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陈州之围
中原,大致包括今天的河南全境、河北、山西的北部、山东的西部、陕西的东部。中原大地地域广大,物产丰富,人口稠密。它曾是西周的王畿之地和其宗室诸侯的分封地,相对于四周边疆及蛮荒之地故把它称为“中原”,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个地区能比得过中原的多灾多难。每个朝代的变换更替,中原都饱受摧残,中原很美,土地很肥沃,但安宁的日子总是很短,大多的时间里,这片沃土都在战争中尘起沙扬。
黄巢带着他的十五万兵马撤出长安,再次杀回中原。十五万军走到哪里都会让那里的守军头痛不已。这时候唐军力量分散,在数量上远没有黄巢占优势,况且新夺取了长安,唐军正沉浸在欢乐之中,仗打了两年士兵们也累了,也想歇息下,更重要的是,他们在等着皇帝的奖赏。
黄巢走出长安,没有遇到唐军的“欢送”,他的实力犹壮。唐军们顾不得他,也暂时不再管他的去向,他们在等皇帝的嘉奖。
皇帝的奖赏很快下来了,不只有职位还有金银,参加者都有份。
三军欢呼,皆大欢喜。
每个人领奖后反应不一。不过大多领赏后各自再回自己的领地。
李克用得了官赏收拾金银准备回家。
朱温得了封赏要衣锦还乡,先去显摆一二。
追击黄巢的军队出现了空档。
黄巢虽败退长安,但主力部队还在,在兵力上仍可与官军一较高下。黄巢此时应该反思自己,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将部队开到唐军管辖薄弱又易攻取的江南。江南各地有很多起义军余部,号召力也强,然后以此建立自己地盘。
江南还活动着黄巢的起义军。
黄巢离开广州北伐时,他的部将鲁景仁因病不能随主力部队北上,就率领一千骑兵留在岭南的连州(今广东连县)继续活动。广明元年(880年)六月,鲁景仁与道州(今湖南道县西)瑶族起义首领蔡结、何庾相互倚仗,并吸收工商四、五千人,占据了连州。军威大振。唐王朝对此虽恨得牙根痒痒却是鞭长莫及,无可奈何。蔡结(?—899年)史称“蛮酋”,湖南江华县人。广明元年(880年),他与何庾(道州人)率众起事,得到汉族贫苦农民的响应。是年,攻克道州城。此后,结寨深山密林,多次挫败官军。为了更加沉重地打击官军。直到光化二年(899年),唐节度使马殷采取坚壁清野、纵火烧山等手段,义军战败,蔡结、何庾等被俘杀。这一黄巢分支才告结束。
鲁景仁还与梆州起义军首领陈彦谦、永州起义军首领唐行旻联合,反抗唐政府。光化二年(899年)冬,唐武安军节度使乌殷派李琼攻连州、郴州,杀行旻、彦谦,进围永州。城破后,他不屈自杀。总之,起义军在江南一带仍有相当实力。黄巢并没有向江南发展。
黄巢撤离长安后,声称将去徐州,这也许是因为徐州是唐朝江淮漕运必经之地,是经济富庶之处,易于解决经济问题;也许是因为徐州靠近起义军的故乡曹、濮等州,便于起义军活动。但是,黄巢没有考虑到,徐州历来是征战之地,又是藩镇军阀密集之所,是唐朝重点设防的军事要地,大齐军去那里,自然得不到什么好处。可不知道为什么,黄巢继续采取了“流寇主义”的作战方针,盲目地去攻打敌方坚城,从而过多消耗了自己的有生力量。这等于拿自己弱点和对手的强项对抗,黄巢没想到,他这种做法,使他的大齐军最终走向了失败。
黄巢自离长安后,经商山,出武关,来到了河南地区。中和三年(大齐金统四年,883年)五月,他派大将孟楷领兵一万为先锋,攻打蔡州(今河南汝南)。
