。如出租车司机靠开出租车养活自己与家人,他的活动就不属于艺术审美实践。少数司机在出租业务活动中也会享受到生活的乐趣,把开车当做生活乐趣,既满足生存需要,也能自我陶醉,乐在其中,达到审美生存的境界,那他就是审美主体,但不是艺术审美主体。如果出租车司机暂时放下他的业务,走进博物馆、美术馆去欣赏那里展出的文物、作品,这时候他就处在艺术审美实践状态中,成了艺术审美主体。

由此看来,虽说每个人都处在社会关系活动中,面对相同的世界,还可能面对相同的艺术世界,但并非每个人都能成为现实的艺术审美主体。古典而优雅的雕像、绘画,很多人感觉很美,但也有人认为它们做作、矫情。有些人对博物馆、展览馆里的作品津津乐道,而有些人对民间广泛存在的各种工艺产品则有更多的痴情与热爱。因此,人要成为现实的艺术审美主体,成为体现社会审美关系的实践者,必须将潜在的审美需要、审美冲动变为现实的艺术审美活动,展示出个性化的艺术体验活动,成为自觉的、自由的艺术审美者。

在这里,所谓审美需要与审美冲动都是一种内在的情感、精神状态。所谓审美需要,是指人存在一种缺乏审美对象的主观精神状态。比如一个人感慨说,如今的艺术界里缺乏真正有美感特征的艺术作品。这种感慨一方面是对艺术创作界的评价,另一方面体现了他对艺术审美的需求。他感到缺乏所需要的具有审美特点的艺术内容,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这种感慨表现了他对艺术审美的需求。但这种需求只是内在的主观愿望,并没有得到现实的满足与实现。于是,审美需要就会促成人们去追求美的东西,寻找自己觉得存在美感特征的艺术。这种追求与寻找,就是审美冲动所激发出来的审美行为。什么是审美冲动?审美冲动就是人为了满足审美需要而去从事审美活动的内在力量,是审美行为的直接原因。审美冲动既是一种内在心理与精神的刺激,也是直接导致审美行为方式的源头。人产生了欣赏日出的审美冲动,才会引发如旅行到泰山去看日出这样的审美行为。

审美需要不同于一般的心理需要。一般的心理需要是与实际的满足相关的,也就是产生一种欲求,并且要对这种欲求给予满足,或者产生为了满足这种欲求的行为方式。审美需要也会产生满足审美需求的审美行为方式,但其欲求不是实际的具体事物与对象,审美需要是一种“无欲之欲”。比如满足人的审美需要与饥饿需要,都会引起人的愉快心情,但是,满足饥饿需要是一种具体的得失利害关系的解决,而满足审美需要并不存在这种得失利害关系。父母通常偏爱自己的孩子,认为天下的孩子是自己的好,见到自己的孩子心情格外清爽、愉快。即使父母生下的是生理有缺陷有残疾的孩子,他们也觉得是最好的。这种偏爱及其愉快的情绪,就是功利性的,不是审美的,它受制于血缘关系和其他深层原因。如果人们能够以同样的爱心面对天下所有的孩子,而不是只面对自己的孩子,如同孟子所讲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么,这就不是偏爱性质的喜悦,而具有审美的特征。同样,一个人偏爱西洋油画而鄙视中国画,那他对待油画的喜爱就只是一种偏爱,而不是审美的心态。因此,审美需要体现了“爱”的情感,是无欲之爱的实现。而无欲之爱是什么?归根到底就是自我精神、自我意识的实现与完善。审美需要的内核就是对自我意识、自我精神的实现与完善,而不是别的什么具体的欲求对象或内容的满足。而审美需要满足的过程,就是自我意识、自我精神的展开与实现的过程。相比较而言,艺术创作很难甚至不可能超越现实生活条件,而审美却可以从所面对的任何对象与环境条件中超越出来,达到纯粹的精神活动的实现、自我意识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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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鲁本斯:《劫夺柳西帕斯的女儿》

希腊神话故事背景、古代历史上的抢婚风俗、荷兰的崛起……这些看不见的历史与文化记忆,都可以在《劫夺柳西帕斯的女儿》这件作品中找到印迹。画中男性人物形象呈现出来的青春热情与力量,似乎凝聚了,也强化了这种记忆,记录了那个时代的审美需求与画家特有的审美冲动与精神激情。

如果说审美需要与审美冲动表现为人的内在心理精神状态,并且常常表现为特定的情感与情绪状态,那么,审美行为与审美体验就是外在的、外显的、外化的审美方式。所谓“外显”、“外化”指的是一种过程,是人的内在审美需要转化为现实的审美活动的过程。这是人的审美活动的重要特点。哲学思考表现为概念、命题的推理,是内在的、看不见的思想与思维活动。审美活动必须有外在的感性活动方式来承担。美学老师在美学课程中讲授有关审美的知识、理论,并不是审美活动,但听众却可以把老师与他的讲授当成审美对象来欣赏、接纳。欣赏日出必须面对日出,不能待在家里、宿舍里想象日出的美。欣赏达·芬奇的绘画,必须面对他的作品(图像),不能撇开他的作品(图像)来审美。撇开作品(图像)的理解活动,可以当做一种艺术或美学分析活动,却不是审美活动。总之,审美必须有实际的外在的感性活动方式,把自己内在的审美需要外化出来,形成具体的审美行为。

