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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瑾讲《西厢记》
1.3.4 夜夜望天河,无由重沿泝——铭心刻骨的恋情

夜夜望天河,无由重沿泝
——铭心刻骨的恋情

然而,元稹选择韦丛,这只是婚姻的选择,而不是感情的选择;抛弃莺莺,是婚姻的抛弃,并不是感情的抛弃。相反,元稹对莺莺的感情是终生不渝的,对莺莺始终眷念不忘。通过对比可以看得更清楚。

韦丛字茂之,是元稹的元配妻子,而且是贤惠妻子。白居易《河南元公墓志铭》说“前夫人韦氏懿淑有闻”,是安守清贫的治家贤妇。她与元稹共同生活了六年时间,育有一女,是元稹尚未荣显的时期,元和六年(809)故去。元稹集中的悼亡诗都是为韦丛而作。悼亡诗中最为世所传诵的,莫过《遣悲怀三首》: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这三首诗被誉为悼亡诗的典范之作。作为丈夫,未能使安贫乐贱的善良妻子过上好日子,表示了深深的歉疚,于是“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长开眼,用陈寅恪说,是自比img11鱼,即自誓终img12之意;即使从最朴素直白的字面意义解,也是长相思永不忘之意。这固然表现了患难与共生活中形成的夫妻恩爱,感情不可谓不真挚、不深长。可惜这只是一时情动之语,未能真诚践履,韦丛亡后不过二年,即纳妾安仙嫔。陈寅恪氏言:“夫唐世士大夫不可一日无妾媵之侍,乃关于时代之习俗,自不可以今日之标准为苛刻之评论。但微之本人与韦氏情感之关系,决不似其自言之永久笃挚,则可以推知。”从韦丛本人说,固是贤妇,但没有文化,元稹《六年春遣怀八首》其二说:“捡得旧书三四纸,高低阔狭粗成行。自言并食寻常事,惟念山深驿路长。”韦丛生前写给游宦在外的丈夫的信,字迹高低不齐,行距宽窄不一,述说日子艰难,两顿饭并为一顿不算什么,放心不下的是出门在外的丈夫。可以看出韦丛既没有文字水平也没有书写能力,难以表达更深长的情思,与元稹有着巨大的文化差异。韦丛又迷信,元稹因触忤权贵被贬谪囚拘,韦丛即闲夜拜乌祈祷,丈夫归来,她以为是拜乌灵验的结果(元稹《听庾及之弹乌夜啼引》);而元稹则反对拜乌,认为是巫借乌来惑人害人(《大觜乌》)。是韦丛又有寻常俗妇的一面,夫妻并不完全一致。可以说元稹与韦丛是患难与共的恩爱夫妻,却不能说他们是心灵契合的恋人。所以陈寅恪说:“其不言韦氏之才识,以默记法推之,韦氏殆一寻常妇女,非双文(按,指莺莺)之高才绝艳可比,自无疑义也。惟其如是,凡微之关于韦氏悼亡之诗,皆只述其安贫治家之事,而不旁涉其他。专就贫贱夫妻实写,而无溢美之词,所以情文并佳,遂成千古之名著。非微之之天才卓越,善于属文,断难臻此也。”正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说:“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性爱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会有。”[10]

安仙嫔是妾,温柔贤惠,与元稹共同生活了三年多,育有一子二女。在宗法社会里,妾不是正式的家庭成员,与妻的地位尊卑差别很大。妻乃至亲,与丈夫相齐等相匹配,是通过公认的婚姻程序明媒正娶的;而妾既微且贱,同于物品,可以买卖,可以交换,也可以送人。唐代就有以妾换马、以妾换花、以妾赠人的记载。元稹与安氏可以过夫妻生活,生儿育女,却不会产生夫妻感情。所以安氏亡后,元稹无一诗怀念。