蔡州节度使秦宗权出兵抵御,被大齐军打败。大齐军攻城攻得很急。由于秦宗权的部分兵力曾被杨复光所吞并,力量比较薄弱,无法与起义军抗衡,加上唐军剿齐主力正集中在长安分赃,无暇东顾,秦宗权是远无救兵,近无退路,被孟楷打败,他二话不说就归附了黄巢,并与起义军联合作战。秦宗权投降不管出于被迫还是自愿,倒也从侧面看出大齐军此时实力犹存。不过秦宗权这个人人品可称之为晚唐一大人渣。
秦宗权是蔡州人,即今天的河南省上蔡县,和秦代李斯是同乡,最初为许州牙将。广明元年(880年)十一月,许州大将周岌逐忠武军节度使薛能而代之。秦宗权看到这种好事,也效仿了一下,带兵驱逐蔡州刺史,也取而代之。
此时正值黄巢义军闹得厉害。远在成都的僖宗皇帝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生米成饭的事实,正式任命他为奉国军(蔡州军号)节度使。黄巢军失败后,秦宗权在旧部和大齐军残部的支持下,于唐僖宗光启二年(885年)于蔡州称帝,建国号为“蔡”,随之分兵一举攻取陕、洛、怀、孟、唐、许、汝、郑等20余州。自己也过了把皇帝瘾。
秦宗权为人极其残酷,所克州县,人民均遭屠戮,房屋亦遭焚毁,秦军所过之处,百姓或残杀殆绝,或四方逃散,形成一幅千里哀鸿、荆榛蔽野的景象。因为百姓的逃离或杀害,大片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农业生产基本停顿,秦宗权的部队吃饭就成了问题。秦宗权并不着急,他居然把捕杀后百姓的尸体用盐腌制起来充为军粮。中国历史上人吃人现象不绝,至秦宗权又达到一顶峰。每到战争,惨绝人寰之事多有发生。但如此极端,令人发指之事,还是让人寒冷。百姓对其自是恨之入骨。
唐昭宗文德元年(888年),朱温围攻蔡州,攻破了蔡州,臭名昭著的人间恶魔秦宗权被擒获。
唐昭宗龙纪元年(889年),秦宗权被押赴长安,唐昭宗命京兆尹孙揆押赴刑场问斩。
据史载,当时长安万人空巷,人人都想看看这个杀人恶魔是怎么被杀的。但在临刑之前,这个杀人恶魔竟然向行刑官京兆尹孙揆辩解道:“孙大人,您看我像是造反的人吗?我对朝廷一片忠心,只是无处投效而已!”这个愚蠢的辩护,惹得围观的百姓大笑。在百姓的笑声中,一代杀人恶魔头颅滚落一角。秦宗权可能没想到的是,他还是和三国时代的张辽、隋末的麻叔谋(麻猴子)一样,被做父母的用他名字来吓唬那些夜哭的小孩,当做治病的一种语言药。
攻下蔡州之后,孟楷与秦宗权合围陈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
陈州刺史的现任是赵犨。
赵犨(824—889),甘肃天水人。他出身将门,祖辈为忠武军牙将,赵犨自幼有智谋,与邻里小儿玩耍时,便排兵布阵,自为元帅,小儿们多听其号令,无敢乱行者。其父见到后,很是高兴,说:“吾家千里驹也,必大吾门矣!”成年后,赵犨博学多识,好功名,精于弓马,郡守闻之,擢升他为牙校。会昌年间,昭义节度使刘稹作乱,赵犨随父出征,参与了收复天井关的战役,斩获甚众,因功受封为忠武军马步都虞侯。
