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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转型的社会基础
1.3.1 一、创新、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

一、创新、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

创新(Innovation)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912年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编著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熊彼特在书中提出这个概念: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就是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它包括:引入一种新产品,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1]。熊彼特开创性地把“创新”与“技术发明”相区别,将创新的使命赋予企业家,而不是科学家,并认为企业家之所以能成为企业家,关键是拥有创造“新生产函数”的能力,而不是其拥有多少资本和技术。在熊彼特看来,创新的形式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美国竞争力委员会明确定义“创新是指将技术成果商业化的过程”。因此,如果仅仅就“创新”而言,概念是很清晰的,创新是企业创造财富的方法。

自主创新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在国外,只有“创新”的概念,没有“自主创新”的概念,以至于“自主创新”的英文翻译都很难统一,有的学者使用autonomous innovation(自治的创新),有的用endogenous innovation(内生的创新),有的用indigenous innovation(本土的创新),有的用independent innovation(独立的创新)。上海美国商会用的是domestic innovation(国内的创新)。在“创新”的前面加上修饰词“自主”以后,情况就确实变得比较复杂。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曾经流行过一个概念,叫“自力更生”,这个概念和“自主创新”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但是由于政治背景不同,所以这两个概念的涵义有本质的差别。

自主创新被正式提出来的时间并不长,大致的过程是: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今后中国将“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自主创新。2006年1月9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开幕式上以自主创新为主题,发表《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努力奋斗》重要讲话。至此,自主创新成为见报率较高的热门词语之一。

2006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同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了我国今后15年内国家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并且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为促使政策落地,随后国务院又再次发布了《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配套政策》,围绕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十个领域进行了细化,提出了60条政策措施。

2007年10月15日,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从中央高层决策“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来,虽然各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整个社会还远远没有就自主创新的真正内涵取得共识。假如不解决这个问题,动员全社会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而奋斗是很困难的。

由于种种原因,中央并没有给出关于自主创新的准确定义,这就使得统一思想、达成共识、配合行动成为一桩很困难的事情。什么是自主创新?为什么要推动自主创新?推动自主创新的方法是什么?衡量自主创新的主要指标是什么,是政府投入、优惠政策和专利数量吗?甚至关于自主创新的评价标准,都抓不住要点进而取得共识。

对创新体系的评价结果,取决于运用什么样的标准。如果用创造知识和技术的标准来评价,中国创新体系建设是有一定成效的。然而,如果用创造财富的标准来衡量,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令人不解的是,大部分地方的政府对创新体系的评价标准,创造财富相关指标所占的份额很轻,“技术决定论”的思维是占主导地位的。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技术决定论”的思维也占据主导地位。国家的支持政策是以技术为导向的,例如在国家税法中明确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税收优惠。至于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在创造财富方面的表现如何,反而没有进行评估的机制。[2]

技术到底是创新体系的手段还是目的?笔者无意贬低技术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技术,就不会有产业升级,技术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但是,技术只有被企业用来作为创造财富的手段,才是有价值的。在欧美,高科技的重要性是因为企业利用技术创造了令人炫目的财富,在日本等跟随式创新的国家,技术被企业研发和应用,才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的引擎。

当前,中国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思维、推动创新政策体系、组织创新的工作体系,往往只注重技术,而漠视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误。按照创新的本义,技术是企业创造财富的手段之一,技术要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其创造财富的威力,企业家是推动这个结合的轴心。但是这个轴心并没有被放置在核心地位,这个问题亟待纠正。关于技术,需要建立知识产权时代的视野和思维。

跨国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财力和市场优势,对于现有的和可预见未来的技术,都已经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留给中国这样后发国家的,只有两条路:一是对现有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二是在跨国公司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取得技术突破。美国医药行业的辉瑞公司,每年的研发投入达到50亿美元,这一家公司的研发投入,比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全社会研发投入还要多一倍,这是在开放背景下思考创新战略时不应该被忽视的案例,而且几乎每个领域都有这样的跨国公司,中国的技术创新之路如何走?笔者看到许多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战略设计,充斥着“争创国际一流”或“国际领先水平”的目标,然而,对达到这样目标所需的操作路径和资源支持,多半是心中无底,所以对这类唐·吉诃德式的“英雄”情怀只能感到怜悯和无奈。如果笔者告诉大家,当前中国的医药企业都是在生产仿制药,大家是否感到吃惊?这就是事实。当然,仿制药的生产也有生产技术问题,需要企业和科研院所去解决。

技术突破的门槛已经足够高,中国除了在少数领域集中国力有望寻求突破以外,指望大面积开花是不明智的。当前,中国的创新体系应该着眼于技术的运用。事实上,中国的高科技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是在拷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发展的技术也大都是属于“国外技术本土化”的范畴。由于技术跟随的时机多半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下行区段,所以国内的高科技产业的经济效益不明显,有很多还不如传统产业。就中国企业的研发投入能力而言,走出“国外技术本土化”的困境在短期内还是不现实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然是着眼于技术运用,就应该对高科技产业和传统产业一视同仁,以增强创造财富的基础。同时,政策的着力点,要以以下两条主线展开:第一条主线是支持市场上的企业进行创新,政策的主导性目标应该调整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消除企业成长的阻碍和瓶颈;第二条主线是国家基于长远的战略考虑,组织重大的、基础性的技术不开发,但这类不开发不宜采用市场机制,应该由国家组织,不开发的成果通过相关的机制交由市场上的企业去用于创造财富。