具体的审美行为又是如何实现、如何体现出来的?这就需要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本身是一个牵涉感性认知的概念,不是一个可以用理性观念加以准确界定的概念。审美体验是审美主体在面对审美对象时,建立在主体的自我感悟基础上所形成的物我交融、心物对话,并达到一种内在情感的澄明与愉悦的主观精神状态。这种状态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其过程性是通过物我交融、心物对话方式体现出来的;其结果性是通过所获得的内在情感的澄明与愉悦来实现的。审美体验是人成为艺术审美主体的现实体现。人需要具备审美需要,形成审美冲动,并进而产生审美体验,才能成为一个现实的、具体的审美者,才能成为艺术审美主体。

有些人强调审美经验这个概念,认为人的审美活动是通过审美经验来实现的,把审美体验当做一种比较低级的、不明确的概念来对待。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从概念上讲,审美经验这个词中的“经验”是建立在感性认识、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理性活动,具有普遍性、概括性。事实上,审美体验的具体内容会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变,没有普遍的、普适的经验内容与原则。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审美经验,只能为当下的审美体验提供参照,而要激活、展开当下的具体审美行为,必须依赖当下的情感投入、审美体验。一个人对达·芬奇的绘画作品产生了审美体验,并且可以精当地描述出来,成为审美经验;但是,他人依然很难根据他的审美经验去获得同样的审美体验。

另外需要注意,审美体验是一种自觉自由的精神活动。人要成为艺术审美主体,意味着他在艺术面前能够达到精神自觉、精神自由。

艺术审美活动是人针对艺术世界、艺术作品的感悟和体验。在这种体验过程中,人与艺术对象处于心灵平等交流、对话的状态中。在此活动状态中,人既是审美的主动者,也是被作品所唤醒的被动者;作品既是人的审美对象,是审美被动者,也是感发人的审美冲动与激情的主动者;人与作品之间处于平等交流而存在的关系模式。艺术审美活动既不是为了满足人的认识需要,像经验感知与逻辑思维那样,让人获得有关对象的经验与知识,也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实践需要,让人获得改造对象事物的原则与方法。这种审美体验如何成为自由的、自觉的精神活动呢?它意味着一种超越,超越的具体表现就在于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超越世象,即超越世俗的事务。人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着各种世俗的事务,如欲望、功利、名誉等。艺术审美超越的首要标志,就在于既能追求、享受属于现实世俗生活中的艺术,又能够超越世俗的琐碎事务对艺术的熏染,直抵精神的自由。

其二,超越物象,即超越艺术形式、形象,不为形式与形象所累,不为形式与形象所诱惑。艺术审美需要实现中国传统所追求的“超以象外”。比如欣赏绘画,不能被绘画中的人物、山水之形所阻滞;阅读小说不能被小说人物、情节而阻碍自身性情的舒展。

其三,超越心象,即超越人内在的欲念,不为人的内在理想欲望所累,达到如庄子所讲的“大美”境界。这是最难实现的精神自觉、审美自由。人也许容易摆脱世象,挣脱世俗事务的约束,也许还可以挣脱物象的干扰,然而,人却很难摆脱人自己内在欲念的束缚,也就是人的自我束缚。自古以来,中西历史上都有一个谚语,说人的最大敌人是自己、自我。这当然不是简单地说自己的肉躯可以阻碍自己,而是指自我内心所建立的某种观念、思想、情感,自我难以克服、突破、超越,比如复仇的观念、对美的自我理想规范,都是难以化解的欲念。当一个人在内心深处建立有关艺术作品的审美规范以后,就难以接纳其他方式的艺术作品。一些现代美学家们在大肆批判西方现当代艺术违背了传统艺术审美理想的时候,就暴露出了他们已经建立一种既定的审美欲念,这个欲念导致他们难以接纳和理解在此规范之外的艺术作品所具有的审美价值。欲念会让人在审美活动中只关注某一点,而舍弃其余。人们通常可以顺利地舍弃身外之物,身外之美,却难以舍弃内心之美,难以达到不以内心之美来揣度外物之美的境界。正因为这一点,庄子说天下有大美,但常人难以觉察,只有“圣人”才能体察、感悟。这就是审美中的绝对自觉自由。

人针对艺术世界的审美体验,就是通过上述三种方式逐步提升自己的精神自由度的,人的艺术审美境界就是在这三种方式中得到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