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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史
1.2.3.4.1 一、颁布民国教育宗旨

一、颁布民国教育宗旨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蔡元培就任教育总长。上任伊始,为贯彻南京临时政府的共和思想,倡行民主平等、全面和谐的教育,颁布新的教育宗旨势在必行。1912年7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中央教育会议。经过全国教育界82位经验人士的讨论,临时政府确定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8]的新教育宗旨。

新教育宗旨所说的“公民道德教育”,即资产阶级的道德精神,其要旨为自由、平等、博爱;所谓“实利主义教育”,即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知识技能,增进国计民生的教育;所谓“军国民教育”,就是融强兵健体为一体的军事体育教育;而“美感教育”则是以音乐、艺术为核心内容,净化心灵、陶冶人格的教育。

由此可见,这个教育宗旨是以德智体美四育并重,其中以道德教育为中心,它体现了资产阶级关于人的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代表了新兴资本主义的新的人才观和教育管理观。但是以公民道德教育为核心的教育宗旨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它强调了道德教育在各项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从另一个侧面走上了与传统教育一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