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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
1.7.1.1 一、强占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

一、强占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

《马关条约》签订后,帝国主义以“三国干涉还辽”为契机,掀起瓜分中国的热潮。俄、德、法借口还辽有功,要求清政府给予回报,英、美、日等国随后也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列强争先恐后以政治性借款掠夺在华利权,攫取修路权、开矿权,强租海港,划分“势力范围”,使中国面临着被瓜分的严重危机。

1.三国干涉还辽

甲午战争爆发后,俄国非常关注战局的发展。俄国是一个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工业比较落后,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同英、美等列强竞争,企图通过进一步扩大领土的办法来弥补经济力量的不足。当日本在甲午战争后要求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和台湾给日本时,俄国随后召开内阁特别会议,财政大臣维特极力主张干涉,他强调:“当务之急是制止日本深入中国心脏和在辽东半岛取得立足点。”[1]

沙皇尼古拉二世同意了维特的意见,并通知法国和德国,要求共同采取行动。法国是俄国在欧洲的盟国,愿意参与干涉,并借机向清政府邀功索赏。德国是一个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渴望在远东地区夺取殖民地,认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尽管它在欧洲长期与俄、法为敌,但这次却一反常态欣然同意与俄、法两国在远东合作。其目的,一是借此机会与俄国接近,设法松动和离间俄、法在欧洲的同盟关系;二是把俄国的视线转移到东方,减轻德国东方边境的威胁;三是希望得到中国的感激,实现从中国割占一个海军基地的夙愿。三国各有打算,互相利用,促成了以俄国为主轴的三国干涉还辽。

日本从英国方面得知三国的行动后,一面减少赔款数目,一面通知李鸿章在三天之内必须答复。三天之中列强的干涉很难起作用,清政府无奈签订了《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签订后,俄国大为震动,当即同法国、德国协商,由三国驻日公使向日本外务省提出备忘录,要求日本放弃辽东半岛。三国海军也同时出现在日本海面,大有顷刻兵戎相见之势。日本政府当时无力与三国作战,急向英、美两国求援。然而,英、美两国既不愿冒此风险,也害怕日本在华势力过分膨胀,都劝告日本接受三国的要求。于是,日本被迫退还辽东半岛,向中国索取了3000万两白银“赎辽费”。三国干涉还辽是19世纪末列强瓜分中国狂潮的开端。

2.中俄密约

慈禧太后和李鸿章等人在“还辽”事件后,对俄国产生了很大幻想,主张“一意联络俄人”,牵制其他列强。俄国便利用这一点,寻找机会向清政府索取“报酬”。这年冬天就以“还辽”有功为借口,迫使清政府给予俄舰到胶州湾“过冬”的权利。

1896年6月,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俄国准备利用这个机会,与清政府的贺冕专使秘密谈判。清政府原拟派遣布政使王之春前往彼得堡参加典礼,但俄国政府表示,王之春“人微言轻,不足当此责”[2],要求改派李鸿章为专使。于是李鸿章被任命为“钦差头等出使大臣”赴俄庆贺沙皇加冕,并前往英、德、法、美四国“联络邦交”。李鸿章奉命出使的消息一发表,西方列强便纷纷来电,请他先赴西欧和中欧。俄国急派专使乌赫托姆斯基前往苏伊士运河迎候,把李鸿章接到俄国。4月30日,李鸿章到达彼得堡。尼古拉二世亲自接见,给予最隆重的礼遇。5月3日,李鸿章和俄国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开始秘密谈判,于6月3日签订了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

密约的主要内容有:(一)日本如侵占俄国远东或中朝两国领土,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二)战争期间,中国所有的口岸均对俄国军舰开放。(三)中国允许俄国通过黑龙江、吉林两省修造一条铁路以达海参崴,该路的修筑和经营,由中国交与华俄道胜银行承办,其详细合同由中国驻俄公使与华俄道胜银行商订。(四)无论平时或战时,俄国均可在该铁路运送军队和军需物品。

表面看来,《中俄密约》是中、俄两国共同防御日本的军事同盟。实际上俄国的目的是在“共同防日”的名义下,通过修筑中东铁路把自己的势力伸入我国东北地区,加强对中国的控制。正像维特所说,中东铁路的修建,必然“使俄国在任何时间内,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把自己的军事力量运到海参崴,或集中于满洲、黄海海岸及离中国首都的近距离处”。[3]

《中俄密约》签订后,俄国又强迫清政府于1896年9月8日与华俄道胜银行订立了《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设立了名为中、俄合办实由俄国独揽大权的所谓“中国东省铁路公司”,负责修筑和经营中东铁路。俄国在铁路沿线享有派驻警察、开采煤矿和兴办其他工矿企业的权利,实际上把这些地区变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俄国的这一系列活动,加剧了列强对中国的争夺。他们纷纷在中国强占港湾,掠夺铁路修筑权和划分势力范围。

