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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
1.9.1.2 二、政策调整的原则和形式

二、政策调整的原则和形式

1.政策调整的原则

政策调整是对政策方案进行局部修正和完善的过程,它应遵循实事求是、渐进调适和追踪反馈的原则。(1)

(1)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是党和政府长期奉行的思想路线,也是政策调整中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公共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做出的,而不应该是个人意志的产物。在出现问题后,要及时对公共政策进行调整,即便这意味着对原先制定者和执行者的否定亦是如此。同时,对公共政策的调整还可能遇到来自政治制度或价值观念上的抵制。这时候,就要求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公共政策本身出发,从公共政策所面临的实际出发,而不是从其他的观念因素出发,进行公共政策的调整,务求使原定的目标能顺利实现。

(2)渐进调适原则。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都会在公众当中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使其形成对公共政策及效果的心理预期。这时,如果公共政策调整的幅度和范围过大、过急,人们从心理上和行动上就可能难以适应,就会对政策表现出疑虑和担心,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公共政策调整的幅度和范围要考虑到社会承受的程度。这就要求公共政策调整一般要循序渐进,逐步剔除新形势下不适用的部分,保留仍然可行的部分,给政府官员和普通百姓一个缓冲期来提高认识、加深理解,以利于调整的顺利完成。

(3)追踪反馈原则。公共政策调整是随着问题和环境的变化而发展的,因此,它需要不断地收集反馈信息,并要对原有的政策方案进行回溯分析,以找出失误和偏差产生的环节和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根据分析结论对方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当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但出现偏差的原因尚未弄清,而调整的详细方案和具体步骤由于各种原则又还没有设计完毕之时,则应该采取权宜的办法,先就问题较为突出、公众要求较为强烈的部分进行调整,然后再跟踪调整,逐步完善。

2.政策调整的形式

政策调整是以现有政策的留存、延续及继续发挥作用为前提的,其表现形式主要有政策修正、政策扩充、政策删减和政策更新等。

(1)政策修正,即改正政策中那些已被实践证明了的错误内容,同时依据新的政策环境,修订不合时宜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与保证政策实施的可行性。政策修正需要保持原有政策的基本框架,而只是改变其部分内容、适用范围和对象,以及执行的技术手段。以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最初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一天、国庆两天,共七天;1999年,国务院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将“五一”和“十一”的法定休假日都改为三天;到2007年,国务院听取民意,将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纳入法定休假日,同时将劳动节由三天休假重新调整回一天,这样就形成了现行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政策。

(2)政策扩充,即通过提高政策的目标要求、延长政策发挥作用的时间、扩展政策的适用范围等,以使其更充分地解决社会公众所面临的问题。政策扩充是以原政策总体上合理且被证明有效用为前提的,因此才要推广它和加大其贯彻执行的力度,当然客观环境的变化有时也会使扩充成为必需。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例,党的十三大曾提出“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其中第二步是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后来这一目标提前完成,于是1995年中共中央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把今后主要奋斗目标调整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又根据实际情况将奋斗目标重新调整为20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

(3)政策删减,即通过降低政策的目标要求、减短政策发挥作用的时间、缩小政策的适用范围等,以使其更具操作性和更好地反映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在实践中,有的政策虽然从原则上看是正确的,但是目标设定过高,不具备完全实行的条件,这种政策需要做出删减。以高考加分政策为例,教育部制定高考加分政策本来是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的评价信息,但近年来此项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为获取加分的资格或身份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会反应强烈。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不仅加分项目和原来比有所减少,而且一些加分的分值也由20分降为10分。

(4)政策更新,即在保留原有政策的精神及内核的基础上,对政策的内容、目标、适用范围、执行主体等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尽管更新过的政策与原政策之间是相衔接的,但两者之间也存在较多的差异。公共政策需要更新的原因在于原来的政策较为陈旧,没有实现与时俱进,故此需要一些新的内容来代替。以房改政策为例,1994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住房公积金、推进租金改革和稳步出售公有住房,然而在此过程中各地出现了无偿实物分配住房、低价出售公有住房等现象,于是到1998年,国务院又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式启动了以“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为核心的住房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