乾符年间,王仙芝率领民众在曹、濮二州起义,南攻汝、郑等州,赵犨奉命率步骑兵数千人袭之,王仙芝南奔。黄巢攻陷长安后,唐僖宗逃奔蜀中,中原无主,人心骚动,陈州人数百向忠武军节度使要求赵犨来当陈州刺史,看到百姓如此拥戴赵犨,朝廷任命他为陈州刺史。赵犨到任后就开始准备对黄巢的战争。他在陈州修缮兵器,加固城墙,疏通护城河道,囤积粮草,招募新兵,加强新兵训练。赵犨任命其弟赵昶为防遏都指挥使,其弟赵珝为亲从都知兵马使,分别再和其子分领精兵,防备黄巢军的进攻。赵犨在上任之初就对部下说:黄巢不死在长安,就一定会被打出长安,他必会东行,再入中原,陈州是其必由之路,黄巢必攻陈州,我军需提前布防。
赵犨准备好了。他对黄巢军可谓了如指掌。
孟楷却一点也不了解他的对手,他和新降的秦宗权将大营安扎在离陈州不远的项城(今河南商丘),然后开始攻打陈州。在他两人眼中,陈州不过是他们碗里一块肉,唾手可得。赵犨的兵士也的确表现出松懈懒散的一面,但这只是做出的假象,他在向孟楷示弱,以便孟楷疏于防备。
一点点被打退的陈州兵引得孟楷军一点点追逐,果然,在孟楷军没有戒备的情况下,赵犨突然出击,精兵强将就等这一天,士兵们奋勇向前,将齐军杀的大败,孟楷稀里糊涂地就被俘虏了,一万多人瞬间覆灭。
赵犨深深痛恨黄巢军。为了表明自己与黄巢势不两立,毫不妥协之决心,命人将孟楷在陈州斩首。孟楷是最早跟随黄巢起义的追随者之一,与黄巢感情深厚,亲如兄弟。大齐政权建立后,孟楷被封为任尚书仆射,是黄巢最重要的助手之一。赵犨杀孟楷无疑是在剜黄巢的心头之肉。
黄巢快被气疯了。
很快他率领着主力部队赶往陈州,和秦宗权一道,对陈州进行合围。
陈州城防备森严,早已准备好迎接来犯之敌。
面对如此坚固的陈州城,黄巢用了一招很奇怪的攻城法,“掘堑五重,百道攻之”,这是开了上百条方向,或者说在陈州城圈无处不在进攻,可以想象当时那种攻城之激烈状况,黄巢真的很生气,一生气他要不惜一切代价拿下陈州,他要替他兄弟孟楷报仇。
黄巢付出的代价非常大。他因此断送了他所建立的大齐政权,也加快地把自己送上了死亡之途。
此时黄巢日子应说过的还算不错,在长安围剿他的那些唐军,领了赏钱都各回各家,没有再把黄巢当个菜,在兵力上,没有一个单个部队是黄巢的对手。唐军一分散,这时黄巢反而又是最强大的。如果黄巢此时抓住这个难得的空当,把自己坐大坐强,他的大齐政权还是大有可为的。
孟楷的死让他失去了理性,加上刚刚被唐军赶出了皇宫,他的皇帝宝座还没坐够,这股气一直没地方出。十几万大军还能被一个小城挡住?黄巢把他遇到的所有的不快全都出在陈州城上。
陈州城仍然很牢固,看来一时半时还真攻不下。黄巢索性在此扎起大营,建了一座八仙营。规格自然是很高,按照皇帝出巡标准来建,百官曹属,东宫西宫,仍是皇帝的生活。他没想到在这儿一住就住了三百多天。
三百多天的轮番进攻,如果是现代战争,再坚固的城市也会被炸为灰烬。即使在唐代,三百多天,也能让陈州变成一座近乎死城。
面对近乎疯狂的进攻,陈州城内的人们极其恐慌。
赵犨一直都很镇定。他早就准备好了。
他让全城的军民坚信,他们一定能守得住陈州,面对进攻,他还几次组织了反进攻,带着他的精锐之师杀出城,击退了攻城的齐军。他告诉百姓,他赵犨全家会同陈州共存亡,会以身为国殉节,绝对不会对黄巢投降,绝不苟且偷生,如果他发现有通敌者、有阻碍抗敌者一律斩首,绝不姑息。
陈州城在赵犨的镇定与坚定下,人心安稳下来,大家为着一个共同的希望而战,打败黄巢,守住陈州。
黄巢在陈州也遇到一个大问题:粮食。
唐军的进攻和陈州的坚守对他来说都不是问题,这些都很容易解决。赵犨在黄巢到达陈州之前已经搞了个坚壁清野,陈州方圆百里你找不到多少吃的。而且方圆百里的粮食也大多被赵犨运到了陈州储备起来。这几十万大军吃什么?不光人要吃,军马也要喂,大量的粮食缺口怎么办?
