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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
1.10.3.3 三、英国阴谋策划西藏“独立”

三、英国阴谋策划西藏“独立”

19世纪中叶起,英国一直窥觑西藏,企图由此进一步向中国内地扩张。1904年,英军入侵拉萨,达赖十三世在俄国间谍德尔智的协助下出奔西宁,打算投奔俄国,因受清政府截留,1908年8月辗转到达北京。在京期间,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竭力拉拢达赖,挑拨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1905年,英国又用武力胁迫九世班禅到印度会见英国王子,企图先将后藏地区“特殊化”。由于英国使用软硬兼施的手段,西藏上层封建领主中的部分人开始倾向英国,形成以伦钦[28]夏扎为首的亲英势力。1906年,清政府在川西、藏东实行改土归流,1907年在西藏推行新政,设立交涉局、督练局、巡警局、路矿局、学务局等机构,可是,这些措施遭到西藏上层封建领主的反对。他们不仅煽动土司头人抵制改革,而且将藏军派往川藏交界处,进攻川边三岩等地。

1909年6月,清政府派钟颖率川军2000人调驻西藏,英印当局公然表示“反对”,唆使西藏三大领主发动叛乱。1910年2月,川军在江达粉碎了叛军的最后抵抗,进入拉萨。已于1909年12月回到拉萨的达赖及夏扎等人,又仓皇出逃至印度大吉岭,再次请求英国庇护。英印总督明托等屡次会见达赖,多方笼络,使达赖等人进一步靠拢英国。清政府则宣布废除达赖十三世封号,下令通缉随同叛逃的几个西藏地方政府的高级官员。沙俄和英国驻华公使联合向清政府提出“抗议”,迫使清政府取消对达赖的处分。6月,英军进驻印藏边境的郎塘,英使威胁清政府说,一旦达赖回藏,英军“则须入藏以当保护之任”。[29]

武昌起义后,英国利用驻藏清军内部不稳,且与藏军发生武装冲突之机,加紧策动“西藏独立”。达赖在与刚卸任的明托密谈后,派其内侍、亲英分子达桑占东返回西藏,组织了一支1万多人的叛军,部分封建领主则以达赖的名义发布了“驱汉”命令。叛军于1912年3月开始向江孜、日喀则、拉萨等地的川军发起攻击。英国除声援藏军外,还以“调停”为名,让川军交出枪弹,经印度退回内地,使叛军得以横行无忌。6月,达赖在英军护送下离开印度启程回藏。11月,达赖强令驻藏的所有中央政府官员必须于11月10日前离开西藏。北京政府驻藏办事长官钟颖及其卫队被迫离开拉萨,返回内地。叛军在英国的唆使下向川边东进,至1912年6月中旬,陆续攻下江卡、盐井、里塘(今理塘)等地,威胁川、滇两省的安全。达赖等1913年1月进入拉萨,宣称“独立”,英军则借口“护商”,侵入拉萨。

与此同时,达赖派亲信前往库伦,与外蒙古当局签订了《蒙藏条约》,双方相互承认彼此脱离中国而“独立”。这样,达赖集团既获得英国、也获得俄国的支持。广大西藏人民坚决反对破坏祖国的统一,西藏地方政府内部也有一部分人不赞成“独立”,认为西藏“独立”就“有外力侵入之虞”。[30]西藏僧俗人士拒绝接受英国提出的把西藏变为其保护国的六项条件。当时,英国驻锡金行政官、英国侵藏政策的积极推行者柏尔承认,广大西藏人民“不欲其在政治上”与祖国“分离”。[31]北京政府于1912年6月令四川都督尹昌衡和云南都督蔡锷派军西征,他们经过一个多月的战斗,收复了川边里塘等大部分失地。随后北京政府又令川、滇军队入藏平叛。英国见叛军招架不住,公然出面干涉,于8月17日向北京政府提交照会,认为中国对西藏只拥有“宗主权”而不拥有主权,提出中国可以设一个驻拉萨办事长官,卫队限额300人,不得在拉萨或西藏其他地方驻扎中国军队等无理要求,并威胁北京政府应就上述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以此作为英国承认民国政府的条件。9月6日,英国公使朱尔典进一步威胁说,若中国军队不停止西进,英国不但不承认民国政府,还要“且当以实力助藏独立”。[32]急于获得帝国主义“承认”的袁世凯政府屈服于英国的威胁,下令川滇军队暂缓进藏。1913年4月,北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改善汉藏关系的措施,如任命新的驻藏办事长官;10月,又明令恢复了达赖十三世的封号,增加班禅的封号,拟定条件优厚的《西藏待遇条例》,并派代表假道印度前往西藏与达赖交涉。由于英印政府自1912年8月17日照会后即切断藏印间的交通,致使这些代表滞留印度,无法同达赖直接谈判。

