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 孝
“孝”,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要的乃至首要的社会道德标准。这与前面讲到的尊孔是完全一致的。纳言苏威曾在隋文帝面前说过:“臣先人每诫臣云,唯读《孝经》一卷,足可立身治国,何用多为!”(《隋书·何妥传》)隋文帝赞同他的看法。当隋炀帝登上帝位后,也深感“孝为立身之基”,对孝道大力提倡,对孝行多加嘉彰。

孝经碑亭

孝经鼎
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正月,炀帝的诏令说:“孝悌力田,给以优复。”(《隋书·炀帝纪上》)主张对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努力耕种的人,要给予优待,并免除其徭役。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四月的诏令说:“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隋书·炀帝纪上》)认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而获得好名声,这是人伦之根本,道德品行诚朴宽厚,这是立身的基础。弘扬有的人值得称道的气节道义,弘扬有的人品行纯洁的操守,可借助他们遏止贪欲、振奋习俗、有利于风俗教化。
大业三年六月诏令又说:“聿追孝飨,德莫至焉,崇建寝庙,礼之大者。”(《隋书·炀帝纪上》)认为追求实行孝道,合祭先祖,是最高的道德;崇尚建立宗庙,是最大的礼节。
隋炀帝把儒家的“五教”作为“训民之本”,说穿了,就是以孝治天下。《隋书·李德林传》载,隋文帝在一次训责李德林时说:“朕方以孝治天下,恐斯道废阙,故立五教以弘之。”《李谔传》载,李谔上书中曾说:“五教六行为训民之本,《诗》、《书》、《礼》、《易》为道义之门。”《唐六典》卷三十记载都督(即隋之总管)、刺史的职责是:“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教谕五教。”这些都说明“五教”属于教化方面的内容。所以,王夫之说:“(苏)威则督民诵五教,而谓先王移风易俗之道,毕于此关。”(《读通鉴论》卷一九)
“五教”的内容具体指哪些呢?《尚书·舜典》云:“敬敷五教在宽”,疏引《左传·文公十八年》曰:“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此正为儒家传统的“五常之教”。前文已述,苏威曾对隋文帝说:“臣先人每诫臣云,唯读《孝经》一卷,足可立身治国,何用多为!”隋文帝十分赞同(《隋书·何妥传》)。由此看来,苏威所作“五教”,确实是以忠孝仁义为核心。也正由于“五教”为儒家传统之礼教,这也就成为隋炀帝竭力鼓吹并推行的原因。故王夫之说:“五教仍为隋始终训民之本。”(《读通鉴论》卷一九)

王夫之像

《古文孝经》书影

《至圣孝经》书影
隋炀帝除了发诏令提倡孝道外,还搜集、整理孝道的典籍。当时有关孝道的典籍也收集了不少。如《古文孝经》(孔安国撰)、《孝经默注》(徐整注)、《孝经》(郑氏注)、《集解孝经》(谢万集)、《孝经》(王肃解)、《集议孝经》(荀昶撰)、《孝经解
》(韦昭解)、《孝经皇义》(宋均撰)、《孝经义疏》(梁武帝撰)、《孝经敬爱义》(萧子显撰)、《孝经私记》(周弘正撰)、《古文孝经述义》(刘炫撰)、《国语孝经》等。据《隋书·经籍志》载,藏有《孝经》类的书十八部,共有六十三卷,连同存有目录共计五十九部,一百一十四卷。隋炀帝对于孝经典籍的搜集以及对孝经典籍的整理大大地超过前代,这也大大地弘扬了孝道。
隋炀帝对孝行可感者还予以表扬、奖赏。

