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作心态的虚伪本质
——《西厢记》的禁毁与改编
中国毕竟是一个封建国家,围绕《西厢记》的争论也就不断花样翻新地变化着。
通过续书改变原作的主旨,如《续西厢升仙记》、《不了缘》、《东厢记》、《翻西厢》等等,或写崔、张、红娘痛悔前非,悟道成佛;或者拆散崔张姻缘,以莺莺嫁郑恒;或者改崔张私合为以礼求之。《翻西厢》的作者沈谦说得明白,将这《西厢》业案平反尽,“为崔郑洗垢,为世道持风化焉。”[81]目的是翻《西厢记》的案、想抵消《西厢记》的影响。
禁毁者有之。据《江苏省例藩政》记载,清同治七年,丁日昌任江苏巡抚时,认为有些戏曲小说“诲淫诲盗”,“有害于人心风俗”,前后两次,一共禁书二百六十七种之多,其中为首的就是《西厢记》和《水浒传》。破口大骂、恶毒诅咒者有之:有的说《西厢记》的作者应入拔舌地狱(清王宏撰《山志》卷四“传奇”条),有的说有人游地狱,亲见《西厢记》的作者在地狱受苦,永世不得超生(清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下“陈眉公学问人品”条)。不仅《西厢记》的作者要遭受这种因果报应,甚至连评刻过它的金圣叹也不能幸免——“卒陷大辟,并无子孙”:
汪棣香曰:“施耐庵成《水浒传》,奸盗之事,描写如画,子孙三世皆哑。金圣叹评而刻之,复评刻《西厢记》等书,卒陷大辟,并无子孙。盖《水浒传》诲盗,《西厢记》诲淫,皆邪书之最可恨者。而《西厢记》以极灵巧之文笔,诱极聪俊之文人,又为淫书之尤者,不可不毁。”……按乾隆己酉科会试,诗题为《草色遥看近却无》,吾乡有一孝廉,卷已中矣,因诗中有“一鞭残照里”句,主司指为利用《西厢记》语,斥不录。其实此孝廉并不记得是《西厢记》语,特平日风流自赏,口吻自与暗合。暗合尚受其累,况沉溺于是书者也?(清梁恭辰《劝戒录四编》卷四)[82]
读《西厢记》自然也是一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了,一旦被发现,便会大祸临头,用《红楼梦》里茗烟的话说,就是:“吃不了兜着走”。薛宝钗同兄弟姊妹偷看《西厢记》,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其实禁毁者之虚伪本不言自明:主考官不熟读《西厢记》,如何知道“一鞭残照里”的出处?你不看,如何知道该禁不该禁?从古以来所有禁书人的心理都很下作:只准我看,不许你读。
造假者有之,这便是郑恒、崔氏合葬墓志铭一桩公案。此铭真假之辨早有定论,诸多学者都有论及,兹引孙望《莺莺传事迹考》如下:
清毕沅《中州金石记》载《郑恒崔夫人合葬墓志》,说明是大中十二年二月立,秦贯所撰。今按《金石粹编》中也收有一篇碑文,题作《唐故荥阳郑府君夫人博陵崔氏合袝墓志铭》,而且也题“给事郎试太常寺奉礼郎摄卫州司法参军秦贯撰”。所不同的,只在《中州金石记》中称郑恒,而《金石粹编》中称郑遇而已。今按郑遇也见于《新唐书》的《宰相世系表》(同前卷数页二十),但和郑恒不在一个枝系,按照行辈算起来,而且要比郑恒晚一辈。这两篇志文,除了郑恒郑遇两个名字有出入外,其他全盘相同。当然,这不成问题,原来只是一郑遇碑,而好事者因为要拉合《莺莺传》和《董西厢》的情节,才大胆地把遇字改成恒字的。清吴陈琰《旷园杂志》曾云:
“唐郑太常恒暨崔夫人莺莺合袝墓,在淇水之西北五十里,曰旧魏县。盖古之淇澳也。明成化间,淇水横溢,土奔石出。秦给事贯所撰志铭在焉。犂人得之,粥诸崔氏。为中亭香案石。久之,寻得其家有胥吏吉者,识之。遂白於县令邢某,置之邑治。志中盛称夫人四德咸备,乃一辱于元微之《会真记》,再辱于王实甫、关汉卿《西厢记》。历久而志铭显出,为崔氏洗冰玉之耻,亦奇矣。……”
这段文字说明了《旷园杂志》的作者全然是在作着牵强附会。他直称崔夫人莺莺云云,其实碑文中只称“夫人博陵崔氏”,何尝见过莺莺的字样。吴陈琰只因被《莺莺传》中张生抛弃莺莺一事所激怒,故而加倍的同情莺莺,因而处处要代莺莺打抱不平,要为莺莺申冤,所以才有那样的说法。其实事实何尝真如此呢?所以在另一部清人俞樾所写的札记《小浮梅闲话》上说:
“尝纵论传奇,因及崔张事。余曰:此本唐人《会真记》,夫人而知之矣。惟所谓郑恒者,据《唐宰相世系表》,郑氏二房允伯后,实有名恒之人。今濬县有一碑,……碑称府君讳恒,则即其人也。其云高祖世斌,曾祖元嘉,祖有常,烈考探贤;按《世系表》,世斌元嘉实有之。然恒则敬道之后,与碑固不符也。據碑,恒享年六十,夫人以大中九年正月十七日病终,年七十有六。……考金石者,谓足辨《会真记》之诬。然此有二碑,一碑云,府君讳恒;一碑云,府君讳遇。文皆相同,疑好事者得郑遇碑,而易其名曰恒,以欺世耳,未足据也。”
这意见是完全对的。因为我在上文已经说得很清楚,《莺莺传》本文并没有提示过莺莺所嫁的是什么人,我们怎么可以硬把郑恒其人说成为莺莺后来所嫁的丈夫呢?日人盐谷温曾谓即使郑恒碑志不是假出,但志文中的崔夫人比《会真记》中所记莺莺的年龄,也要大上四岁。这也说明了决非是同一个人。何况那碑是经人窜改后的伪碑呢?更何况莺莺本身是否姓崔尚无法来证定呢?
因此郑恒之为附会,是十分明显的。[83]
如此恐惧《西厢记》,无非是因为《西厢记》宣扬了爱情,而爱情的个性极强,且有极强的神秘性,人类会想尽一切办法使自己的爱情逃避监督,从而摆脱家庭和社会的一切干扰。爱情从来就与专制不相容,强迫、命令不会产生爱情。爱情是在平等、自由、独立基础上产生的感情,是促进人性解放和社会自由的积极因素。王实甫并非自觉、却无意识中提出了时代的诉求,参与并推动着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这种表述又是文学性的,所以《西厢记》赢得的不是一时之喝彩、一部分人之欢呼,而是普世性的永恒魅力。这当然不为专制社会所容。
其实,我们的先人面对男女之事并不都是如此神经紧张,历代性爱观念前已述及。清人戴震说:“《诗》曰:‘民之质矣,日用饮食。’《记》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之所同欲达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84]只是中国社会治世少而乱世多,明君少而昏君多,进入皇权专制社会以来,所谓圣人更属未见,于是有专制而无自由,尊皇权而抑人性,造成中国社会真人少而假人多,秉持“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的人更少,纵欲者无所顾忌而禁人之欲,“外乎人之性之发为情欲者,而强制之”,谈性色变,有违人性,也有违圣贤之道而不自知,或者知而假作不知。《西厢记》遭遇非议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