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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
1.9.1.1 一、政策调整的含义和作用

一、政策调整的含义和作用

政策调整是政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性及社会变化的绝对性,为了促使政策问题得到更有效的解决,绝大多数公共政策都需要不断的调整,因此政策调整几乎贯穿着整个公共政策过程的始终。

1.政策调整的含义

所谓政策调整,就是政府部门根据获得的反馈信息及客观条件的变化,对政策形式、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和更新的工作,它既体现出改进性的特点,又体现出延续性的特点。

首先,从改进性的一面来看,政策调整是在原政策方案的结果不尽如人意时的一种补救工作,是对其不合理之处及已经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的部分改进。因此,政策调整表明既有政策存在缺陷和不足,故而才需要以修订方式来完善政策。当然,决策者和执行部门所做的这种改进工作可能有成效,也可能没有成效,那将进一步决定现有政策的命运。

其次,从延续性的一面来看,政策调整是对原政策方案所作的局部变动,是以其设计的目标和方案大体符合实际作为基础的,需要注意新、旧方案的延续性。尽管有时政策调整的幅度较大,看上去像是再制定、再执行政策,但却不是真的另起炉灶。如果是对公共政策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政策目标的全面创新,则通常应该另行制定新的公共政策。

2.政策调整的作用

政策调整是一种经常性的政治活动,其理论依据可以从渐进决策模式中寻找到——政策制定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修修补补的渐进调适的过程。在实践中,政策调整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政策目标、客观政策环境或政策资源发生了改变,或者是由于政策某方面的弊端呈现了出来。通过不断的调整,公共政策可以获得更大的合法性,从而确保其实施更顺利和更有成效。具体来说,政策调整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使原有政策更加完善,并适应新的环境。由于人的理性并非是万能的,而知识又是有限的,因此政策方案的制定无法与社会现实需要完全相一致,加之客观环境本身的变动不居,政策偏差常常不可避免。当这种偏差影响到政策的执行时,政府部门就会对原来的政策方案进行及时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或符合人们对现实的新的认识,并避免或纠正政策的失误。

第二,有利于政策的相对稳定,预防社会震荡。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政策要真正发挥其稳定社会秩序、解决公共问题的效用,就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如果政府在短期内过于频繁地废除旧政策而另立新政策,那么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必然导致人们在行为上无所适从,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当然,强调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并不意味着政策是绝对不变的,调整其实就是以变促稳。

第三,提高政策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大的浪费。在很多情况下,政策需要调整意味着原政策方案对资源的利用率并不高,也就是说执行部门没能利用好现有的资源。虽然说从政策体系的相互协调及综合发挥政策资源整体效能的角度来看,决策者在这方面的责任更大,但执行时因人员配备不合理、管理技术陈旧等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滥用的弊病也应通过有效的政策调整加以救治。

第四,充当象征,表明政府正在改进自身工作。除了因政策不完善而被动地做出调整之外,政治家们还常常主动倡议要进行政策调整,以换取政治上的好处。通过调整的行动,政府在向民众表示它想要做得更好,于是调整被等同为改进,而这反过来又帮助塑造了良好的政府形象。当政治家面对着选举的压力或党内的考核时,促成政策的调整常是其提高民意支持度和捞政绩的有效举措。

然而,如果公共政策调整不当,也会对政策过程产生负面的影响,比如说调整必然使一部分已经投入的政策资源被白白耗费掉,并会挫伤一部分既得利益人群的积极性,况且过多的政策调整也会让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能力产生怀疑,从而损害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