孔安国像
田德懋,少以孝友著名。其父亡故后,他“哀毁骨立,庐于墓侧,负土成坟”,隋炀帝闻知后,不仅下诏表其门闾,还先后授官给事郎、尚书驾部郎。
翟普林,楚丘人。性仁孝,事亲以孝闻。州郡辟命,皆固辞不就,乡邻谓为楚丘先生。后父母疾,亲易燥湿,不解衣著半年有余。大业初,父母俱终,哀毁殆将灭性,庐于墓侧,负土为坟。盛冬不衣缯絮,唯著单缞而已。家中养有一只乌犬,随其在墓,见翟普林哀临,犬亦悲号,看见此景的人无不感到嗟异。大业中司隶巡察,奏其孝感,隋炀帝阅奏后,甚为感奋,当即擢授翟普林为孝阳令。
李德饶,赵郡人。少聪敏好学,有至性,宗党咸敬。大业三年,迁司隶从事,每巡四方,理雪冤枉,褒扬孝悌。父母寝疾,辄终日不食,十旬不解衣。父母去世时,五日不吃不喝,哀痛得呕血数升。送葬之日,正会仲冬雪,行四十余里,单缞徒跣,号踊几绝。会葬者千余人,莫不为之流涕。纳言杨达巡省河北,诣其庐慰之,因此改李德饶所居村名为“孝敬村”,所居里为“和顺里”。隋炀帝还使李德饶前往渤海地区以其“孝行”劝降农民起义军。
华秋,汲郡临河人。幼丧父,事母以孝闻。其母遇患,华秋容貌毁悴,须鬓顿改,州里的人都感诧异。其母去世后,遂绝栉沐,发尽秃落。庐于墓侧,负土成坟,有人欲助之者,华秋辄拜而止之。大业初,隋王朝征调狐皮,郡县大猎。有一兔被猎人追捕,奔入华秋庐中,藏匿华秋膝下。猎人赶到庐所,深感奇异而作罢。自后,此兔常宿庐中,驯其左右。郡县嘉其孝感,具以状闻。隋炀帝特地派使者前往劳问,表其门闾。当义军路过庐所之左右,都互相告诫说:“勿犯孝子。”乡人赖华秋而保全生命者不少。
隋炀帝所提倡的孝道,多为事亲敬老。他表彰的孝行是竭尽事亲者,在诏令中号召的也是竭尽事亲敬老。
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正月的诏令提出:“高年之老,加其版授,并依别条,赐以粟帛。”(《隋书·炀帝纪上》)也就是说,对于高年的老人,要授给官衔名号,并且依据另外的条款,赐给他们谷物和丝织物。大业五年(公元609年)二月,隋炀帝在武德殿宴请了年老的旧好四百人,分等第赐给他们财物。为了让百官竭尽事亲之道,又下诏令规定,父母亲可任意跟随做官的儿子赴任。
从内容上来说,隋代的累世同居仍然是孝行之一,也是隋炀帝所提倡的。大业五年(公元609年)三月主管官员报告,武功一位名叫史永遵的男子与其叔伯兄弟同住在一起。隋炀帝闻知后立即嘉奖了史永遵,赐给布帛等物一百段,米二百石,旌表他的家族乡里。这样一来,三世同居,四世同居都得到嘉许,家庭内部雍熙和睦者也视作孝行,获得社会赞誉。

《孝经》书影
隋炀帝力主行孝的思想,离不开隋文帝的教育和影响。隋文帝对于孝行也是竭力奖励的,凡孝行可感者,予以表扬,如纽回父子至孝,隋文帝下诏表扬,号其居处为“累德里”,孝妇覃氏的孝行可为模范,隋文帝赐米百石,表其门闾,等等。隋文帝还下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并免课役”,使有德行之人能得到物质上的优待。……这一切不能说对隋炀帝没有影响。
孝和忠是紧密相连的,孝亲可以引导到忠君,这也是隋炀帝所企盼的。隋炀帝受过一场形象而深刻的“孝义”教育。这是他称帝前的事。平陈时,王颁献取陈之策,又请行率徒数百人力战。灭陈后,王颁密召父时士卒,得千余人,对之涕泣。壮士问道:“郎君来破陈国,灭其社稷,仇耻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将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请发其丘垄,斫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王颁顿颡陈谢,额尽流血,答之曰:“其为帝王,坟茔甚大,恐一宵发掘,不及其尸,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诸人请具锹锸,一旦皆萃。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王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然后自己将自己缚捆起来,前去向晋王杨广请罪。杨广表其状。隋文帝说:“朕以义平陈,王颁所为,亦孝义之道也,朕何忍罪之!”隋文帝舍而不问。有司录其战功,将加柱国,赐物五千段,王颁坚持谢绝:“臣缘国威灵,得雪怨耻,本心徇私,非是为国,所加官赏,终不敢当。”隋文帝同意他的看法,但后来还是拜他为代州刺史。这件事,隋炀帝亲身经历。如此感人心肺的事,对于隋炀帝来说,显然也是接受一次孝义教育。王颁所为就是孝,此孝亦为忠,即忠于隋。隋炀帝即位后竭力提倡孝道,不能说与此无关。
隋炀帝为什么要这样大力提倡孝道呢?看来,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隋书·孝义传》书影
其一,安邦治国。隋炀帝深知“孝理天下”,以孝治国的道理。孝道在治理国家问题上究竟有怎样的作用?《隋书·孝义传》作了一些论述:“《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论语》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吕览》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万事之纲纪也。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顺者,其唯孝乎!’然则孝之为德至矣,其为道远矣,其化人深矣。故圣帝明王行之于四海,则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诸侯卿大夫行之于国家,则永保其宗社,长守其禄位。匹夫匹妇行之于闾阎,则播徽烈于当年,扬休名于千载。此皆资纯至以感物,故圣哲之所重。”这里引经据典地把行孝的作用讲明了:只要“行孝”,牢牢地抓住“行孝”一项,诸方面的优良品德就会自然而然地发扬光大,这样,天下也就太平安顺了。潘徽在《江都集礼》的序言里也表达了隋炀帝“安邦治国”的思想,序言曰:“礼之为用至矣。大与天地同节,明与日月齐照,源开三本,体合四端。巢居穴处之前,即萌其理,龟文鸟迹以后,稍显其事。虽情存简易,意非玉帛,而夏造殷因,可得知也。至如秩宗三体之职,司徒五体之官,邦国以和,人神惟敬,道德仁义,非此莫成,进退俯仰,去兹安适!”(《隋书·潘徽传》)在隋炀帝的提倡下,地方官对于教化颇为注重。如道州刺史公孙景茂爱民如子,竟以自己的俸禄买牛犊鸡猪给那些孤弱不能自存者,被称为“良牧”;栎阳令渤海高世衡、萧令彭城刘高、城皋令弘农礼炽,俱有恩惠,他们清节逾厉,风教大治,狱无系囚,为吏人所称。隋炀帝对于地方上重视教化的循吏经常给予奖赏,使地方官吏致力于改善风俗。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水平则无损于堤防,人静则不犯于宪章。

