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乱终弃的忍情负心汉
——张生
莺莺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抛弃她的是薄幸子张生,而张生却是封建制度的产物。
《莺莺传》里的张生身上,融进了更多元稹本人的因素,在唐代,尤其是中唐时代的知识分子中,很有代表性,而他与崔莺莺的爱情故事也打上了时代的深刻烙印,典型地表现了文人的心路历程和妇女追求爱情的悲剧命运。
张生有一副道貌岸然的外表。作者在小说的开头就介绍说:“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从游宴,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按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艳诗及悼亡诗》的说法,元稹幼时家道衰微,依其姊夫陆翰,生活在凤翔西北边境荒残之地,习俗俭朴,不像名都大邑如后来的蒲州那样多荒嬉游乐之所,“年二十三未近女色”(依王性之《微之年谱》,当作“年二十二”),非不欲也,“乃地为之”也。元稹本是好色之徒,所谓“内秉坚孤”乃自美欺世之谈。在“容顺”外表的背后,却有着他自己对男女问题的见解。他曾经对人说:“余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他在等待时机寻求绝代的美女。果然,一遇到莺莺便原形毕露、丑态百出了。他一见莺莺“颜色艳异,光辉动人”时的表现是:“张惊,为之礼。”“惊”,固然反衬出莺莺的美丽,更主要的却是描绘出张生这个“真好色者”遇见美色时的心理、神态。更让人惊奇的是,张生在“惊”之余,还不忘“为之礼”,可见他的矫饰。他想直接同莺莺问答,莺莺没有理睬,于是他“惑之”——被莺莺迷住了。
当然,美丽并不是什么可厌的东西,张生倾倒于莺莺的美,也是唐代士子在美女面前神魂颠倒的一个典型例子。为了追求莺莺,他很费了一番心机:“以词导之”,莺莺没有答茬儿;通过红娘向莺莺转达他的心事,红娘又不敢向莺莺述说;最后,还是听了红娘的话,用“喻情诗”来打动莺莺,这才以才华打动了莺莺,获得了成功,正体现了唐代女子的择爱标准。应当说张生对莺莺是动了真感情的:其一,张生向红娘表白了自己的心愿,请红娘做个牵线人,把红娘吓得“腆然而奔”;其二,红娘建议他凭着有恩于崔家而求婚时,他回答说:
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
连三几个月的时间都等不得,其情急之状如见。如果说这时的张生与莺莺还只停留在才色相悦阶段的话,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便升华成心心相印了,小说中崔张交会的过程写得疏略,传后的《会真诗》作了补充,写得比较详细,作者用的是互见法。
社会是复杂的,人生是复杂的,人的思想和感情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人在社会上除了恋爱之外还有别的诱惑。《元白诗笺证稿》所附之《读莺莺传》说:“盖唐代社会承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婚与宦也成为唐代士子追求的两个目标。宦即是做官。为了做官、做高官,张生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是进京应试,凭借自身的才华走科举入仕之路;二是联姻,找一个财势双全的靠山,作为宦海升荣的支撑。崔莺莺的家庭不具备这种条件。崔家虽不乏财产,然而主人已丧,只剩下孀妻弱子,“孤嫠未亡”,在乱军中难以自保,“旅寓惶骇,不知所托”,还是靠了张生的保护才“不及于难”的。这样的家庭不可能成为张生飞黄腾达的靠山。为了追求官高位显、荣华富贵,张生要抛弃莺莺。何况一旦有了夫荣妻贵的条件,还愁找不到颜如玉的女子?张生是社会中人,也是世俗中人,他不能免俗。更何况,唐代风气如此,不独张生为然。这就是为什么张生的朋友们不仅不谴责张生的背信弃义,反而许之为“善补过”的原因所在。
作为张生形象原型的元稹即是如此。唐代科举风尚重进士而轻明经,进士及第难于明经,故王定保《唐摭言·序进士》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足见进士之艰难。元稹为了早日步入仕途,走了一条捷径:十五岁即明经及第。为此曾受到李贺的讥笑。康骈《剧谈录》载,元和年间元稹欲结交李贺,未获允许。一次元稹不经通报而径直入门,李贺的仆人说:“明经及第,何事看李贺?”元稹惭恨而退。为了改变这种窘境,元稹参加了吏部书判拔萃科的考试。仍是沉抑下僚,元稹又参加了应制举的考试,与白居易同榜得中,元稹还考了第一。开始,元稹不失为一个正直官吏。元和四年与宦官发生争厅事件,遭贬之后,元稹变成了一个俗吏,巴结势要,结交宦官,在官场上窥时趋势,取利自肥,官至相位。所以《旧唐书》元稹传说他“素无检操”,陈寅恪则称其为“巧宦”。