3.租地狂潮

德国在甲午战争前就早已开始垂涎胶州湾。1896年12月,它向清政府正式提出了租借要求。鉴于这时俄国舰队已在胶州湾攫得“过冬”权利,德皇威廉二世又于1897年8月访问俄国,就侵占中国胶州湾问题同尼古拉二世达成默契。11月14日,德国借口两个德籍传教士在山东巨野县被杀,派军舰占领了胶州湾,夺取青岛炮台。俄国趁机于12月中旬强占旅顺口和大连湾。事后,俄国对德国占领胶州湾“表示感谢”,“因为有了胶州的占领才使旅顺口、大连湾的迅速占领成为可能,否则在这方面就难以找到一个口实”。[4]

1898年3月6日,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了《胶澳租界条约》,主要内容是:(一)清政府将胶州湾租给德国,租期99年,在租期内胶州湾完全由德国管辖。(二)清政府允许德国在山东境内修筑两条铁路,一条由胶州湾经潍县、青州、博山、淄川、邹平等地以达济南及山东边境,另一条由胶州湾经沂州、莱芜以达济南。铁路沿线两旁各30华里以内的矿产,德商有权开采。(三)在山东境内举办任何事业,如需用外人、外资和外国器材时,德国享有优先承办权。通过这一条约,德国在“租借”的名义下,强占了胶州湾,并把山东省变成了它的势力范围。

继德国之后,俄国又于3月27日同清政府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并于5月7日订立《续订旅大租地条约》。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一)旅顺口、大连湾及其附近海域租与俄国,租期20年,租期内旅顺口和大连湾完全由俄国管辖。(二)租借地以北设一“中立区”,该地区内的行政由中国官吏主持,但界内的铁路、矿山和其他工商利权等,都不得让与他国。(三)允许中东铁路公司修筑一条支线,把中东铁路和旅顺口、大连湾连接起来,支线所经地区的铁路利权不得让与他国。俄国强租旅大后的第二年,擅自把租借地改为“关东省”,设首席长官管理行政。这样,不仅辽东半岛完全落入俄国手中,东北全境也成为俄国的势力范围。

法国在1895年就强占了中国云南边境上的勐乌、乌得等地,迫使清政府增开云南的河口、思茅为商埠,并取得在广东、广西和云南开矿的优先权。1897年3月,法国又强迫清政府同意不将海南岛割让给他国。1898年4月,法国再迫使清政府答应租让广州湾,并于1899年11月6日正式和清政府签订了《广州湾租界条约》,强租广州湾及其附近水面,租期99年。此外,法国还取得了修筑从越南边境至昆明和从广州湾赤坎至安铺的铁路,以及承办中国邮政等特权,并逼迫清政府答应不把云南、两广割让给他国。从此,滇、桂、粤三省变成了法国的势力范围。法、俄两国在掠夺中国利权的过程中互相支持。法国驻华临时代办吕班在给法国外交部长哈诺德的报告中说:关于强租广州湾一事,“我得到俄国代办的支持,有如对类似情况我所给他们的支持一样”。[5]

英国为了抵制法国在西南的扩张,于1897年夺取了中缅边境上原属中国的一些土地,强行取得南碗(猛卯)三角地的“永租权”,并迫使清政府开放西江,以及开辟广东三水、广西梧州等地为商埠。法国强租广州湾后,英国立即要强租九龙半岛作为“补偿”,并于1898年6月9日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岛屿的中国领土,即所谓“新界”,“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为了阻挡俄国势力由东北地区南下,英国又要求按照租让旅顺口的同样条件租借威海卫,并于1898年7月1日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订租威海卫专条》,取得了威海卫海湾连同刘公岛和威海卫沿岸十里宽的地段的租借权。英国为了保持它在长江流域的优势,又于1898年2月迫使清政府宣布不将长江沿岸各省让给或租给他国。从此,长江流域沦为英国的势力范围。

日本也不甘落后,于1898年4月22日强迫清政府答应不把福建租让给其他国家,使福建成了日本的势力范围。

意大利也于1899年3月向清政府要求租借浙江沿海的三门湾,由于列强之间的矛盾和清政府的拒绝,没有得逞。

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的过程中,既互相争夺,又互相勾结,最后总是以牺牲中国主权来换取它们相互之间的妥协。1896年,英、法两国达成协议,规定在四川、云南两省已经取得和将来得到的一切权利,都由英、法两国共同享有。1898年,英、德两国达成协议,英国承认山东为德国的势力范围,德国则同意英国租借威海卫。这些协议都是帝国主义国家背着中国订立的分赃协定,既是它们之间暂时妥协的产物,也反映了中国当时的屈辱地位和险恶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