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教育史
1.2.3.1 第一节 清政府的教育维新

第一节 清政府的教育维新

19世纪末的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在严酷形势的逼迫下,清朝政府为求自保,于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宣布实施“新政”,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涉及了若干教育改革的事宜。

专栏

清末新政

清朝末年,义和团的排外行动和帝国主义列强的大举侵略,使得清朝统治者感受到了统治政权的危机。迫于内外压力,1901年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1901年至1905年,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新政”上谕,主要内容如下:筹措军饷,训练新兵;振兴商务,奖励实业;废除科举,育才兴学;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新政”的措施客观上有利于民主革命思想和文化的传播,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它毕竟挽救不了已经穷途末路的清朝政府,甚至是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