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英国操纵的所谓中英藏会议在印度北部的西姆拉召开。英方代表是英印政府外交大臣麦克马洪,西藏地方代表是亲英派首领、首席伦钦夏扎,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是西藏宣抚使陈贻范。会上英国唆使西藏地方代表首先提出六条草案,内容包括西藏“独立”;西藏疆域要包括昆仑南定塔以南至新疆、青海全部和甘肃西部、四川西部、四川康定和云南阿墩子(今德钦)以西等地;中国不得派员驻藏;英、藏间可单独订约或改约等。这些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央代表拒绝。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提出7条议案,主要内容包括: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派遣驻藏长官及卫队2600人驻拉萨;西藏地方政府的外交决策及军政大计均须由中央政府批准后方可推行;西藏地方与内地边界以当拉岭、江达等处分界。此后,会议一直就西藏行政区域的划分问题争论不休,会议地点也从西姆拉移至德里。次年1月,中央代表与西藏地方代表各将自己的主张提交英方代表研究。

1914年2月17日,麦克马洪又提出一个所谓“拆中方案”,仿效中俄之间有关内外蒙古的处理方式,提出所谓内藏、外藏的说法,把西藏、青海、西康及甘肃、四川、云南的藏区统称为西藏,其中金沙江以西地区称之为“外藏”,以东地区称之为“内藏”;“外藏”完全“独立”,“内藏”则“中藏共管”。3月11日,麦克马洪又正式提出英方的条约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并承认“外西藏”有自治权,“外西藏”的一切内政由拉萨政府掌理而由印度政府监督,中央政府不在西藏设行省,不得在西藏驻军和文武官员,西藏不派代表参加议院或类似之团体,中、藏间有争议时,由印度政府裁决等。中国政府不同意英方的这些无理条款。4月27日,英国又提出一个修正案,除在藏界划分上略作修改外,其余仍坚持原来的主张。随后,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在该条约上先后签字;并以删去中国对西藏保留宗主权的条款相要挟,逼迫中央代表就范。陈贻范被迫在条约上草签,并声明:“画行与签押,当截然分为两事,签押一层,必须奉有训令而后可。”由于该文件所划西藏边界是北京政府不能接受的,4月28日北京政府去电声明:“执事受迫画行,政府不能承认,应即声明取消。”[33]29日又令驻英公使向英国政府声明:“陈使为势所迫,以个人不正式之画行,本政府不能承认。”[34]

此后,英国代表又多次向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施加压力,企图迫其在草约上正式签字,但均遭中央政府代表拒绝。7月3日,英国勾结西藏地方“代表”私行签订了非法的“西姆拉条约”,陈贻范根据政府训令拒绝在该条约上签字,并当场声明:“凡英藏本日或他日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35]随即退出会场。7月3日、7日,中国驻英公使刘玉麟奉命先后两次照会英国政府,作了同样的声明,西姆拉会议终告破裂。

在西姆拉会议期间,麦克马洪背着中国中央政府而同西藏地方代表,于1914年3月24日和25日在德里签订了有关印藏边界线的秘密换文。秘密换文中提到的所谓划定中印东段边界的“麦克马洪线”,把9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英属印度。当时的中国政府不承认非法的“西姆拉条约”和“麦克马洪线”,以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也从未承认过。同时,沙俄通过外蒙古哲布尊丹巴的“自治政府”拉拢达赖,又派德尔智在西藏僧俗上层大肆活动。1913年,德尔智又以达赖“代表”身份赴库伦谈判,签订了以“西藏达赖喇嘛承认蒙古之自治权,蒙古政府承认西藏之自治与宗教领袖达赖喇嘛之独立”为主要内容的“蒙藏条约”。这一条约明显地暴露出沙俄妄图向西藏渗透的阴谋,甚至达赖集团也未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