元稹又借联姻攀附高门。元稹与韦夏卿相识时,韦夏卿为京兆尹,因治京师,能参议朝政,具有朝官性质;元稹中吏部试后,韦夏卿改官太子宾客检校工部尚书,权高位显。通过韦夏卿元稹结交了不少官场人物。元稹权衡利害,抛弃了莺莺,与韦夏卿最喜欢的女儿韦丛结婚。元稹《梦游春》诗云:“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韦门正全盛,出入多欢裕。”虽然与莺莺的遇合使他得遂平生之趣,面对爱情与仕宦,元稹更看重后者,把与莺莺的一段感情历程,视为一梦,虽然弥足珍视,却不足为凭,于是在韦门全盛的时候,做了韦门女婿,过上了“出入多欢裕”的生活。陈寅恪说:“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
元稹抛弃莺莺而另娶,本属薄幸失德,何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仅写成小说(虽然托名张生),还写了数量可观的艳情诗表达对莺莺的思念,且谓:“斯言也,不可使不知吾者知,知吾者,亦不可使不知。”(白居易《和梦游春诗一百韵序》引元稹语)从总体社会环境说,唐代两性观念开放;从元稹所属的庶族知识分子看,他们倚恃自己的才华通过科举(尤其是进士科)获取功名,致身通显,重词赋而不重经学,尚才华而不尚礼法,纵酒狎妓,肆无忌惮,才高而德薄。对女性始乱而终弃的现象并不鲜见,正如陈寅恪氏所言:“舍弃寒女,而别婚高门,当日社会所公认之正当行为也。”所以不仅元稹洋洋自得,还被人们传为美谈。
张生不仅仅背弃了自己的“终始之盟”、“殁身之誓”,把莺莺抛弃,他还把莺莺写给他的书信向别人公开,“由是时人多闻之”,嘲笑了莺莺的感情。更有甚者,他还找种种理由为自己的缺德行为辩解,对莺莺极尽诬蔑。说什么: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把自己寻死觅活地追求过的女子,说成是“妖孽”,从历史哲学的高度,把亡国灭身的原因归之于妇女。这种思想,乃是古人无力解释社会治乱的真正原因时的一种推托,“女祸”一词虽出于《新唐书·玄宗本纪》的赞,而“女祸”之观念却古已有之,《尚书·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中唐以降面对安史之乱造成的盛世不再局面,“女祸”论更成为一种社会思潮。晚唐高彦休说:“是以夏姬灭陈,西施破吴,汉武文成之溺,明皇马嵬之惑,大亦丧国,小能亡躯。”[5]《新唐书·玄宗本纪》称:“女子之祸于人者甚矣。自高祖至于中宗,数十年间再罹女祸。唐祚既绝而复续,中宗不免其身,韦氏遂以灭族。玄宗亲平其乱,可以鉴矣,而又败以女子。”新旧《唐书》之《杨贵妃传》称杨妃为“贼本”、“祸本”。白居易诗《李夫人》“鉴嬖惑也”、《古冢狐》“戒艳色”、陈鸿《长恨歌传》“惩尤物,窒乱阶”等等都持此论。清人赵翼论唐之女祸更从李渊起兵说起:
是高祖之举兵,实以女色起也。及太宗杀弟元吉,即以元吉妻为妃;卢江王瑗以反诛,而其姬又入侍左右。是两代开创之君,皆以女色纵欲。孰知贞观之末,武后已在宫中,其后称制命,杀唐子孙几尽。中冓之丑,千载指为笑端。韦后继之,秽声流闻,并为其所通之武三思,榜其丑行于天津桥,以倾陷张柬之等。寻又与安乐公主,毒弑中宗。宫闱女祸,至此而极。及玄宗平内难,开元之始,几于家给人足,而一杨贵妃足以败之。虽安史之变,不尽由于女宠。然色荒志怠,惟耽乐之从,是以任用非人而不悟,酿成大祸而不知,以致渔阳鼙鼓,陷没两京,而河朔三镇,从此遂失,唐室因以不兢。追原祸始,未始非色荒之贻害也。然则以女色起者,仍以女色败。[6]
欧阳修更以总结历史规律的口吻说:“自古女祸,大者亡天下,其次亡家,其次亡身。身苟免矣,犹及其子孙。虽迟速不同,未有无祸者也。”[7]漂亮女人成了人间祸害,与张生同一口吻。其实,持此论者都不能言行一致。面对女色,他们乐此不疲。白居易就有樊素、小蛮两个艳姬,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广为人知。元稹假张生之口发此议论,还有另外一层意思。《莺莺传》是元稹假张生之名以自叙经历,这种始乱终弃毕竟是甚于“钓者负鱼,猎者负兽”的不义之举,所以也借这种论调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和开脱。
对于“女人祸水”论,鲁迅先生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其实那不是女人的罪状,正是她的可怜。这社会制度把她挤成了各种各式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头上。……不过,只要看有人出来唉声叹气的不满意女人的妆束,我们就知道当时统治阶级的情形,大概有些不妙了。”[8]“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的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9]也正因此,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元稹以张生自寓,“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