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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
1.7.2.3 三、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局限

三、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局限

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甲午战争后虽然有了初步发展,但力量仍然相当微弱,不但数量很少、规模小,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步履艰难。

首先,当时国货的税率远比洋货高。洋货输入中国时,交纳进口税5%,从通商口岸运到内地销售,只要再交纳2.5%的子口税后,就不必再交纳其他内地税。而国货必须“逢卡纳税,过卡抽厘”。因此,在通商口岸制造的国货运到内地销售,应交纳的税要比洋货多。工厂根本没有力量与雄厚的外国在华资本和廉价的商品竞争,随时都有破产倒闭的危险。

其次,西方列强在中国投资设厂,中国的民族资本工业受到帝国主义的排挤,有些企业被外资企业吞并挤垮。例如在甲午战争后的三四年时间里,先后开设的十家纱厂,资本额共490余万元,一时形成了兴办纺织工业的“高潮”。与此同时,日本棉纱在华中、华北一带大量倾销;英、美、德等国纱厂也在上海相继设立,资本额达580余万元。由于这些外资纱厂的竞争,上海及苏、杭一带的华资纱厂从1898年就开始亏损,很不景气。其他各地纱厂也日渐难以支持,更无人再办新厂。

再次,帝国主义除在中国投资设厂外,还修建铁路、开发矿产。发展工业不可缺少的煤炭和铁资源,大部分为帝国主义所掠夺。交通运输也为帝国主义控制,这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很大障碍。

最后,本来就无力与外国资本主义在华经济势力竞争的民族工业,还要承受国内封建势力的压迫。“民间办厂”虽然得到了清政府的允许,但并没有可靠的法律保护。苛捐杂税、官吏勒索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日益增加。

总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并没有为中国资本主义的顺利发展提供可能和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