安仙嫔死后不到二年,元稹又娶裴淑为继室,育有一子三女。裴淑字柔之,贤明有礼,通文墨,也能诗,会弹琴,很令元稹欣慰。但她爱慕虚荣,不像韦丛能安守贫贱。他们共同生活了不到十六年,元稹竟抛妻别子而逝。

与元稹有非婚姻关系的女性中,狎妓追欢、拥姬而眠的娼门花柳难以计数,那是金钱与肉体的交换,一次性消费,谈不上感情。

崔莺莺全然不同。莺莺乃高才绝艳之女子。其才,《莺莺传》说她“甚工刀札,善属文”,艺必穷极,言则敏辩,又善鼓琴。陈寅恪说:“虽传中所载双文之一书二诗,或不免经微之之修政,但以辞旨观之,必出于女子之手,微之不能尽为代作,故所言却可信也。”赵德麟《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评曰:“夫崔之才华婉美,词彩艳丽,则于所载缄书诗章尽之矣。”其貌,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即艳异动人,能令张生惊羡。

莺莺之所以令元稹终生迷恋不忘,主要在于意态美。高度文化修养所造就的韵致风度,是任何容貌体态之美所不能比拟的,也是言语所难以形容的,这就是王安石在《明妃曲》中所说的:“意态由来画不成”。皓月清风,玉树修竹,但觉其可爱,又可爱得难以言说。元稹《莺莺诗》:“依稀似笑还非笑,仿佛闻香不是香。”含蓄而有韵致的绰约美人!莺莺是一首诗,洗去一切凡俗的天然风韵,岂是韦、安、裴辈寻常女子所能比!元稹九岁能诗,是有名的元才子,在众多女子中只有莺莺才能与元稹才貌相匹,成为可以沟通心灵的恋人。这就是《莺莺传》诠释给我们的崔张之恋。元稹之于莺莺,是忍情抛弃,也是含恨抛弃,这是婚姻家庭和青楼寻欢等所不能代替、也无法弥补的。爱情的力量刻骨铭心,永恒的思念虽骨化形销不能稍减。《元稹集》中的悼亡诗是为元配夫人韦丛而作,而艳情诗则为情人莺莺而作。像《古艳诗》、《莺莺诗》、《离思五首》、《春晓》、《古决绝词》、《杂忆诗》、《赠双文》、《梦游春》等等,直到他临终前不到一年,在《鄂州寓馆严涧宅》诗中,仍然对莺莺有无尽思念:“何时最是思君处,月入斜窗晓寺钟。”[11]真可谓绵绵长恨,无了无休。这就是《离思五首》之四中说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在元稹的心田里,谁还能与莺莺相比呢?莺莺对于那一段恋情也是同样难以忘怀的。赵德麟曰:“若夫聚散离合,亦人之常情,古今所共惜也。又况崔之始相得而终至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潜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赵德麟对作品作了准确的理解。元稹与莺莺是才情相侔、惺惺相惜的恋人。元稹《梦游春》所谓“梦魂良易惊,灵境难久寓。夜夜望天河,无由重沿泝。”那如梦如幻的美妙经历虽然短暂,却铭刻肺腑,令人永远怀恋,永远向往。这可以看作是元稹与崔莺莺双方的心声。在进行创作的时候,元稹是动了真情的,《庄子·渔父》云:“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真情超越了假的说教。

莺莺形象的原型本为元稹表妹崔氏,但不论在小说里还是诗歌里,莺莺形象都异于、也大于生活中实有的人了。盖与元稹有婚姻关系的三个女性都缺乏才情韵致和文化修养,而这恰恰是崔氏之优长。为了弥补生活中的缺憾,元稹在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在莺莺形象中便不由自主地美化、夸张、放大、丰富了原型人物的优长,使人物感情化、理想化了。莺莺是文学形象,是作家为自己营造的精神家园、心灵的安栖之所,而不是生活中实有的某一个人。“无由重沿泝”,理想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因为“人们只喜欢自己所没有的东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