黄巢的解决办法很恐怖,也很直接:吃人。
“贼围陈郡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
“人大饥,倚死城堑,贼俘以食,日数千人,乃办列百巨碓,糜骨皮于臼,并啖之。”(《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舂磨寨’。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卞、曹、濮、徐、衮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资治通鉴·第二二五卷》)
上述引文中见于正史《旧唐书》、《新唐书》及《资治通鉴》,引文中有几个词需要我们来了解下:
舂:把东西放在石臼里去壳或捣碎。
臼:舂米的器具,用石头或木制成,中部凹下。
碓:舂米用具,用柱子架起一根木杠,杠的一端装有一块圆形的石头,用脚连续踏另一端,石头就会连续起落,去掉石臼中糙米的皮。
这本来都是农民用于对付五谷杂粮,变粮为粉,变粉为食物。没想到黄巢把它们改装成一种杀人机器。
黄巢解决部队的粮食问题就利用上述工具。他把人抓来,活生生地放入石臼里,然后像舂米一样,用巨碓把人碾成肉泥,来填饱士兵们的肚子。在围困陈州的三百多个日夜里,黄巢动用了数百个这样的巨型杀人机器,同时开工,流水作业,日夜不停。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间碾为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为扩大原料供应来源,又“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也就是说,就在鲁西南,河南东,安徽之北这一片地区,让人更奇怪的是这地区包括了曹州,也就是黄巢的家乡。吃到这分上吃红了眼,已是什么都不顾了。
在黄巢围困陈州期间,到底有多少无辜百姓在这间人肉工厂中变成“食品”已无法统计,但是可以粗略地计算一下。如果平均每名死难者去掉身上不能吃的部分如毛发(不去骨头)可出一百斤肉,每名士兵每天吃三斤肉,那么在三百天内仅一名士兵就要吃掉九个人。如果把士兵的口粮减半,再假设有一半的时间士兵不吃人,那么每一名士兵还要吃掉两到三个人。黄巢从长安出来时带了十五万军队,招降秦宗权后又得兵数万,再加上沿途投军的,总兵力应在二十五万到三十万之间,可以想象,即使我们再少算些,得出的总数仍是让人瞠目结舌,多少无辜的人被活生生吃掉?人间地狱在陈州上演。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肉。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是绝不容许出现的。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街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
商纣王曾剜了丞相比干之心,又曾将姬昌拘押在羑里,为了验证他是不是真的会算卦,会占卜,命人将他的一个儿子杀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做了一个肉饼,姬昌算出这是自己的儿子之肉,为了保命还是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饼,吃了下去。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放进笼里蒸熟,精心做了一道菜,给了齐桓公。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
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
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山民知道了他的身份,当今天子之叔,这一定要好好招待一下,可乡野山村的,又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他就把自己的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刘备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被宰杀的动物那样,仍然挂在厨房里!
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
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肢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西晋永嘉五年(311年),“关西饥馑,白骨蔽野,民存者百无一二”。(《资治通鉴》)《晋书·卷37司马模传》:“时关中饥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盗贼公行,模力不能制。”
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秦王坚朝飨群臣,时长安饥,人相食,诸将归,吐肉以饲妻子。(《资治通鉴》)不只自己吃,连家属也一块跟着吃。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諥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儿,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庅摺酡鯞盖着。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着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着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
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魽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
开元中叶人陈藏器(713年—741年)在《本草十遗》写着吃人肉可以治病。他的人肉疗羸疾,助长后世“割股疗亲”的愚孝风俗。
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
唐安史之乱(703年—757年)时,山西睢阳被围,守将张巡、许远誓死守城,粮尽食人;后来城破,人口从三万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新唐书》卷192)
无论有多么正当理由,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地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凝滞住的。可在史官笔下,一声“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们能以如此平静的笔调,写出这段惨绝人寰的悲剧,真让人为之气殪。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流芳,那是毫无疑问的。
张巡是开元末年的进士,本是一个读书人,儒家文化给了他一个尽忠职守的人格心理,以一腔热血抵抗十倍兵力。但是,对于围城的最后阶段,这种大规模的自相残杀,以人果腹的现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绝不能视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做法。而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战争的意义应该是捍卫生命,保卫人民,张巡背离这样的原则,不过是君君臣臣的思想在起作用。而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出发,张巡杀妾和城中妇人的做法更是男性杀文主义思想在作怪,即使在古代,女性也并不是在战争中一无用处,仍可以充当间谍、士兵、将领等角色,如果张巡换一种思考,也许守城还可以久一点。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江东大疫,“死者过半”,独孤及描述这次的灾难:“辛丑岁(762年),大旱,三吴饥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为之空虚,而存者无食,亡者无棺殡悲哀之送。大抵虽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弃其骸于田野,由是道路积骨相支撑枕借者弥二千里,春秋以来不书。”(《吊道殣文》)