《论语》(中华书局出版)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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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像
其二,养情化性。对此,隋炀帝在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四月的诏令里已讲明了:“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隋书·炀帝纪上》)认为借助行孝可以遏止贪欲。对于“贪”,隋炀帝所采取的是养情导欲的办法,既反对纵欲,也反对禁欲、寡欲。这也许是从荀子那儿学来的。荀子谓:“礼者,养也。”(《荀子·礼论》)所谓“养”,是指既满足又节制情欲。人之情和性是可以改变的。古人云:“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隋书·循吏传》)《隋书·循吏传》还说:“古人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勤之。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故人敬而悦之,爱而亲之。……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隋炀帝大力提倡孝道就在于“导以忠厚”,遏其贪欲。对于教化有功者,给予表彰和提拔。
柳旦为柳机之弟,工骑射,颇涉书籍,在隋文帝时历任罗、淅、鲁三州刺史,并有能名。隋炀帝时又拜为龙川太守。龙川之地,民居山洞,好相攻击,柳旦大力提倡孝道,并开设学校,“养情化性”,使民风大为改变。隋炀帝闻知后,非常高兴,特地下诏褒扬他,大业四年(公元608年)又征他为太常少卿(《隋书·柳旦传》)。
凉州刺史樊子盖“宽猛相资”,使地方大治,隋炀帝特加褒美道:“爱惠为先,抚道有方,宽猛得所,处脂膏不润其质,酌贫泉岂渝其性,故能治绩克彰,课最之首。”又下诏说:“导德齐礼,实惟共治,惩恶劝善,用明黜陟。……执操清洁,处涅不渝,立身雅正,临人以简。威惠兼举,宽猛相资,故能畏而爱之,不严斯治。”(《隋书·樊子盖传》)

《隋书·樊子盖传》书影

孔子铜像

商鞅雕像
其三,辅助法治。先秦的思想家曾对礼治法治作过讨论。孔子夸大道德的作用,说:“子为政,焉用杀?”(《论语·颜渊》)而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片面强调法治,迷信刑罚的威力。隋炀帝继承和吸收了前辈思想家以及政治家们的合理成分,提出了“礼法兼用”的主张,在《隋书·酷吏传》说:“御之良者,不在于烦策,政之善者,无取于严刑。故虽宽猛相资,德刑互设,然不严而化,前哲所重。”这里讲的“相资”、“互设”,就是指“礼法兼用”,“礼法结合”。在隋炀帝的倡导下,社会风尚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奖励了一批勤于教化的循吏。如弘化太守柳俭,清节逾励,免职还乡时,妻子衣食不赡,有“清名天下第一”之称。涿郡丞郭绚、颍川郡丞敬肃等也被称为“清名天下第二”。以敬肃为例,他一是为官清廉,大业末,去官之日,“家无余财”,二是秉公执法,司隶大夫薛道衡状称他“心如铁石,老而弥笃”。当时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的宾客有放纵者,敬肃以法绳之,无所宽贷。这些循吏管辖的地区多是“狱无系囚”,“狱讼者庭遣,不为文书,约束佐史,从容而已”(《隋书·循吏传》)。这就是“礼法结合”所带来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