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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史
1.1.6.4.4 四、论教师

四、论教师

黄宗羲多年从事教育事业,亲自授徒讲学,担任教师,他对教师的地位、作用有着切身的体会,因此,他对教师的论述也十分精当、独特。

黄宗羲认为,在人类文明的延续和传承、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教师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师促进了文化知识的传播与发展,培养了各种各样的人才,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认为,人都是学而知之,而非生而知之的,因此,不存在无师自通的人。纵观古今,不论才学、德行有多高,都是后天从教师那里学习来的。

他批评当时社会上士人趋炎附势,投靠权贵,拜那些没有真才实学的人为师的风气,认为那些所谓的“师者”并不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而且一些人轻浮狂妄、“自以为师”的做法已经败坏了整个社会的学习风气。黄宗羲继承了韩愈关于教师的观点,认为传道、授业、解惑乃是教师的职责,没有这些真本领就没有资格称为“人师”。在科举制度的影响下,以钻营、功利为目的的为师、从师,都是以权势为转移的投机行为,不是真正的师道。他还撰写《续师说》、《广师说》来进一步阐释为师之道。

黄宗羲将自己的民主思想融入到对教师的主张中。他结合“公其非是于学校”的观点,主张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之外,还应当参与政事的议论。不论太学的祭酒还是地方的郡县学官,都有议论朝政的权利和义务。他主张教师皆应由名儒大士担任,他们不仅品行端正,具有真才实学,具备议政的实际能力和主观要求,而且他们的参与是实现学校参政、议政功能的前提和保证。同时,他主张教师应当由各地公议、推举产生,而非完全由朝廷任命委派。对于教师本人,黄宗羲也强调应当具有民主思想,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对待学术要客观公正,参与政事要一心为公。

可以说,黄宗羲关于学校、教师的总体观点,已经与西方社会民主思想相契合,而且关于学校、教师议政功能的设计,与西方议会已经大同小异,这也再一次充分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素对思想文化领域的影响,以及对教育所提出的新要求。黄宗羲关于教育、学校、教师的各种观点,突破了传统的教育理论和主张,渗透到他整个观念中的民主思想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具有开先河的历史意义,极具学术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