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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美国史
1.11.3 第三节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第三节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即便身为总统,罗斯福好强好战的德行也没有丝毫改变。他喜欢率领一干狐朋狗友甚至内阁高官进行野外徒步,在白宫里打拳击,跟孩子没有底限地打闹,高声朗读美文。1908年,马上就任满了,结果他在一次拳击练习时被打中,左眼永久失明。有个国家的大使如此评价他:这哪里有半点当总统的样,这简直是六岁小孩嘛。

第二届任满后,按照惯例,他的第一任相当于替麦金莱的,所以他还有一任可以干,但罗斯福觉得自己总统已经做得够出色的了,还有很多行业没做好,比如探险家。于是他支持自己的国防部长威廉·霍华德·塔夫脱做总统候选人。等塔夫脱获胜后,他便放心前往非洲去探险了,虽然他只有一只眼睛好用。

跟非洲草原上的狮子周旋的同时,罗斯福还是忘不了国内的政坛。他试图从背后“指导”一下塔夫脱,但新总统有自己的一套,也拉好了自己的班子,哪里容得罗斯福再插一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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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奥多·罗斯福和他的猎物

罗斯福最终选择了回归,再战斗一次。1911年底,他与塔夫脱彻底决裂,自行宣布角逐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但塔夫脱早行一着,已经取得了党内大佬们的支持。罗斯福岂会轻易放弃,在共和党大会上,他呼吁自己的铁杆粉丝跟他走人,另起炉灶,成立了进步党,外号“公鹿党”,因为罗斯福号称自己“像公鹿一样顽强”。

一个新成立的政党要参与马上开始的竞选,这在以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但罗斯福觉得一切皆有可能,他把所有精力都扑在上面,拳击和探险什么的先等等再说,他访问一个又一个城镇,发表一个又一个演讲。但就在大选前三周,罗斯福被枪击了。

1912年10月24日,在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罗斯福刚准备上车前往会堂发表演讲,一个叫约翰·施兰克的理发店老板把一颗子弹射进了罗斯福的胸膛。据罗斯福后来说,他当时感觉好像是被骡子给踢了一脚,还好他的铁质眼镜盒帮他挡了一下,子弹没有穿胸很深。

罗斯福用手捂住口,不断地咳嗽,但没有血,他知道尚无大碍,于是立刻阻止了要群殴施兰克的群众。他喝令群众把凶手带上来,高高在上地对施兰克喊了一句“你这个笨蛋”,然后就要去会堂演讲,刚才那一枪,耽误了一点时间。

医生不干了,你得去医院,演讲重要还是命重要。“当然是演讲,”罗斯福毫不犹豫地说,“我要么去死,要么就去演讲。”

会堂有等待着他超给力演讲的支持者,他对听众们说:“不知你们听说过没有,刚才我挨了一枪,但是这不够杀死一头公鹿。”后来,那颗子弹无法取出,一直陪着罗斯福走到生命的最后。

在两党平分秋色的美国,罗斯福的战斗不过是给民主党的威尔逊做了嫁衣裳,后来他赢得27%的普通选票,超过了塔夫脱的23%,但威尔逊拿到了42%。不知道他是否会打心眼里感激这位遇刺后带伤演讲的硬汉。

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但如果闲来无聊的瞎寻思,则无甚大碍。如果罗斯福在1912年总统大选中获胜了,那在他完整的第二任内就会爆发“一战”,那美国形势就比较危急。1916年的总统大选时,很多人就劝罗斯福再干一任,如果罗斯福厚着脸皮这么做了,他就会成为第一位连任三届的美国总统,如果加上之前麦金莱被刺那四分之三届,那就是奇迹了。当然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但后来他的堂弟富兰克林·罗斯福确实这么做了。

大选结束后,罗斯福又去探险了,这次是到亚马逊河热带雨林地区。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一只公鹿,一只在何时何地都要做到最好的公鹿。他是第一位在任期间出访国外的总统;第一位大量运用特别咨文向国会提出立法建议的总统;第一位离职后组建第三党重新参加总统竞选的总统;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总统;第一位敢于向巨富豪门提出挑战的总统;第一位在元旦与 8000 余名群众握手的总统;第一位体验空中旅行的美国总统……

在他身上,体现出了最鲜明的美国特色的个人主义。他战胜了与生俱来的病魔,终身热衷于拳击、足球、划艇、探险、骑猎等粗犷猛烈的活动;他学识渊博,一生著作多达二十余卷,涉及文学、历史、政治、地理、博物等各个领域;他当过牛仔,做过军官,打过仗,探过险,位极总统,游历四方,敢犯教皇,敢触摩根,他名扬世界。

他不是一块美玉。因为他毫不反省自己,他留下的文字显示的全是自己的成功和优点;他是一个军国主义者,他践踏弱小,但又赢得过诺贝尔和平奖;他精通权术,与党魁们玩弄权柄,有时不惜为此而牺牲原则;他相当大男子主义,漠视妇女的政治权利。

1919年1月6日,罗斯福在自己的居所内平静地离世,享年60岁。在这一甲子中,他走过了人生的每一个角落,而且都留下了精彩的印迹。

他去世后,他的儿子给亲友们发电报:“老狮子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