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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大传
1.15.1 第一节 废三级制

第一节 废三级制

隋炀帝改设郡县制,表现了他本人的勇气和胆略,也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发展了隋文帝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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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古文疏证》书影

说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这是因为郡县制遭受破坏之后,朝廷无法通过郡县来摄制天下。这种情况,到了晋代更为严重。《隋书·食货志》说:“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立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宋书·州郡志》也指出:“司、冀、雍、梁、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有的郡县还分为多郡多县,往往是“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宋书·律志序》)。这样分之又分、割之又割,并非善事,对中央集权无益,大大加重百姓负担。阎若璩说:“据魏志,朔州陷后,寄治并州界,领大安、广宁、神武、太平、附化五郡。阎若璩考之,则所谓朔州洎大安、广宁、神武、太平四郡,皆在今寿阳县境,东南距只一百三十里,南北百五十里,而所容若此,其侨置夸诞,大可笑云。”(《尚书古文疏证》六下)岑仲勉据《魏书·地形志》所提供的材料,作出了进一步的论述,他说:“既有汾、营、青矣,复有南汾、南营、南青以骈之;既有兖、徐、豫矣,复有西兖、南兖、东徐、北徐、东豫、北豫以参之,州名之易混也。各州所辖之郡名,重见叠出,淆惑观听,莫斯为甚。南营五郡,全与营同,汾州四郡,同于南汾者三,犹是楚州也,而称沛郡者二,犹是南广也,而称襄城者二,犹是南郢也,而称永安者二。新蔡凡八,尚有东新蔡;汝南、襄城各七,尚有西汝南;陈留、沛各六,前者有北陈留、南陈留,后者有北沛、西沛,郡名之易混也。沙州二郡二县,湘州三郡三县,显州四郡四县,南朔、北江皆六郡六县。双头郡县中,有二郡共一县者,更有设郡无县者。平均每郡不足三县,三县者占全郡数百分之五十五有奇,领两县以下者几及半数,郡制之破碎支离,无有若是之甚。”所言甚是,梁天监年间有郡三百五十个,县一千二十二个;北齐天保年间有郡一百六十个,县三百六十五;北周大象年间有郡五百零八个,县一千一百二十四个,如此看来,每郡平均不到三个县。陈有州四十二个,郡一百零九个,北周有州二百一十一,郡五百零八,每州平均不到三个郡。北齐有州九十七个,郡一百六十个,每州平均不足两个郡,如此分割,确实是“支离破碎”。正如王应麟所言:“地转狭而州益多者矣。”

隋文帝即位后,杨尚希针对天下州郡设置过多的弊端,上表说:

自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魏及晋,邦邑屡改。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清干良才,百分无一,动须数万,如何可觅?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琴有更张之义,瑟无胶柱之理。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迁举则易得贤才,敢陈管见,伏听裁处。(《隋书·杨尚希传》)

其意是说,自从秦始皇统一天下,废除分封,设置郡县以来,汉、魏、晋、南北朝对郡县设置经常有更改。我发现当今郡县与古代郡县相比,已成倍地增加了。有的地方不到百里,却同时设置数县,有的户口不到千人,却分别属于两个郡来管辖。如此一来,致使郡县属官吏佐冗员众多,国家开支逐年增加,差役吏卒成倍增加,租调收入逐年减少,官吏几乎比黎民百姓还要多,可谓十只羊倒有九个牧人。目前应该保留重要的官职而废除闲散的官职,把小的郡县合并成为大的郡县。这样,不仅国家用不着多耗费粟帛俸禄,选拔官吏也容易得到贤才俊杰。

隋文帝看了之后,联想当时“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之现状,觉得所言甚为有理。此时,纳言苏威也请求废郡,于是隋文帝毅然地接受了他们的建议,于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十二月,废诸郡五百余,废除了实行六百余年之久的州郡县三级制,以州刺史治民,名则因循,事同郡守,这是郡县制的一大变革。后来因为户口的增长,又重行析置。据统计,开皇、仁寿年间的州数比北朝域内增加五十六个,除去废州十三个,还多四十三个,连同平陈后所置五十七州,共有三百多个州。《隋书·刘炫传》所谓“今州三百”,由此看来,三百个州的总数是基本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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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刘炫传》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