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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原理与设备
1.9.3.2 8.3.2 电源线布放要求

8.3.2 电源线布放要求

(1)交、直流电源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电缆和信号线应分离布放。(2)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无接头。

(3)电源线走线采用地槽或架上走线时,应避免交叉,布线要整齐。

(4)电源线和信号线应分井引入,若分井敷设确有困难的,电源线与信号线必须作适当隔离。

(5)交流电源线和直流电源线应分井引入,若有困难,应将交流线和直流线在同一井内分两边引入。

(6)机房电源线布放方式如下:

·采用上走线方式时,交、直流电源线应尽量分架布放。在机房空间紧张且电源线较少时,交、直流电源线可在同一个走线架上分两边隔离走线。如果设备机柜没有上线孔,则需要顺其机架安装爬梯或爬线槽。

·如必须采用地板下槽道走线时,槽道须架空,交、直流电源线之间应隔离。(7)所有进入机房的电缆均应采用优质阻燃电缆。

(8)活动地板下禁止设电源接线板和用电终端设备。

(9)敷设电源线应平直并拢、整齐,不得有急剧弯曲和凹凸不平现象;在电缆走道或走线架上敷设电源线的绑扎间隔应符合设计规定,绑扎线扣整齐、松紧合适。绑扎电源线时不得损伤电缆外皮。

(10)电源线穿钢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管口应光滑,管内清洁、干燥,接头紧密,不得使用螺丝接头。

·钢管管径及钢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穿入管内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穿线管在穿线后应按设计规定将管口密封。

·室外穿线钢管应分别在电缆进出户处将钢管可靠接地。

·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在同一管孔内。

(11)电源线与设备应可靠连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截面在10 mm2及以下的单芯电源线打接头圈连接时,线头弯曲方向应与紧固螺丝方向一致,并在导线与螺母间加装垫圈,所有接线螺丝均应拧紧;

·截面在10 mm2以上的多股电源线应加装铜鼻子,其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