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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
1.1.2 第二节 艺术美学的学科性质

第二节 艺术美学的学科性质

艺术美学研究艺术美的欣赏与创造问题,它是在艺术哲学与美学的发展基础上形成的。艺术哲学研究艺术的基本问题,美学研究的美的基本问题,二者都为艺术美学提供基础理论与方法论支持。就艺术美学来说,它有自身特殊的性质。

一、艺术美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艺术美学是在美学与艺术哲学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得以形成的。美学学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所写的《美学》。鲍姆加通可能是第一个使用“美学”术语写出美学专著的人,后人称之为“美学之父”。19世纪初,第一部较为全面地研究、阐述艺术与美的问题的著作——德国思想家黑格尔的《美学》问世。由于黑格尔也研究了艺术审美的问题,我们可以勉强称之为“艺术美学”的著作。不过,黑格尔的真正意图是从哲学或神学哲学角度研究美的艺术,重心并不在艺术美和艺术审美问题。在20世纪,中西美学虽然都关注艺术领域中的美学论题,但基本上是在哲学框架内探讨艺术与艺术美的具体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艺术美学在文学学科、艺术学科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产生了一批“文艺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设计美学”方面的成果。从这时候起,“艺术美学”作为一个明确的学科名称才得以出现,并划归哲学名义下的美学系统,属于哲学的第三级学科,并在其他学科如文学与艺术学中设有艺术美学(或文艺美学)。因此,无论是从规范艺术美学的学科建设需要来说,还是从完善艺术美学学科研究方法与内容的需求来讲,艺术美学还属于一门非常年轻的、亟待发展和完善的学科。而作为艺术美学的重要论题即“艺术美”的本质问题的研究及其相应的理论学科发展,还有待大力推进。

二、艺术美学属于人文学科

对人类积累下来的科学理论知识,人们通常将其分为三大类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其中,自然科学主要研究自然现象;社会科学主要研究人类社会自身的组织结构与社会关系等层面上的现象,如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主要研究人类社会中的精神、理想、价值等方面的现象,如语言文字学、历史学、哲学、文学、艺术学、美学、伦理学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都重视经验事实依据,切忌主观判断,而人文科学没有主观判断就几乎不可能有所作为。

艺术美学显然不属于自然科学,其核心是通过艺术所体现的美即艺术美。艺术品可以成为外在物象而存在,并成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如建筑物、雕像。然而,艺术美绝对不是自然现象,而是建立在艺术现象、艺术形式基础上的精神性的存在现象、存在状态,因为艺术美不是一个确定的物化对象、物化形态,而是审美主体即处于审美活动中的人对艺术对象进行审美观照、审美体验才得以生成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称作艺术美,也称作艺术境界或艺术审美境界。艺术美学就是要站在理性的角度,去体验、思考艺术品和艺术现象的美学价值、审美价值,建立相关的知识结构体系,引导人们学习、掌握艺术审美方式,追求审美的人生、诗意的生活,从而完善人的生存方式。

三、艺术美学是一门综合学科

艺术美学的综合性体现在许多方面。首先,艺术美具有感性经验的特征,却又不是单纯的感性经验对象,需要人的逻辑思维的参与,甚至需要形而上的思辨方法。因此,艺术美学既要借助心理学、实证科学的方法,也需要借助哲学的方法。这使得艺术美学具有强烈的综合性特征。其次,艺术美学所研究的基本现象与宗教、哲学、经济、法律、道德存在广泛的联系,很难从艺术学或者美学的单一领域去加以充分完备的解释。艺术美学需要借助各门学科的支持,才能完成对艺术美的解释。这种综合学科特征,决定了它自己的研究方法,既有“自上而下”的思考,即从哲学、思辨的角度去研究艺术美到底是什么,也有“自下而上”的研究,也就是立足具体的艺术形式、艺术现象,对艺术美加以经验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