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伙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说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是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着他的面用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唐以后的宋,宋以后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层出不穷,这实在是中华文明中极不光彩的一页。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年),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余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北宋末,“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宋庄绰《鸡肋编》卷中)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
明代初年,长州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之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着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工作。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着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着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着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着,刘泽清吃着血淋淋的人心肝,喝着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复无常,寻借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荞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蒿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泗《蜀碧》卷四)
一直到清末,食人风仍不绝如缕,20世纪初叶,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革命团体光复会人徐锡麟,行刺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最后,惨遭杀害。心肝竟被恩铭卫队的鹰犬们,挖出炒食,惨不忍睹。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说:“黄巢造反的时候,部队没粮食了就吃人。但他偏说那不是人,是两脚羊,这样吃起来就心安理得了。”
以上引用也只是历史上冰山一角,在中国人所经历过的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他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
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贼。生灵歼于此矣。”
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这两支队伍都比不上黄巢。
黄巢的军队不是吃人的始作俑者,但却制造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最骇人听闻的吃人事件。他把朱粲发明的“捣磨寨”改造成“舂磨砦”,仅仅改动了一个字,“捣”变成了“舂”,杀人的效率就呈几何级数提高。但是,大规模吃人并没有使黄巢的军队吃成无敌之军,反而把黄巢本人吃成了一个疯子,黄巢穷途末路,连身边的将领都开始屠杀,最终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
在血与火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起义者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无不杀人无算。但是,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
读中国史,农民造皇帝的反,确是封建社会改朝换代的动力。但在争夺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领袖人物,不管是成功的,还是不成功的,真正出生于农民阶层者,真正“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劳动者,是并不多的。通常,都产生自农村中好逸恶劳的躁狂一族,也就是农村流氓无产者。由于他们具有坚定的“革命”性,野蛮性,破坏意识,盲动力量,亡命的痞子精神,所以,很容易在斗争中脱颖而出。
而黄巢,更属于这类痞子中训练有素的亡命徒、急先锋,起义前,他就是一个私盐贩子,起义后,追随的那个渠首王仙芝,也是一个私盐贩子。盐作为封建王朝重要税收来源,历来统治者对其生产销售的管制,采取极严密的措施。然而,极大的利润,自然诱发极大的冒险;而极强的镇压,也就难免遇到极强的反抗。所以,私盐贩子干的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以生命为赌注的危险行当。残忍,狠毒,亡命,冒险,破坏,毁灭,嗜杀,劫掠,便成为职业习惯。
暴虐趋于极端,与疯狂无异。所以,食人,又算得了什么,如果黄巢需要这样做的话,连眼皮也不会眨一下的。这大概就是一千多年来,从官方史书,到稗官野史,所有描写黄巢的章节,看不到他的一生,曾经有过任何人性流露的缘故。
这一切,并非来自于恐怖小说,而是发生于现实生活中不容置疑的事情。黄巢在这个当年使孔子受困的地方,亲手导演了一幕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人间惨剧,其规模之大,手段之卑劣,足以让从古至今,全世界最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也感到羞愧。
鲁迅先生在他的《狂人日记》里写着: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也是历史。
民间传说,黄巢是目楗连罗汉的转世。这个目楗连罗汉堪称是一大孝子,为了救他的老妈,他不惜放尽地狱中的八百万恶鬼,因此佛祖将其贬入凡间,并让他再将那八百万恶鬼一个一个地招回地狱,于是就产生这样一句俗:黄巢杀人八百万——劫数难逃。黄巢杀的人是否真的能有八百万,已无法统计,但是将一个杀人恶魔与那个大孝子目楗连罗汉画上等号,将被杀的人形容成劫数难逃的恶鬼,这既是那位为救母不惜触犯天条的大孝子目楗连罗汉的悲哀,也是那些被黄巢屠杀的八百万人的悲哀!
好在历史是不会给这样的人多少时间来危害社会的,黄巢的行为虽然恐怖,但还没有能够吓倒陈州的守军,反而更加激起了守城军队的斗志,在顶过了大齐军一轮一轮疯狂的进攻后,陈州刺史赵犨于十二月派使者冲出重围,寻求救援。使者冲出重围后,抄近路向邻近各道唐军求救。朱温接到陈州的求援后,一面请忠武军节度使周岌、武宁军节度使时溥共同赴援,一面召集本镇兵马驰援陈州。
陈州再次成为战争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