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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
1.7.4.1 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

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主要指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执行上级政策时,违背原有的政策精神而导致执行中出现偏差和变形的现象。它在实践中有如下表现:

1.象征性执行

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满足于做表面文章,只停留于口头的承诺而没有规定具体的配套措施。要么能拖则拖,要么“虎头蛇尾一阵风”,要么敷衍塞责,要么雷声大雨点小,从而事实上使政策被搁置并成为一纸空文。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是与政策的精神实质相违背的。尽管如此,当政策执行难度很大或有损执行者自身利益时,象征性执行就可能出现。举例来说,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央为了抓廉政建设,提倡各地招待领导就餐采用“四菜一汤”,以减少大吃大喝的现象。然而,这个标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走了样,比如一菜是一大拼盘,一汤是甲鱼汤等,于是铺张浪费之举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上面严令禁止,下面化解有招

新华社杭州12月8日电(记者柴骥程郑黎) 12月1日,中办、国办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区开会。记者日前来到通知中指名严禁的普陀山旅游区进行暗访,发现了一些化解中央禁令的“高招”。

瞒天过海 息耒小庄是一家三星级宾馆,大堂副经理以为记者是前来联系住宿业务的,于是据实相告:“我们从报上看到中央的这条禁令了,但人们绝对可以放心,我们搞接待搞了那么多年,非常有经验,绝对会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形式多变 记者问普陀山大酒店的一位副经理:“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来开会,你们接不接待?”这位经理回答:“当然接。如果客人怕出麻烦,我们可以用会议之外的形式接待,譬如是以考察的名义,而且我们也会和各方面疏通好,以防万一。”

暗渡陈仓 沈家门海中洲饭店的销售部经理郑燕小姐直言相告:“我们了解过政策,我们这里不属于中央禁令的范围。从这里到普陀山只需半个小时,说不定这样反而会促进我们的生意。”该饭店承包了属于普陀山旅游区的另一宾馆。郑燕说:“如果觉得在那边开会有顶风之嫌,我们可以开海中洲的发票,这样就没问题了。”

资源来源:《中国青年报》1998年12月9日

2.选择性执行

任何公共政策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得到全面和坚决的贯彻执行,其所针对的政策问题才能真正解决。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常常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和截留,挑选其中对自身有利的内容来执行,而对自身不利的内容则不执行;或者是先根据目标群体是否好“对付”再来决定是严格执行还是部分执行,其结果就是“躲”字当头,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碰到问题绕道走。这种“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的做法割裂了政策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中央政策变得残缺不全,从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并且因为“政策面前人人不平等”而背离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3.替换性执行

替换性执行就是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政府机关和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后者就制定与上级政策表面一致而实际相悖的实施方案,或者对其加以曲解,从而使上级的政策难以得到贯彻落实。例如,中央要推进政企分开,于是一些政府主管部门摇身一变成为行政性公司,即翻牌公司,照旧行使直接管理企业的权力,或者以组建集团公司名义把已经下放给企业的自主权重新收回来,并在某些产品的生产、销售或原材料的采购方面处于人为垄断地位。这种“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现象不仅极大地妨碍了党和政府的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而且破坏了政策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最终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附加性执行

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些执行部门会附加上原政策目标所没有的内容,以维护本地或本部门利益。特别是有些地方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旗号,另立一套规定,自行其是,谋取私利,严重阻碍了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致使政策不能准确执行到位而出现政策失真。例如,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当中,某些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利益,封锁信息、技术和资源,禁止劳动力和人才流动,到处设置关卡,严重危害了中央宏观政策的贯彻实施。再比如,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教育、招生、就业环节违背招考原则,为身份“特殊”的考生加分,搞各种“土政策”,引起了公众强烈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