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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
1.6 第六章 政策采纳与政策合法化

第六章 政策采纳与政策合法化

抓到“黑车”就没收是合法的吗?

2008年8月底,南方某城市的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打击非法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的决议》,9月4日市政府又发布了《打击非法客运车辆经营行为规定》,并定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出台的规定第三条:“对非法客运的行为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非法客运车辆的相关证照。对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由客运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理由是,过去“罚款”措施不能“彻底”根治“非法营运”,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在的两条强硬“打击”措施,即“没收车辆和扣驾照”,可以从“根本上扼制住本市猖獗的非法营运的存在”。

“黑车”猖獗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损害了合法营运者的法定权利,还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这个角度来看,严打非法营运的客运黑车,既是群众的呼声,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实践中政府的此项新规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有律师还向国务院递交了要求对其进行违法审查的建议书。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新出台的此项规定明显与上位法相抵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相关证照”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范畴,“非法营运”根本不构成“吊销驾照”法定条件,且“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车辆”属于私有财产,宪法及物权法都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客管部门根本无权“没收车辆”。

从表面上看,抓到“黑车”就没收具备“法治”的表象:先有人大“立法”做出“决议”,后有政府出台“规定”,主体和程序都“合法”,因此它是被决策机关正式采纳的政策。然而,众多的质疑之声表明其合法性是不高的,而那是没有广泛听取公民意见和“关门立法”的结果。在本章中,我们将围绕政策采纳和政策合法化展开,首先介绍政策采纳的概念、重要性、原则及影响因素,其次探讨合法性的界定及其基础、政策合法化的含义、政策合法化与法律化的关系,以及政策合法化的主体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